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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都有可能落到这种无助的地步
是说 Fitz 吗,我觉得挺好啊,TED 一生都在被背叛,恰恰到最后,那个把他送进牢笼的 Fitz 最懂他,只有他 真的在乎 TED 理念中的那些闪光点,而不是他的躯体,也是他最后跟 TED 说了审判的真相。 以 TED 犯下的罪行,如果故事要走道德审判的路子,完全可以把 TED 塑造得一无是处,而 Fits 纯粹是牛B神探,但这部片显然不是。
编剧没错。1、被告律师其实不信TED那一套东西,只是想赢官司。但是想赢的话,在事实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只有通过精神病这样的方式来达成。而如果是以这个方式达成了,那么TED的一套东西就变成精神病者的臆想,而不是一个正式的论文。2、TED有权要求自己辩护,但法官也有权通过官方机构来确认他是否精神健全,因为精神不健全的人是被认为不能为自己进行有逻辑的辩护行为的。可想而知官方机构肯定会给他个精神不健全的判定。你可以觉得官方霸道,但这就是法律所允许的。3、TED想通过庭审来阐述自己观点的目的已经被上面两点所堵住了。所以他只能认罪,这样尽管他无法通过庭审向全国传递更多他的观点,但是至少他的宣言已经被报纸和FBI官网传递到全国,并且官方无法将精神不健全来用作否定他的宣言。
在 TED 提出要自我辩护前后,与律师和法官的对话其实已经很说明情况了,他们内心早已认定 TED 不仅有罪而且有精神问题,他的那些理念只是肤浅想法,律师只是出于职业道德义务在尽力保全 TED 的生命,“如果你这样都不是精神有问题,还有谁有问题?” 这是律师对 TED 说的最后一句话,我觉得这至少代表大多数律师的观点,不是重新请个律师就可以听他指挥来说话这么简单,而且法官也明确说了不给他时间。至于做精神鉴定后自我辩护,法官的话也已经很直白了,他不可能让 TED 以法律权利的名义主导法庭审判,“在我的法庭上,不能表演不能拖延……我不是兰斯伊藤……你没有时间也没得选择”这时候,TED 才意识到,自己只剩三条路:死、认罪、装疯,第一条路没能得逞,第三条路不愿意,所以只能认罪。所以,说到这里,回过头看楼主的标题,如果他说的是法官和律师,也说得通,只是这个世界本来就不可能完美地让任何一个人为他所愿。
TED一生都在被背叛
另外说一点,有句成语叫做:众口铄金。用在这剧里就是:专家认为你有精神病就是有精神病。无论古今中外,掌握了话语权的才是主宰。TED的幼时遭遇确实可怜,他后来的思想确实有对社会深刻认识的一面,可惜的是他也通过一种他唾弃的强加于人的方式,来找机会阐述他的思想。如果一个人的思想和行为不是一致的话,说明他并不是他自己思想的真信者。因此他表达的东西无论再如何深刻也好,手段已经在根基上弱化了其所表达的思想。
不是单单不择手段,而是根本就不合理。他为什么要选择对自己最不利的那个方案呢?既不能脱罪,又不能宣扬自己的思想。他完全可以接受精神鉴定,或者换律师嘛,能够按他意愿来给他辩护的律师还会找不到?虽说是按真实事件改编,但编导在这一点上恐怕是加戏太多了。
我觉得精神鉴定不好,报纸会报道的,有了这个精神鉴定字眼容易误导大众,法官又说鉴定过程长达数月,而且鉴定结果容易被操控。
其实,编导的愚蠢之处在于,让他强调自己无所谓庭审结果,只想通过庭审宣扬自己的思想,接下来又让他主动认罪,轻易放弃了庭审,而没有给出让人信服的理由。或者说,编导想表现的是,菲兹在这中间起了很大的作用,彻底击败了他,但显然牵强得很。因为他从来没想过要以患有精神疾病为辩护策略,菲兹的那套说辞只是告诉他,他的律师有这个计划,让他去阻止他的律师。但所有这一切并不能迫使他放弃庭审。
在哪看啊?
百度一下片名。
谢谢
因为即使庭审他也不能出庭作证阐述自己的理念,因为他“精神有问题”
你看得也太马虎了,法官认为他如果不请律师,自己辩护,需要通过精神鉴定,确定他有没有这个能力,而不是他接受审判的能力。如果是后者的话,他的认罪也是无效的。他不主动认罪,换了律师,完全可以让律师代他在法庭上讲出他想讲的话。更不要说他还可以接受精神鉴定,证明他有自辩的能力。
“我觉得这至少代表大多数律师的观点,不是重新请个律师就可以听他指挥来说话这么简单,而且法官也明确说了不给他时间。”-----难道不是绝大多数辩护律师都会遵从被告的意愿?美国的法律会不允许被告换律师?“至于做精神鉴定后自我辩护,法官的话也已经很直白了,他不可能让 TED 以法律权利的名义主导法庭审判,“在我的法庭上,不能表演不能拖延……我不是兰斯伊藤……你没有时间也没得选择””------你不觉得这种说法自相矛盾吗?精神鉴定结果他有自我辩护能力的话,后面那些不都是废话?或者说法官就是不想让他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那还做什么精神鉴定呢?当然,后面那种情况是不合法的。“这时候,TED 才意识到,自己只剩三条路:死、认罪、装疯,第一条路没能得逞,第三条路不愿意,所以只能认罪。”没有庭审,没有陪审团,也不需要向法庭提供证据,双方质证,就只有这三条路了吗?美国的法律制度下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吗?中国都没有这么霸道吧?就算是看美剧学法律,也不能只看这一部呀!
中国没有这么霸道?你是书读的太多还是太少呢
中国有这么霸道?你真霸道!
一言不合,就人身攻击,到底是谁霸道?!
你连卡钦斯基为什么放弃庭审都看不懂,还到这撒什么野,回家叫:)
卡钦斯基为什么放弃庭审,当然是因为编剧霸道。但编剧也不及你,你不但霸道,还胡说八道!
你没有资格在这个区说话,这么有维度的剧都被你喷,你该去看小时代!
你倒很有资格在这里说废话、说蠢话。这剧到底怎么样先不说,即使是神剧,有不合理,说不通的地方,该喷还是要喷,也应该喷!好就好到没有肚脐眼,坏就坏得一无是处,你的思想真有维度!一定是看郭敬明的电影看出来的吧?
你丫看郭敬明,你全家看郭敬明,别叫唤了。
果然不出所料,黔驴技穷,狗急跳墙了。
一部片的好坏和编剧优劣,不是剧情中每个人做事的合理合法,喜羊羊里面还有灰太狼呢,如果仅仅是在评论一部美剧,就这个编剧愚蠢,谁谁谁看剧马虎,谁谁谁看剧学法,谁谁谁霸道……不论你对其他人的这些说法正不正确,就一点,你不妨设想一下,以这种看待别人的心态,假如你是剧中的法官或者律师,你会怎么看待TED?你还有心情去听他跟你扯什么工业社会及其未来吗?所以,何必呢
你这种烂人,看个剧还吹毛求疵,看你给双峰打一星就知道你的德性了,楼主说的对,你这种垃圾还纠结法官的判决,你丫根本就不懂这部剧想传达的思想,你就是那个傻逼红灯,固化思维,愚昧自我。
这个情节有不合理,说不通的地方,我没有说错吧?看来我们的分歧在于心目中的好片有不合理,说不通的情节时,要不要,能不能说出来。当然,关键情节有不合理,说不通的地方,这还是不是一部好片,又另当别论。律师、法官想不想听卡钦斯基的那些东西不重要,重要的是律师可以被解雇,法官更是不可能不依法裁决,也就是说,卡钦斯基坚持的话,他们阻止不了他在法庭上宣扬他的思想。事实是卡钦斯基的确认罪了,到底为什么大概只要他自己知道。编剧的问题在于不应该让他刚强调完他要的是庭审,接着又让他莫名其妙地放弃了,而给出的理由实在没有说服力,也肯定不是真实的原因。要知道,这剧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不应该这样强加于人。所以,这有什么不好说的,你们又何苦不让人说呢?
有进步,终于知道有瑕疵了。继续,再卖力点,就能像【双峰】一样,给你打一星了!
傻逼,什么叫莫名其妙放弃了,编剧那么多的铺垫,菲兹的心理战术,你丫就没好好看剧,剧情都不知道,还有脸跑来胡比比。
我是你野爹,你继续骂你爹,孽障东西。
TED 的根本目的是宣扬他的理念,庭审只是他原以为可以宣扬理念的机会,但庭审的根本目的,一是 TED 是不是这个炸弹客,二是这个炸弹客做了这些伤天害理的事之后该受多重的惩罚的问题,第一点其实已经没什么争议,但就算还有争议,这两点都是就罪论罪,TED 的理念和论文顶多是定罪依据之一而已。理念正不正确能否发扬光大,和寄炸弹炸人罪有多重,是完全两个问题,庭审解决的是后一个问题。所以,法官不可能让 TED 违背庭审初衷去宣扬理念,把庭审变成闹剧。
你好像还是没有搞清楚愿不愿意和能不能够的问题,就编导展现的剧情来看,法官愿意,但不能够迫使卡钦斯基,放弃庭审,主动认罪。菲兹的那套说辞更是驴唇不对马嘴,卡钦斯基上来就说他要的是庭审,结果无所谓。菲兹告诉他律师打算以精神障碍为由,为他辩护,目的是让卡钦斯基阻止他的律师这样做,这和庭审有关系吗?事实上,如果律师的辩护策略成功的话,倒反而有可能没有庭审。难道不是这样吗?
看你蠢的,骂人都不会。我来教教你,我是你祖父,但你也是我跟你妈生的。这里人多,你得叫我爷爷,豆邮我的时候,叫爸爸就行了。记住了,智障东西!
庭审不是任何人的根本目的,也没有谁要迫使 TED 放弃庭审,TED 的目的是想把庭审当做话筒来宣扬理念,这才是法官想要阻止的,他不允许庭审变成 TED 的闹剧表演,而且这也不是庭审程序的意义初衷,所以作为法官,他有义务也有权力阻止这一点。Fitz 的最终目的也不是要 TED 放弃庭审,而是要伸张正义,不希望 TED 仅仅以疯子的名义被关到精神病院。而对于 TED 的理念,他内心其实是认可的,所以,他找到了自己和 TED 的共识:不能做疯子逃罪而玷污理念,他跟 TED 说那么多,只是在告诉 TED,庭审不可能被他当做话筒用,而在后来与律师和法官的对话之后, TED 也进一步意识到这一点。如果说到现在,如果我们还有争议的话,那只是说,我们都保留意见了,你当然可以继续说你的观点,但建议对事不对人,不要上来就是这个人愚蠢,那个人马虎,这个人霸道……诸如此类,于人于己,没必要。
庭审当然不是目的,庭审是为了判定被告是否有罪,以及如何量刑。庭审是法定的程序,是被告的权利。法官的工作不就是主持庭审吗?他怎么可能剥夺被告的权利,阻止得了庭审呢?在法治国家,被告不认罪的情况下,有不经庭审而定罪的可能吗?看来你还是要多看律政剧,加强有关法律知识的学习。菲兹当然希望卡钦斯基放弃庭审,主动认罪,因为上了法庭,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但是他和法官一样,做不到。他所做的只是让卡钦斯基不要以精神疾病为由进行辩护,这一点根本不需要什么共识,卡钦斯基自己从来就没有这样想过。菲兹如果认可他的理念,又为什么觉得他不能利用庭审来宣扬他的理念呢?如果有庭审,又怎么能不被卡钦斯基当作传话筒呢?一心想着要把庭审当传话筒的卡钦斯基又为什么主动放弃了呢?你把剧情复述一遍又有什么用呢?只不过让我对那些不合理的地方,印象更深刻一些而已。我向来认为,只要是事实,只要说得对,没什么不可以说的。编剧的确犯下个愚蠢的错误,有人也是看得马虎,阁下认为法官可以阻止庭审,被告不经庭审,就只有那三条路好走,法律知识也真的相当贫乏。至于霸道,我先说的是“没有那么霸道”,有人非说就是那么霸道,我不得不说他很霸道。我想你也看到了,此人之后的丑态,证明我的判断一点不错。
中国被精神病的人数比美国那是上千倍的吧 好歹TED还真的是杀人犯
说的非常对!
卡要的是在自由的基础上宣传自己的理论,他要自由,他如果不要自由就不会那么在意那张搜查令了,最后打败他的是精神病认定和受害家属的控诉。精神病认定让他认罪,受害家属的控诉让他放弃最后宣扬自己理论的机会。
法官不愿意……法官就是觉得他是精神病!
是U.S.A vs Ted, 政治因素很强大,肯定要有个结果,所以一开始搜查令就没有可能推翻,如果承认精神病,那么所以言论就是疯言疯语,当然他也可以选择承认有罪,对于司法机构,起诉方,都是一个政治结果
> 去追缉:炸弹客 第一季的论坛
炸弹教授刚在狱中自杀,终年81岁(Nadja)
为什么豆瓣上搜不到第二部的信息?(青岛旅游人)
居然找不到源(海寶貝)
Ted Kaczynski, known as the 'Unabomber,' has di...(☁️)
本剧最坏的人(豆友199494040)
心疼tabby(你跺你也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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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说 Fitz 吗,我觉得挺好啊,TED 一生都在被背叛,恰恰到最后,那个把他送进牢笼的 Fitz 最懂他,只有他 真的在乎 TED 理念中的那些闪光点,而不是他的躯体,也是他最后跟 TED 说了审判的真相。
以 TED 犯下的罪行,如果故事要走道德审判的路子,完全可以把 TED 塑造得一无是处,而 Fits 纯粹是牛B神探,但这部片显然不是。
编剧没错。
1、被告律师其实不信TED那一套东西,只是想赢官司。但是想赢的话,在事实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只有通过精神病这样的方式来达成。而如果是以这个方式达成了,那么TED的一套东西就变成精神病者的臆想,而不是一个正式的论文。
2、TED有权要求自己辩护,但法官也有权通过官方机构来确认他是否精神健全,因为精神不健全的人是被认为不能为自己进行有逻辑的辩护行为的。可想而知官方机构肯定会给他个精神不健全的判定。你可以觉得官方霸道,但这就是法律所允许的。
3、TED想通过庭审来阐述自己观点的目的已经被上面两点所堵住了。所以他只能认罪,这样尽管他无法通过庭审向全国传递更多他的观点,但是至少他的宣言已经被报纸和FBI官网传递到全国,并且官方无法将精神不健全来用作否定他的宣言。
在 TED 提出要自我辩护前后,与律师和法官的对话其实已经很说明情况了,他们内心早已认定 TED 不仅有罪而且有精神问题,他的那些理念只是肤浅想法,
律师只是出于职业道德义务在尽力保全 TED 的生命,“如果你这样都不是精神有问题,还有谁有问题?” 这是律师对 TED 说的最后一句话,我觉得这至少代表大多数律师的观点,不是重新请个律师就可以听他指挥来说话这么简单,而且法官也明确说了不给他时间。
至于做精神鉴定后自我辩护,法官的话也已经很直白了,他不可能让 TED 以法律权利的名义主导法庭审判,“在我的法庭上,不能表演不能拖延……我不是兰斯伊藤……你没有时间也没得选择”
这时候,TED 才意识到,自己只剩三条路:死、认罪、装疯,第一条路没能得逞,第三条路不愿意,所以只能认罪。
所以,说到这里,回过头看楼主的标题,如果他说的是法官和律师,也说得通,只是这个世界本来就不可能完美地让任何一个人为他所愿。
TED一生都在被背叛
另外说一点,有句成语叫做:众口铄金。用在这剧里就是:专家认为你有精神病就是有精神病。无论古今中外,掌握了话语权的才是主宰。TED的幼时遭遇确实可怜,他后来的思想确实有对社会深刻认识的一面,可惜的是他也通过一种他唾弃的强加于人的方式,来找机会阐述他的思想。如果一个人的思想和行为不是一致的话,说明他并不是他自己思想的真信者。因此他表达的东西无论再如何深刻也好,手段已经在根基上弱化了其所表达的思想。
TED一生都在被背叛
是说 Fitz 吗,我觉得挺好啊,TED 一生都在被背叛,恰恰到最后,那个把他送进牢笼的 Fitz 最懂他,只有他 真的在乎 TED 理念中的那些闪光点,而不是他的躯体,也是他最后跟 TED 说了审判的真相。
以 TED 犯下的罪行,如果故事要走道德审判的路子,完全可以把 TED 塑造得一无是处,而 Fits 纯粹是牛B神探,但这部片显然不是。
不是单单不择手段,而是根本就不合理。他为什么要选择对自己最不利的那个方案呢?既不能脱罪,又不能宣扬自己的思想。他完全可以接受精神鉴定,或者换律师嘛,能够按他意愿来给他辩护的律师还会找不到?虽说是按真实事件改编,但编导在这一点上恐怕是加戏太多了。
我觉得精神鉴定不好,报纸会报道的,有了这个精神鉴定字眼容易误导大众,法官又说鉴定过程长达数月,而且鉴定结果容易被操控。
其实,编导的愚蠢之处在于,让他强调自己无所谓庭审结果,只想通过庭审宣扬自己的思想,接下来又让他主动认罪,轻易放弃了庭审,而没有给出让人信服的理由。或者说,编导想表现的是,菲兹在这中间起了很大的作用,彻底击败了他,但显然牵强得很。因为他从来没想过要以患有精神疾病为辩护策略,菲兹的那套说辞只是告诉他,他的律师有这个计划,让他去阻止他的律师。但所有这一切并不能迫使他放弃庭审。
在哪看啊?
百度一下片名。
谢谢
因为即使庭审他也不能出庭作证阐述自己的理念,因为他“精神有问题”
你看得也太马虎了,法官认为他如果不请律师,自己辩护,需要通过精神鉴定,确定他有没有这个能力,而不是他接受审判的能力。如果是后者的话,他的认罪也是无效的。他不主动认罪,换了律师,完全可以让律师代他在法庭上讲出他想讲的话。更不要说他还可以接受精神鉴定,证明他有自辩的能力。
在 TED 提出要自我辩护前后,与律师和法官的对话其实已经很说明情况了,他们内心早已认定 TED 不仅有罪而且有精神问题,他的那些理念只是肤浅想法,
律师只是出于职业道德义务在尽力保全 TED 的生命,“如果你这样都不是精神有问题,还有谁有问题?” 这是律师对 TED 说的最后一句话,我觉得这至少代表大多数律师的观点,不是重新请个律师就可以听他指挥来说话这么简单,而且法官也明确说了不给他时间。
至于做精神鉴定后自我辩护,法官的话也已经很直白了,他不可能让 TED 以法律权利的名义主导法庭审判,“在我的法庭上,不能表演不能拖延……我不是兰斯伊藤……你没有时间也没得选择”
这时候,TED 才意识到,自己只剩三条路:死、认罪、装疯,第一条路没能得逞,第三条路不愿意,所以只能认罪。
所以,说到这里,回过头看楼主的标题,如果他说的是法官和律师,也说得通,只是这个世界本来就不可能完美地让任何一个人为他所愿。
“我觉得这至少代表大多数律师的观点,不是重新请个律师就可以听他指挥来说话这么简单,而且法官也明确说了不给他时间。”-----难道不是绝大多数辩护律师都会遵从被告的意愿?美国的法律会不允许被告换律师?
“至于做精神鉴定后自我辩护,法官的话也已经很直白了,他不可能让 TED 以法律权利的名义主导法庭审判,“在我的法庭上,不能表演不能拖延……我不是兰斯伊藤……你没有时间也没得选择””------你不觉得这种说法自相矛盾吗?精神鉴定结果他有自我辩护能力的话,后面那些不都是废话?或者说法官就是不想让他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那还做什么精神鉴定呢?当然,后面那种情况是不合法的。
“这时候,TED 才意识到,自己只剩三条路:死、认罪、装疯,第一条路没能得逞,第三条路不愿意,所以只能认罪。”没有庭审,没有陪审团,也不需要向法庭提供证据,双方质证,就只有这三条路了吗?美国的法律制度下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吗?中国都没有这么霸道吧?
就算是看美剧学法律,也不能只看这一部呀!
中国没有这么霸道?你是书读的太多还是太少呢
中国有这么霸道?你真霸道!
一言不合,就人身攻击,到底是谁霸道?!
你连卡钦斯基为什么放弃庭审都看不懂,还到这撒什么野,回家叫:)
卡钦斯基为什么放弃庭审,当然是因为编剧霸道。但编剧也不及你,你不但霸道,还胡说八道!
你没有资格在这个区说话,这么有维度的剧都被你喷,你该去看小时代!
你倒很有资格在这里说废话、说蠢话。这剧到底怎么样先不说,即使是神剧,有不合理,说不通的地方,该喷还是要喷,也应该喷!好就好到没有肚脐眼,坏就坏得一无是处,你的思想真有维度!一定是看郭敬明的电影看出来的吧?
你丫看郭敬明,你全家看郭敬明,别叫唤了。
果然不出所料,黔驴技穷,狗急跳墙了。
一部片的好坏和编剧优劣,不是剧情中每个人做事的合理合法,喜羊羊里面还有灰太狼呢,
如果仅仅是在评论一部美剧,就这个编剧愚蠢,谁谁谁看剧马虎,谁谁谁看剧学法,谁谁谁霸道……不论你对其他人的这些说法正不正确,就一点,你不妨设想一下,以这种看待别人的心态,假如你是剧中的法官或者律师,你会怎么看待TED?你还有心情去听他跟你扯什么工业社会及其未来吗?
所以,何必呢
你这种烂人,看个剧还吹毛求疵,看你给双峰打一星就知道你的德性了,楼主说的对,你这种垃圾还纠结法官的判决,你丫根本就不懂这部剧想传达的思想,你就是那个傻逼红灯,固化思维,愚昧自我。
这个情节有不合理,说不通的地方,我没有说错吧?看来我们的分歧在于心目中的好片有不合理,说不通的情节时,要不要,能不能说出来。当然,关键情节有不合理,说不通的地方,这还是不是一部好片,又另当别论。
律师、法官想不想听卡钦斯基的那些东西不重要,重要的是律师可以被解雇,法官更是不可能不依法裁决,也就是说,卡钦斯基坚持的话,他们阻止不了他在法庭上宣扬他的思想。
事实是卡钦斯基的确认罪了,到底为什么大概只要他自己知道。编剧的问题在于不应该让他刚强调完他要的是庭审,接着又让他莫名其妙地放弃了,而给出的理由实在没有说服力,也肯定不是真实的原因。要知道,这剧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不应该这样强加于人。
所以,这有什么不好说的,你们又何苦不让人说呢?
有进步,终于知道有瑕疵了。继续,再卖力点,就能像【双峰】一样,给你打一星了!
傻逼,什么叫莫名其妙放弃了,编剧那么多的铺垫,菲兹的心理战术,你丫就没好好看剧,剧情都不知道,还有脸跑来胡比比。
我是你野爹,你继续骂你爹,孽障东西。
TED 的根本目的是宣扬他的理念,庭审只是他原以为可以宣扬理念的机会,
但庭审的根本目的,一是 TED 是不是这个炸弹客,二是这个炸弹客做了这些伤天害理的事之后该受多重的惩罚的问题,第一点其实已经没什么争议,但就算还有争议,这两点都是就罪论罪,TED 的理念和论文顶多是定罪依据之一而已。理念正不正确能否发扬光大,和寄炸弹炸人罪有多重,是完全两个问题,庭审解决的是后一个问题。所以,法官不可能让 TED 违背庭审初衷去宣扬理念,把庭审变成闹剧。
你好像还是没有搞清楚愿不愿意和能不能够的问题,就编导展现的剧情来看,法官愿意,但不能够迫使卡钦斯基,放弃庭审,主动认罪。
菲兹的那套说辞更是驴唇不对马嘴,卡钦斯基上来就说他要的是庭审,结果无所谓。菲兹告诉他律师打算以精神障碍为由,为他辩护,目的是让卡钦斯基阻止他的律师这样做,这和庭审有关系吗?事实上,如果律师的辩护策略成功的话,倒反而有可能没有庭审。难道不是这样吗?
看你蠢的,骂人都不会。我来教教你,我是你祖父,但你也是我跟你妈生的。这里人多,你得叫我爷爷,豆邮我的时候,叫爸爸就行了。记住了,智障东西!
庭审不是任何人的根本目的,也没有谁要迫使 TED 放弃庭审,
TED 的目的是想把庭审当做话筒来宣扬理念,这才是法官想要阻止的,他不允许庭审变成 TED 的闹剧表演,而且这也不是庭审程序的意义初衷,所以作为法官,他有义务也有权力阻止这一点。
Fitz 的最终目的也不是要 TED 放弃庭审,而是要伸张正义,不希望 TED 仅仅以疯子的名义被关到精神病院。而对于 TED 的理念,他内心其实是认可的,所以,他找到了自己和 TED 的共识:不能做疯子逃罪而玷污理念,他跟 TED 说那么多,只是在告诉 TED,庭审不可能被他当做话筒用,而在后来与律师和法官的对话之后, TED 也进一步意识到这一点。
如果说到现在,如果我们还有争议的话,那只是说,我们都保留意见了,你当然可以继续说你的观点,但建议对事不对人,不要上来就是这个人愚蠢,那个人马虎,这个人霸道……诸如此类,于人于己,没必要。
庭审当然不是目的,庭审是为了判定被告是否有罪,以及如何量刑。庭审是法定的程序,是被告的权利。法官的工作不就是主持庭审吗?他怎么可能剥夺被告的权利,阻止得了庭审呢?在法治国家,被告不认罪的情况下,有不经庭审而定罪的可能吗?看来你还是要多看律政剧,加强有关法律知识的学习。
菲兹当然希望卡钦斯基放弃庭审,主动认罪,因为上了法庭,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但是他和法官一样,做不到。他所做的只是让卡钦斯基不要以精神疾病为由进行辩护,这一点根本不需要什么共识,卡钦斯基自己从来就没有这样想过。菲兹如果认可他的理念,又为什么觉得他不能利用庭审来宣扬他的理念呢?如果有庭审,又怎么能不被卡钦斯基当作传话筒呢?一心想着要把庭审当传话筒的卡钦斯基又为什么主动放弃了呢?你把剧情复述一遍又有什么用呢?只不过让我对那些不合理的地方,印象更深刻一些而已。
我向来认为,只要是事实,只要说得对,没什么不可以说的。编剧的确犯下个愚蠢的错误,有人也是看得马虎,阁下认为法官可以阻止庭审,被告不经庭审,就只有那三条路好走,法律知识也真的相当贫乏。至于霸道,我先说的是“没有那么霸道”,有人非说就是那么霸道,我不得不说他很霸道。我想你也看到了,此人之后的丑态,证明我的判断一点不错。
编剧没错。
1、被告律师其实不信TED那一套东西,只是想赢官司。但是想赢的话,在事实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只有通过精神病这样的方式来达成。而如果是以这个方式达成了,那么TED的一套东西就变成精神病者的臆想,而不是一个正式的论文。
2、TED有权要求自己辩护,但法官也有权通过官方机构来确认他是否精神健全,因为精神不健全的人是被认为不能为自己进行有逻辑的辩护行为的。可想而知官方机构肯定会给他个精神不健全的判定。你可以觉得官方霸道,但这就是法律所允许的。
3、TED想通过庭审来阐述自己观点的目的已经被上面两点所堵住了。所以他只能认罪,这样尽管他无法通过庭审向全国传递更多他的观点,但是至少他的宣言已经被报纸和FBI官网传递到全国,并且官方无法将精神不健全来用作否定他的宣言。
另外说一点,有句成语叫做:众口铄金。用在这剧里就是:专家认为你有精神病就是有精神病。无论古今中外,掌握了话语权的才是主宰。TED的幼时遭遇确实可怜,他后来的思想确实有对社会深刻认识的一面,可惜的是他也通过一种他唾弃的强加于人的方式,来找机会阐述他的思想。如果一个人的思想和行为不是一致的话,说明他并不是他自己思想的真信者。因此他表达的东西无论再如何深刻也好,手段已经在根基上弱化了其所表达的思想。
中国被精神病的人数比美国那是上千倍的吧 好歹TED还真的是杀人犯
说的非常对!
卡要的是在自由的基础上宣传自己的理论,他要自由,他如果不要自由就不会那么在意那张搜查令了,最后打败他的是精神病认定和受害家属的控诉。精神病认定让他认罪,受害家属的控诉让他放弃最后宣扬自己理论的机会。
法官不愿意……法官就是觉得他是精神病!
是U.S.A vs Ted, 政治因素很强大,肯定要有个结果,所以一开始搜查令就没有可能推翻,如果承认精神病,那么所以言论就是疯言疯语,当然他也可以选择承认有罪,对于司法机构,起诉方,都是一个政治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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