ONE DAY
这篇影评可能有剧透
十分应“景”的传记式电影(它主要讲述了犹太人汉娜•阿伦特对关于纳粹魔鬼艾希曼的审判的异见),虽然我内心深处始终不希望这样的“景”发生。 这里不必谈论传记主人公阿伦特的个人魅力或者她和她身边的男人女人的亲密友谊(比如和海德格尔还有海因里希还有)。其中有些小地方引人发笑,总体上,这却仍然是一部沉重的电影。 重点在于她的异见——那样一篇发表在《纽约客》的极具个性的精彩申辩。由于当下一场新的大屠杀即将发生(以色列人的荒谬决定,这一决定难道和日耳曼人曾经的最后决定有什么不同吗?),它尤其值得讨论。 我不想局限在“恶法是法吗”或者“平庸之恶”的视角(一般的法哲学或者社会学的视角)。我更想说的是,汉娜•阿伦特提出了一个直击灵魂的问题——究竟谁能代表犹太人?在那篇“臭名昭著”的长篇时评里,她不遮掩地指出了犹太人的委员会(一种强迫身份认同的邪恶极权机构)也应该对大屠杀负责,他们阻碍了犹太人的逃离等等。艾希曼可以绞死,问题是我们选择什么样的理由,复仇无疑是糟糕的一种。 几乎所有犹太人都认为阿伦特是冷酷的,为什么她只爱她的朋友而不爱她的同胞?六百万亡灵将打搅她的美梦——这是犹太人整体下的恶毒诅咒。 以色列人的非法逮捕和一边倒的形式法庭,让艾希曼这位魔鬼(也是阿伦特眼中的一个蠢蛋)显得悲情。更进一步,阿伦特察觉到这背后一种恐怖的反犹太逻辑——纯粹意识形态的复归(电影中可能并不明显,阿伦特执着于为平庸之恶开脱,这也许是额外的补充),即使犹太人勤勤恳恳,诚实努力,也会被当做有迫害欲的金钱奴仆;艾希曼尽管声称自己只是服从命令,他也是一开始就想好了要把火车送往集中营的歹毒恶魔。问题不在于是否存在这样的可观测可证实的事实,而是这种针对犹太人的仇视和针对艾希曼的怨恨是如何成为了构成日耳曼人乃至全欧洲社区的精神同一性的必要例外——一种幻想客体。 完全不应该嘲笑海德格尔最喜欢的女学生,阿伦特以哲学视角切入这一社会事件。冷静下来确实有助于反思谁是朋友,谁又是敌人,意识形态如何意想不到的控制我们。 巴以冲突中的双方——哈马斯和右翼的内塔尼亚胡政府,都支持,为了彻底解决问题,我们应该消灭对方。前者急于激进地摆脱犹太人的控制,后者则视前者为新时期的纳粹。 阿伦特的精神启示我们,鲜明的铁与血的旗号当然是罪恶,我们必须明白,哥哥死于巴勒斯坦恐怖分子的内塔尼亚胡正在重新审判艾希曼(即哈马斯甚至是加沙地区的人民。),背后的一个真实原因在于,以色列的温和左翼有关宪政的危险讨论让政府深感不满,内部矛盾亟待转移。 应该使用一种宽容的政治哲学,或者是一种友谊政治学。我赞同齐泽克新写的老套而狡猾的政论——新一轮灾难不可避免的快要到来,我们可能不得不继续拥抱这一结论——“必须坚决捍卫巴勒斯坦人权利并坚定不移地与反犹太主义斗争相结合。”(空想是正当的对无能左翼的安慰) 锡安主义是卑鄙的,因为经文越来越成为遮蔽真实企图的幌子,犹太人的强硬身份认同离不开外部的强制。究竟是谁在代表犹太人?谁在让犹太人成为无生命的生命? 出路可能真的在于—犹太人从“类反犹太逻辑”中觉醒(双方的实力完全不是对称的),意识到朋友比所谓的同胞可能很多时候都更重要。这大概率也是遥遥无期的。 我们无法拯救加沙地区的巴勒斯坦民众,也许再也不能听到希伯来语和阿拉伯语合唱的《one day》。 未来该做的事,应该促使每一个人意识到自己的个别性,穿越偏见和冲突(或者至少凭借宽容和友谊限制它的无限化),爱真实的他和她,避免成为庞大机器运转的养料。 (阿伦特的演员也出演过罗莎•卢森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