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edy and tragedy
这篇影评可能有剧透
默片可以看着睡着,也可以看得津津有味,卓别林的《寻子遇仙记》不言而喻是后者。由于语言的缺失,默片必须要在逻辑上合情合理才能降低观众理解的难度,表情和行动上的演绎要比较夸张才能产生较好的效果。
有人形容卓别林影片叙事非常“活跃”,这个评论的用词真是再贴切不过。《寻子遇仙记》中最主要的是“捡子”和“夺子”两个段落。“捡子”的场景仅拘于两三条马路中,一辆婴儿车,一个垃圾桶,几位·行人、一个警察和卓别林饰演的流浪汉来来回回的登场出景,把一个流浪汉偶然发现弃婴、想方设法丢回去却失败了、在襁褓中发现了母亲的留言、瞧着婴孩长得可怜可爱、转变想法收养婴孩,到正式赋予他一个名字“John”,这父子关系在极不合理的身份下又急合理的定了下来。这一段“捡子”如果单独拿出来表演,也是绝佳的“小品”。相当有趣。
影片中有趣的片段相当不少。比如卓别林养育孩子过程中的心灵手巧,自制悬空的吊篮,茶壶插上奶嘴变成了奶瓶置于John触手可及的地方,餐椅座位挖一个洞变成了便盆,毯子剪一个洞头套进去当作袍子穿……穷人的孩子早当家,John从小就会摊饼做饭,还跟着流浪汉一起出去“做生意”,John负责对着人家窗户玻璃扔石子,流浪汉则负责修缮收钱,这就是他们养家糊口赖以生存的小伎俩,滑稽又心酸,这个段子的概念也被不少后人借鉴改编使用。
卓别林说“Life is a tragedy when seen in close-up, but a comedy in long-shot. ” (用特写镜头看生活,生活是一个悲剧,但用长镜头看生活,生活就是一部喜剧)电影中“夺子”一段充分反映了这种close-up tragedy。John被从流浪儿身边带走,分离时孩子号啕大哭着向爸爸伸出手,可是他坐的车已经被开走了,另一边流浪汉被人按住无法挣脱……西方这种宁可把孩子放在孤儿院,也不能留在父母身边的做法实在让人恼,难道父母一定要有完备的证件证明亲生父母吗?难道父母一定要性格完美无缺吗?这些都可以超越父母孩子之间的亲情吗?当然这种制度也能帮助某些孩子逃离虐待他们的“父母”,拐卖他们的“父母”,还有那些有严重陋习无法给予他们爱和照顾的“父母”。这其中保护的比例应该还是高于伤害,只是电影更多地瞄准了伤害的故事。
片名《寻子遇仙记》也源自于结尾流浪汉梦中入仙境的一段描述,回忆起来这段基本占了影片的四分之一之多,梦醒后John已经回来了,母子相认,父子重逢,也特别符合long-shot comedy。其实这也是卓别林的梦吧,人活着还是要依靠梦想的,虽然我们知道现实是颠倒古来的,Life is a comedy when seen in close-up, but a tragedy in long-shot.
后记:之前偶然看过卓大师的生活照,虽然身量不高,但是五官整齐突出,也不失为美男子。只是他的内心更美,完全不介意为艺术追求牺牲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