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njamin,我最好的Benjamin.
Benjamin,我最好的Benjamin,我孤独了大半生的Benjamin,我想了你一整夜。半睡半醒的时候,你小鹿般的大眼睛出现在我脑海里。你知道吗,在我心里,这个世界上只存在两种眼睛,可以被称作水晶的,和其他的。而你是第一种。我知道的上一个拥有这种眼睛的男人是二十岁的刘烨,或者该叫他蓝宇。你的眼睛真的好漂亮,我忍不住盯着你看。我看到你穿着基督徒的袍子,捧着一本厚厚的圣经,穿过斯德哥尔摩纷飞的灰色大雪,敲开一扇扇门,为耶稣的信徒们读着圣经。你的声音是那样的平静,带着让人安心的、可靠的力量,像壁炉里静静燃烧的温暖火焰。你生长的宗教环境将你浸润成一个举止优雅、板正而教养良好的青年。你从不被允许说脏话,更不要说出格悖德的爱情。可是它就是这么惊喜地、毫无预兆地、像圣诞清晨降临在床前的礼物那样发生了。你爱上了一个男人,他的名字叫做Rasmus。我知道这是命运,也知道这是一切悲剧的开始。你们第一次遇见的圣诞夜,罕见的白色麋鹿奇妙地出现在了Rasmus家的庭院。它像一个奇迹,一种暗示,一场故事开启的帘幕,为你们平凡又不平凡的爱情写下了既定的注脚。我的心还在阵痛,我久违地又感到了那种潮汐冲刷我胸腔般的阵痛,它们淹没我,又退去,又淹没,反反复复,我的痛也反反复复。你水晶般剔透的眼睛里露出了许多伤心的表情,Rasmus死去的时候你抱着他,把头紧紧贴在他的没有心跳的胸膛,你像一块碎掉的水晶。我知道,这一切都结束了。你第一次的也是最后一次的、不被神允许的、却仍旧无可遏止的爱情,就这样结束了。我想大叫,发疯般地冲到你面前,告诉你,他不值得你这样!他不值得!可是我知道这无济于事。你为他放下了圣经,离开了教会,脱去了长袍,这对于生来带着信仰的你来说,无异于撕去自己血肉上的一层皮。你为他众叛亲离,看着他像爱着小玩意似的、心血来潮地、漫不经心地爱你,忍受他的两次不忠,包容了他的病魔,陪伴他直到生命的尽头,这一切都开始于圣诞夜的那一眼。你拨开人群去到他面前,告诉他,“我叫Benjamin.”
我开始明白了一眼定终身五个字真正的含义。
二十年,三十年,到底过了多少年,我不知道。你变成了一个了老人,你漂亮的眼睛遍布皱纹,头发已经开始灰白,你的家里仍旧挂着他二十岁的相片。他已经离开了你几十年。他陪伴你的时间不过短短几年,而你却为此付出了孤独终老的代价。作为他的爱人,你甚至不被允许参加他的葬礼,看望他的墓碑。他留给你的,只有黑白色的相片,褪色的回忆,还有大半生的孤寂冷清。
时间倒回,一切回到那个你们相遇的圣诞夜,斯德哥尔摩,大雪。你问他,跟我一起走走吧。他笑着说好。雪落满了你们的头发,却没能让你与你的爱人白头偕老。
浏览豆瓣时看到,曾经有人问起过Benjamin,而作者Jonas的答复是,他不会再爱上任何人了。那一刻我仓皇闭上眼睛,听到有什么无形的东西破风而来,直直穿透我血肉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