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艺术上我肯定本片的成功,从营销上我否定本片的成功

由于两天前让我牵涉其中的那场营销小插曲,这两天我特地留意了观众对本片的反馈。根据其中包含的大量“看不懂”的声音,今早观影前我已经把本片预设为特别前卫的艺术电影。在新开的杜比声加巨幕厅“包场”享受完本片,事实表明本片并没有什么特别出格之处,它仍然是个叙事电影,跟各种离经叛道的当代艺术录像作品没得比,远低于我那被抬起来的心理预期。
但大量观众说的“看不懂”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下文会详解。他们本来就不是目标受众,是挂羊头卖狗肉的营销方式欺骗了他们。注意,当我说出“他们不是目标受众”的时候,我只是在做一个事实陈述,而绝无任何贬低的意思,或者秀神马的优越感。但有些人就是不爱听这话,包括毕赣导演可能第一个不同意。之前在参加知乎“大家谈”沙龙活动回答观众提问时,他说道:“二三四五线城市就应该看‘那种’电影吗?我从来不这么认为。”
我倒是不会按城市发展水平来划分观众,但不同的电影确实是面向不同的受众的。市场上的电影有针对合家欢的,有针对儿童的,有针对青少年的,有针对年轻人的,有针对中产阶级的,有针对区域性观众的,诸如此类,而所谓的艺术电影,主要针对的则是影迷群体。如果要给一个定义的话,这群人跟普通观众相较,大概观影经验更丰富,具备更多的相关知识和更包容的审美品味,在观影时更为专注。
谁都希望自己的作品能被更多的人看到进而欣赏,但绝不是连基本的事实规律都不顾,一厢情愿地把自己的作品推给更多的人。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之争都已经流传了上千年,不承认存在雅艺术与俗艺术的区分,就如同不承认存在严肃文学与通俗文学的区分,不承认存在高矮胖瘦、聪明愚钝、富裕贫穷的区分。否定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性这一基本事实,如果不是伪善的平等主义,那就是幼稚的理想主义。相反,在承认这一事实的基础上,对这些现象进行研究,从而找到可以促进人与人之间、不同层次艺术之间进行交流和互补的方法,才是最有效的解药。
这就回到了本文开头,为什么很多观众“看不懂”本片?从心理学和神经科学的角度,人总是存在在各种信息中寻找意义的倾向,因为这样能让人达成认知上的完形、感到情绪上的安全。据此可以把电影分成两类。一类是不太需要观众主动寻找意义的电影,它讲故事的技巧非常娴熟和通俗,观众跟着故事走就自然而然地明白了前因后果来龙去脉,如同一个人并不需要什么美学和艺术史知识,不需要对图像进行任何额外的分析或者细致的理解,就能从达芬奇的《蒙娜丽莎》或者梵高的《星夜》里看到那跃然纸上呼之欲出的美。另一类是需要观众主动寻找意义的电影,它不选择直白地或者机巧地讲故事,反而用了很多手法让故事变得有些晦涩甚至断片,需要观众通过画面中的蛛丝马迹和台词中的只言片语,甚至带入自己的主观经验来补全这个故事。拿美术来类比的话,好比当代艺术中的抽象画,抽象画通过刻意地消除具象来表达艺术家的想法,观众再也不可能所见即所得地从画面上获取大量信息,而是得主动地寻找意义和构建意义。
再说白一点,有一类电影你中途出去上个厕所、接个电话甚至打个小盹完了继续看也毫无理解障碍,还有一类电影你哪怕只是走神三秒钟漏掉了几句台词后边的情节就接不上来了。前者主要靠的是自下而上的信息加工过程驱动,观众是被动的信息接受者和反应者;后者不仅靠自下而上,还要大量靠自上而下的信息加工过程驱动,观众成了主动的信息寻找者和参与者。也正是因为这样一种投入性,反而增添了观影的趣味。观影不再只是一种消遣,更是一次探索。不过,那些以消遣为目的的观众会觉得这是一种负担。
于是,比如我,固然认同诸如《海王》、《蜘蛛侠:平行宇宙》这样的商业大片是好看的电影,但我真的会在观影过程中感到视觉疲劳进而审美疲劳,那些套路化的叙事、视效上的狂轰滥炸、情感上的戳心都实在缺乏新鲜感,如今消遣的方式千千万,还真不缺这一种;反而是《地球最后的夜晚》让我乐此不疲,很多细节都暗示或隐喻着剧情,比如铁轨上的黑桃A、白猫妈妈家里蜂窝状的地板砖、旅馆里的眼镜蛇……我会注意很多或许无关紧要却被吸引到的细节,比如环绕声里各种背景音分别是从何处传来、画面背景里家具上的污渍、舞台下方围观群众里几个寒暄的小朋友……还有就是止不住的个人联想,比如台球室的灯光会让我想起梵高的名画The Night Café (1888),无处不在的朦胧墨绿色是夏加尔新婚燕尔时画画常用的主色,而整个梦境长镜头里则充满了超现实主义的味道……它制造了新的经验,唤醒了我的经验,两者混在一起又继续成为我生命经验的一部分。
在回答观众提问时,导演还说道:“我当然知道,可能是大家看不懂,有可能不喜欢……从此他们的观影经验里多了一部电影,可能很难理解,就像看一幅画,等他们的生命经验发生改变以后,他们肯定不会想起其他的电影,肯定会想起我的电影,因为我的电影是珍贵的电影。”从最一般的意义上,我认同这个回答。就拿本片来说,假如我也跟大多数观众一样没看懂,但是,当我不由自主地在回来的路上、在电梯里反复地哼唱着那句“墨绿的夜,隐隐约约”时,我的生命经验就已经被它改变了。
谁也不是天生的影迷,我在不到20岁的时候就看过塔可夫斯基的杰作《安德烈·卢布廖夫》,当时的我真的没有看懂,后来也忘了这部作品讲了什么,可是几年后的一天,我偶然去乡下,在细雨中看到田埂上的水牛时,突然我就想起了这部作品里的一个类似场景,我体会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诗意。如果我没看过这部作品,恐怕我很难在那样平淡甚至带着肮脏的情境里感受到诗意。在之前对《路易不容易》的博物馆桥段的解读里,我也表达了类似的意思。
但我还是要指出一个事实,大概率地讲,那些被营销忽悠进场的上百万观众里,真正能够因为遇到这部电影而让自己变得有所不同的,只会是极少数,剩下的绝大多数,都成了某种意义上的受骗者。更糟糕的是,他们不仅没有获得改变,反而因为恼羞成怒而永久地对艺术电影关上了大门,并且对艺术电影及其创作者都产生了巨大的误解,这样对整个艺术电影行业造成的潜在无形伤害恐怕远远抵不过导演“度”了几个人的功劳。
无论是艺术电影还是其他艺术门类,培养和扩大受众群体都是应该且必要的事情,只是,采取这样连哄带骗的方式无异于饮鸩止渴。比如,进博物馆除了观展,我们还会看到和听到很多对作品进行赏析的信息和资料,当代艺术展更是如此,我就从中汲取过不少养料;进表演中心听交响乐或看歌剧,节目开始之前常常会有专家讲座,现场还提供详细的介绍册子来供观众了解。那么,一部艺术电影如果能在招揽来了数百万观众进电影院之余,结合社交媒体推出一些配套的多媒体信息来帮助普通观众理解这部电影乃至艺术电影这个品种,让其中一些观众面对这次尝鲜能感到“惊讶而非惊吓”,进而成为艺术电影的消费者,这大概会是一种正确的“站着把钱赚了”的姿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