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毒舌大狀》不只是一個豪門被打倒,而是兩家“善惡”不同的豪門各自的贅婿與媳婦在婚外情 且都有“虐童”嫌疑
如果《毒舌大狀》不只是一個豪門被打倒,而是兩家“善惡”不同的豪門各自的贅婿與媳婦在婚外情 且都有“虐童”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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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舌大狀》其實更像近年來港產電影常見的勵志片模式,主角起初因為遇人不淑,太過偏執或輕敵,被人愚弄,中人圈套,於是沉淪……幾年後,因為一些契機,比如後輩或宿敵的“激勵”,然後又伶牙俐齒,昂首闊步起來……
這種模式一般更適用體育等競技題材,而在律政領域,雖然也有1982年西德尼·呂美特 Sidney Lumet導演,保羅·紐曼 Paul Newman主演的《大審判 The Verdict》,以及去年《林肯律師》的劇集版……但這些主角的狀態更為“頹廢”,不像黃子華的角色那樣,那麼容易就重新適應大律師的工作,同時所處理的案件也不像《毒》般,主要還是之前落敗的那一宗,於是後者對於律師本身來說,其動機和精神狀態更像是報仇雪恨,一洗前恥!
最早看此片的介紹及預告,主體案件是王丹妮飾演的名模所深陷的“虐童”案,還涉及到豪門,那第一反應她的身份當然是豪門媳婦……
但影片中似乎並不是如此,她跟豪門之間還隔著一個人,那就是一位豪門贅婿。
不過要是按傳說中被剪掉的“百合”情節,似乎就更符合通常的想像,還有“反轉”,對於所謂豪門的諷刺性也更強。因為現在的版本中,對於豪門的刻畫與其說是刻板的貶低與諷刺,還不如說是某種程度的缺失。
如果只是豪門贅婿出軌,在外還有個小家庭,那接下來豪門對他到底是個什麼樣的處理意見呢?只是家醜不可外揚嗎?更重要的是,對於王丹妮的這一角色,不管是她名模的職業,抑或是“小三”,還是豪門“小百合”的身份,影片中別說褒貶,而是幾乎沒有任何的涉及,於是她在整部電影裏,當然特別是在法庭上,更像是一個(墮落)天使玩偶般,沒有什麼內在的東西,都不能讓人真正關心起她的善惡,甚至死活……
除了TVB劇外,過去很長一段時間,港片中確實很少有當代律政方面的代表作,畢竟在一個法庭裏放“嘴炮”,也不能像古裝狀師戲那樣太過“無厘頭”(不需要太負歷史責任),對於過去港產片觀眾的吸引力應該很是有限。於是能想起來的,似乎也只能是早年劉德華與葉德嫻搭檔主演的《法外情》《法內情》《法內情大結局》,雖然據說也是向1966年的《Madame X 秋霜花落淚》在致敬。
老實說這三部曲,特別是麥當雄“接手”的後兩部,與其說是律政電影,還不如說更是那種《媽媽再愛我一次》式的苦情大戲,“遵循”的更多是中國傳統倫理道德,而跟現代法制精神始終,也可能是“故意”保持著一定的距離。但這兩者其實也不是無法調和,只能“厚此薄彼”的,像2014年小羅伯特·唐尼 Robert Downey Jr.和羅伯特·杜瓦爾 Robert Duvall主演的《法官老爹 The Judge》就是極為正面與優秀的範例。
之前《毒舌大狀》的編導吳煒倫在受訪時提到,早年給他留下深刻印象的律政電影是1993年的《因父之名 In the Name of the Father 》。但實際上這部的庭審戲份極為有限,甚至連父子情本身都非常克制,即使改編時安排父子二人同住一牢房,還是上下鋪……此片更多的還是關乎地域政治,陳年冤案及街頭元素。丹尼爾·戴-劉易斯年輕時還是很英倫式的粗線條,包括髮型,等他年長之後,才呈現出一種偏儒雅的氣質(當然在《紐約黑幫》中的表現除外)。
同樣應該也不難發現,《毒舌大狀》跟這“法情”三部曲之間,還是有很多共通與沿襲之處。比如王丹妮的角色,如前文所說,她的名模與小三身份似乎更是為了故事梗概,與預告片而“存在”,在影片中立馬“一洗鉛華”,只剩下“媽媽”這唯一的苦情身份……在此忍不住“無厘頭”一一下,想來子華神如果保養得更後生一點,丹妮姐倘若願意更“犧牲”一點形象,如同當年德嫻姐那樣化上更老態一點的妝容的話,那子華神像當年的華仔一樣,“屈尊”演被告的仔兒,應該也不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
當然“法情”三部曲是極度渲染母子親情,而《毒舌大狀》是把小家變成了“大家”,竭力追求社會正義,或者說是階級反抗……但老實說,這就如同“家國”一詞般,它一般被認為是個偏義複詞,當然具體偏向哪一個,則得看具體形勢的需要,但兩者之間,可能也沒有太本質的區別。更何況第一部《法外情》裏,死者也可以說是出自豪門,因為有奇怪的性癖好,於是才跟葉德嫻所演的社會最底層角色,能搭上關係,還有性命,本來這是更懸殊的階級對立,但《法外情》裏只是當成一個單獨的案例,而沒有上升到整個社會層面,在法庭裏也只有一個豪門大佬角色在那邊“孤單”的旁聽……
“法情”第二部,也就是《法內情》,是發生在第一部結尾的四年後,老實說就算是再木訥的人也能知道這對主角間的母子關係,但劉德華飾演的大律師在這部續集的前半部分,還是被“蒙在鼓裏”,當然這種“超現實”的處理依然只是為了渲染親情。
同時“法情”三部曲中,在法庭中的檢控官都是由秦沛老師扮演,這一角色跟《毒舌大狀》中謝君豪所演的角色,應該是有不少差別的,至少前者不會口口聲聲要維護司法程式正義,而是常常為了打贏官司而無所不用其極,當然結果自然是適得其反,至少在前兩部中都輸了,據說還是他職業生涯中唯二的失利。
但另一方面,秦謝兩位的角色依然還是有相通之處的,那便是都在影片最後帶來了職業立場上的“反轉”,秦沛所演的角色是在第三部,也就是《法內情大結局》中發揮了這一功用。不過那更像是編劇把自己逼到死角後,不得不採取的手法,雖然前面不能說沒有鋪墊,但整體用這樣的角色來“逆襲”反轉,還是很有牽強之處。
至於主配角的塑造上,港片一直有個從開埠以來都從未解決,或者也不屑於解決的老大難問題,就是單一性格的角色更容易出彩,反而是那種深陷矛盾之中,需要有選擇,容易有所謂人物弧光改變的角色,會被“埋沒”……最典型的,當然就是之前提過多次的《英雄本色》中,小馬哥本質上就是那種李逵張飛式的角色,只是形象上變得斯文帥氣一些罷了,但這種簡單扁平角色的光芒卻能遠遠蓋過張國榮在此片中所扮演的深陷職業與親情矛盾中的人物。當然略顯極端一些來說,哥哥在《霸王別姬》中所飾演的“經典”角色,其實也是有扁平之嫌的。當然本質上這也不只是港片的問題,而是中國傳統文化的一個老毛病。
那說回《毒舌大狀》,其實子華神的角色,比起謝君豪所演的人物,是要更扁平一些,照理說,後者的角色更有戲,最後的人物弧光更應該集中在他的立場改變上,這才是整部電影最有力之處,但可惜的是,在現在的“版本”裏,他跟秦沛老師當年所演的一樣,只能是一個“添油加醋”的配角。
而子華神所扮演的主角,他跟通常那種體育勵志片一開始的那種失敗喪氣者還是有不小的區別,因為一般來說,那類角色要解決的是自身的問題,或者是相關的“阻力”,而不會是把自己的失敗,都歸結到體育相關部門或制度的不公平上……但《毒舌大狀》的主角幾乎就是這麼設置的,接下來性情還不斷被“升級”放大,同時更放大的還有他的嗓門與手勢。
打個可能有點不合時宜的比方,要是把子華神角色的律師袍與假髮揭掉,換上一身中山裝,而整個故事的背景放到上世紀初的北平上海,不管是發生在當時的法庭,或者是群情激奮的街頭,持此片中男主角這番言論及聲勢的角色,他的身份一般會是什麼樣的呢?
老實說九七之後的港片,一有點“風吹草動”,都會被解讀成是所謂的“(後)九七情結”……但解讀多了,或者說隱喻多了,也就沒有了隱喻,或者說這套電影的“弦外之音”太過陳舊與老套,若有似無。而這個所謂的“隱喻”問題,用在當下的《毒舌大狀》身上,可能一樣適用。子華神的主角在反對什麼,似乎並不像看起來那麼重要,關鍵更在於他所用的方式,倘若他那一套不按規則出牌的方式,並不比他所反對的那個階層所擅用的方式更高明,更“正義,合理”,那即使是勝利的,也只是這一電影中孤例的勝利,而與整個大環境無關,更談不上能否經受時間的考驗。
再撇開所謂的社會意義,完全回到子華神角色本身,與其是跟周星馳之前古裝類似角色作比較,還不如和日劇《勝者即是正義Legal High》中的古美門放在一起……後者看起來是個純粹的真小人,但也因為他沒有思想,特別是道德上的包袱,於是在劇集的很多高光時刻,所發出來的言論更有一針見血的現實意義,也更能促人思考,比如是他對於“民意”,以及煽動性言論的看法……
當然在儒家文化中,這種思想道德包袱是很難放下的,特別是男主角,而必須來一段鋪墊的前史,比如生兒子總是早夭,或者是清官必須比貪官更奸的“詭辯”頓悟,又或者是像《毒舌大狀》那樣在籃球場旁,發表對於契弟,捧臭腳的空泛言論,而又不涉及到具體有效的前史情節……
這讓人不由想起子華神之前最後一次棟篤笑《金盆啷口》中引用黃霑老師(他也曾在古惑仔電影裏客串過黑幫律師)的一句話:為真小人爭取社會地位,不讓偽君子霸佔了全世界……想來這句話在口頭上容易表達和總結成“語錄”,但具體到一個傳統文化與社會氛圍,特別是落到一部電影的男主角身上時,就不是那麼容易恰如其分的設置和表現出來。
而且子華神在這次電影的宣傳中,應該也提到過自己很鐘意《十二怒漢》的電影,也就是上文提到過的《大審判》導演的律政代表作,那一方面,《十》當然是完全聚焦陪審團的,看亨利·方達所飾演的角色如何用口才與論據,在孤立無助的情形下,說服屋子裏的其餘11個人,逆襲成功……
但這只是表像,而且不難發現在《毒舌大狀》中陪審團只是背景板,幾乎沒有正面的呈現。更有點過份的是,在一個以“貧富”為主要辯論點的案例中,都沒有呈現一開始在陪審團具體成員的選擇上,這些人對於貧富的不同立場,或者說是“偏見”……似乎這些完全不重要,而子華神所飾演的大律師,在絕大多數時間裏,面向的是法官,證人,被告,控方律師,特別是最後的“高光時刻”,更願意面向大律師“客串”的旁聽席,而唯獨很少去看陪審團成員的“臉色”。
更別說,如果我本人能有幸問子華神一個問題的話,我可能會問:林涼水這個大律師角色,倘若不是存在於《毒舌大狀》中,而是跑錯了片場與時空,成為《十二怒漢》中的一個角色,那他更可能會是哪一位呢?
林涼水會接近於亨利·方達所扮演的“主角”嗎?或者是5號陪審員,在貧民窟中長大,也不諱言這個背景?還是那個第12號陪審員,容易改變立場,比較搞笑的廣告人?又或者是10號,對於某一階級的人有極度的偏見,最終被其他人“背向”抵制,想來此種對特定階級人士的偏見,應該不限於是對窮人……除此之外,應該不會是更像3號陪審員,情緒激烈,也有一定的煽動性,但內心的源動力其實更來自於對兒子“恨鐵不成鋼”的憤恨吧……?
最後來到“我的設想”環節,也是回應這篇評述一開始提及的關於豪門“小三”,以及“百合”的人設和情節點……誠然如果有百合情節,這三人的關係會比較合理與順暢,但一來就很難有內地市場,而且即使是這樣“重口”和“荒誕”的設置,對於後來案件本身的庭審,能起到的作用也極為有限。至於對影片的階級情緒的“煽動”上,更是沒有什麼良性的調整作用……
那在我的設想中,與其像現在的版本裏,讓王丹妮的角色變成一個豪門贅婿的情婦,這樣一個很是尷尬,也沒有外在立場和內在表現力的角色,那為何不乾脆把她的身份“常規”一下,也設置成另一個豪門媳婦呢?
也就是說,這不是一家豪門的出軌及“另一個小家庭”事件,而是發生在兩大豪門之間,其中一家的贅婿,與另一家的媳婦產生了婚外情,並育有一個小孩。
同時這兩家豪門可能還是有世仇的,至少是各種公開立場相斥的,更重要的是,一家在世人眼中是為了賺錢不擇手段,而另一家可能更重視社會形象,熱衷於慈善事業,也就是說,因為這樣的雙重設置,“豪門”在這部電影中的形象也不是刻板與固化的,而是具有多種可能性……
接下來面對這個小孩的惡性事件及相關的庭審,兩個豪門的處理方式可能也有極大的差異,包括對於贅婿與媳婦這兩大“罪嫌”的態度與手段,同樣也是如此。但真相與表像之間往往又會是不相符,會有極大反轉的!而子華神,甚至謝君豪的角色,面對這兩大豪門,應該也會有更多的立場與情緒“選擇”,而不只是幹濕與香臭那麼“極端”。略為拓展一些來說,在一個所謂觀點立場撕裂的人群與社會中,真正需要應該不是站定一邊,竭力反對另一邊,而更可能是無論在怎樣的限制下,給雙方多一點辯駁與表達的空間,這也如同律政電影本身一樣,與其說法庭是用來追求正義與公平的地方,還不如說它更應該是祛除,或者說平衡偏見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