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死亡,一开始会以为是父母疏忽照顾或者虐待孩子。这可以是以殴打等作为方式或者没给食物等不作为的方式杀害儿童。
但剧情有一些不同在于,孩子有被白天忙于工作的父母送到他人处看管,这个时候看管人也有看管和照顾孩子的义务了。
情节很简单,看管人的丈夫因生性暴戾,将死者打死。当审判员一致裁定他谋杀罪名不成立时,他一脸沾沾自喜。但接着,审判员说误杀罪名成立,他一脸惊恐。而死者父亲非常激动说,这不是误杀是谋杀!
误杀和谋杀是有不同的,按照我国法律分别对应了过失致人死亡罪和故意杀人罪,从罪名名称很容易辨别出两者的关键区别在于主观心态是故意还是过失。而故意又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又非常的难以区别。罪犯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是有能力预判故意向男童腹部击打的危害性,但其放任自己的暴躁情绪仍然实施,可想而知,他明显故意。只是是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害又是需要区分的。
罪犯的律师提出很多疑点,比如死者离开被告人住处到死亡点有好几个小时,这些时间段是不是有其他介意因素或者叠加因素导致死者死亡;死者的致命点是否是被告人所致的;被告人的妻子即看管人是不是存在做假证的嫌疑等,确实很有道理的,这些确实应该适用疑点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
剧中,妻子出庭作证丈夫犯罪确实很难的,但最终还是受不了良心的谴责。
这几位配角演的特别好,感情特别到位,即使是在片段中的背景人物,面部表情也随着剧情的发展而变化,真是比当代演员好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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