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男权思想毒害的罪恶逻辑
只要当时不是年龄太小的人,我想对印度公交轮奸案这则轰动全球的新闻都不会没有印象,这件事实在太令人发指了。十年后终于看了存了很久的《印度的女儿》,对这一事件背后的深层原因有了更多认识。看似偶然的犯罪,实际早就埋下罪恶的种子。
看到片尾乔蒂·辛格1989——2012的一瞬间不禁泪目,如果没有这件惨剧,她一定会成为一位医生。虽不富裕却思想开明的父母为她提供良好的教育,她自己多年勤奋的努力,都被一群畜生毁了。甚至说他们是畜生都是对家畜家禽的侮辱。下面来看看强奸犯和强奸犯的辩护律师的阴间发言:
这样的言论怎么有点似曾相识?在东方文化圈内,对女性受到性侵害时的评价言论可真是超越了民族和种族的界限,出奇的一致。
一个安全的社会,不应该是任何时候出门都是安全的吗?受害人是与她的朋友一起,一个成年男性,却遭受到这样非人的侵害,这是怎样一个社会?
这种有害垃圾虽然去了阴间,却是以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女孩的离去为代价的。
你们的文化可真是棒极了,照这位律师的说法,你们的男人都只是移动的生殖器吧?
长期以来被极端男权思想洗脑的女性,也是这样的事件发生的帮凶。
难道在印度结婚就意味着女人放弃良知,尽管你的丈夫是个畜生,也要无条件维护他?“女人被他的丈夫保护着”,他残忍性侵并伤害一个无辜女性就不该死?不该被惩罚?强奸犯太多所以都不用惩罚了,法不责众?
教育,是改变的方法之一,但不是唯一。发表阴间言论的律师们,哪个不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破心中之贼,恐怕不是一代人能完成的。
女性强烈的同理心,使更多的女性在面对这样的事件发生时表现出一种强烈的愤怒。乔蒂之死成为一件司法意义上的大事件,带动印度整个社会的改变。可这本不应该由一个美好的年轻生命的逝去来提醒当权者,是时候修改法律了。
十年过去了,就在最近,我国某县8孩女子事件,过去并不久远的藏族女子拉姆事件,还在提醒我们,女性权益保护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