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是偷窥者
文:Alex
首发于公众号bookface
片子麻麻地,但是故事充满猎奇和欲望。
这种偷窥欲,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刷朋友圈、偷偷溜进别人的微博主页……网络时代,这些都属于合法的偷窥。
但片子这种30年如一日的偷窥,毫无心跳加速的窥探,不禁让人后背直发凉。
上世纪60年代,已经有两个孩子的福斯在美国丹佛附近买下了一栋有21个房间的旅馆,之后改造成了汽车旅馆(motel)。
呃……汽车旅馆,大家都懂的,一般都选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大马路边,住的人呢,经济不咋地的人,都爱选择这种旅馆来约会,或者说,幽会。
福斯开这么个旅馆,除了赚钱,还有一个更大的欲望:偷窥。
在那个没有针孔摄像头的年代,福斯选择了一个最原始最简单粗暴的偷窥方式:改造房间通风口。
他在其中12个房间顶部的天花板上,分别安装了长35厘米、宽15厘米的长方形通风口,这样他就能趴在顶层的阁楼里,透过通风口,上帝视角俯视整个房间的全貌。
客人吃了啥看了啥做了啥,尽收眼底。
一偷窥,就是整整30年。据福斯自己的不完全统计,每年偷窥的客人数量,能达到2000人之多。
从未失手,从未被发现。
如果光是每天看着客人刷牙洗脸吃东西,想必福斯可坚持不了30年那么久。他最爱看的,是客人们啪啪啪。
这些被偷窥的客人来自社会各个阶层,有已婚夫妇,也有偷偷带着秘书来开房的老板,也有背着另一半出轨的夫妻。对福斯来说,更刺激的还有群P、男同女同、花式cosplay等等。
光是看还不够,他还拿着小本本,把每天偷窥到的情况,认真地记录下来。
用他的话说,自己的旅馆不是简单的旅馆,而是“世界上最精良的实验室”;
而自己,不是变态的偷窥狂,而是“社会历史学家”;
自己的偷窥,是“严肃认真的科学研究”,虽然研究方式很模糊,但目的是为了“促进社会发展”。
这脸皮,比砧板还厚。
30年来,福斯的小本本足足有10厘米厚,每年年末,他都会把一整年的记录整理成年度报告,继续记录在这些“偷窥者日记”上。
来看看他都记了些什么。
比如说1973年,他记录了目击道德296次性行为。根据他的分析,这其中195次的主角是异性恋白人,喜欢传统的体位;
而在1974年,他观察到了329次值得记录的性行为,还按照性欲把观察对象分成了下面几类:
——在旅馆观察到的伴侣中,12%属于性与旺盛;
——62%性欲相对旺盛;
——22%性欲低下;
——3%完全没有性行为。
对自己做的这些研究,福斯也是相当洋洋自得:
我看到带着各种情绪的人们在这里得到了满足。
关于性,在过去的15年里,我已经目睹、观察并研究了伴侣之间以及绝大多数你能想到的其他各种各样的性行为,这是最好的第一手资料,没有演习,也不是人为干预的实验。
但是,光有资料没用,得找途径发表才能让公众知道啊。
福斯知道自己文笔不好,而且这些数据也并非专业的研究结果,没法通过学术途径发表。
怎么发表呢?他也很苦恼。
就在这个时候,天上掉下个大机会了。
上世纪80年代,福斯偶然得知,当时一名大记者盖伊·特立斯(Gay Talese),正在准备出版一本名为《邻人之妻》(Thy Neighbor's Wife)的美国性事著作。
盖伊·特立斯
这不跟我的研究资料一拍即合吗?福斯马上就给特里斯写了一封信,邀请他过来亲眼看看自己的旅馆,再看看自己的这么多年来的资料。
盖伊· 特立斯是美国著名作家,同时也是一名记者,曾经在《纽约时报》任职十年,长期为《纽约客》《时尚先生》等杂志供稿,也是“新新闻主义”的代表人物。
他的雄心很大,用文学技巧引入纪实书写,试图“将非虚构写作提升到前人未至之境”,代表作《弗兰克·辛纳特拉感冒了》就是新新闻风格的代表性作品。
一个有文字功底,一个有所谓的“一手资料”,两个人一拍即合,特立斯决定要去拜访福斯。
专业偷窥30年,这种话题,当然是公众喜欢看的话题,特立斯立马就嗅到了这个故事的商机。
但他作为一名记者,做新闻有自己的两个基本原则:一是要亲身到现场查证;二是笔下的主人公,一定要用真名。
第一点,福斯爽快地答应了。
他带着特立斯,一起爬上了自己的秘密基地,跪在了其中一个通风口上,开始偷窥房间里的一对情侣。
虽然脑袋里有一个声音让他别再看了,但特立斯还是继续观察,甚至连领带划过了通风口的叶片,伸出了天花板,他也丝毫没有发觉。
还好福斯发现了,立马把他拉了回来。这一幕,也在纪录片中重现了。
第二天,特立斯也亲眼看了那对足足有10厘米厚的“偷窥者日记”。日记第一条,就足以令人瞠目结舌:
今天是我的梦想实现之日,这件事情已经萦绕在我心太久了。
今天我买下了这家旅馆,我梦寐以求的事情就圆满了。
我终于能够满足我一直以来无法自控想要偷窥别人生活的欲望。现在我的偷窥欲终于能以一种别人想都想不到的方式得到满足。
他相信,福斯确实有做过偷窥这事儿,但到底他的话、他的日记里有多少水分,就无人知道了。
而第二点,用真名,福斯可就打死不肯答应了。
真名暴露了,旅馆生意不仅要关门大吉,而且自己肯定也要被送进监狱啊,这可不行。
那没办法,两个人的第一次合作就这样告吹。
但这事确实有成为大新闻的潜质,特立斯也一直在关注这件事情。
一直到2012年,两人再次恢复了联系。
已经70多岁的福斯,不希望自己死了以后,自己所做的事永远没人知道,于是便提出,要把这么多年来偷窥的经过公之于众。
更何况,事情发生了差不多半个世纪,旅馆也早就没有继续经营,即使被告,案件也已经过了诉讼期,很多被偷窥的客人也可能已经离开了人世。
于是,2016年,一本名为《偷窥者的汽车旅馆》(The Voyeur’s Motel)的书籍出版了,其中节选了一部分刊登在了《纽约客》上。
这个发生在“实验室”的隐秘故事,随着新闻的曝光,也从狭窄隐秘的阁楼,走向了广大民众的眼皮底下。
文章是爆了,但紧接着,争议纷至沓来。
有人说他的行为,就是助纣为虐,知道福斯在做犯罪的事情,并没有制止,也没有报警,这么久之后才报道,显然另有目的。
尤其是报道里的事实的真实性,无法令人不怀疑。
首先,报道里主要的事实,大部分都来自福斯的个人日记,整篇报道基本上只是福斯的一家之言,到底他的话有多少是真,多少是假,估计只有福斯这个当事人才知道;
其次,就连福斯的个人日记,本身也是矛盾重重。
比如说官方购房记录显示福斯是在1969年购买的旅馆,但在日记里,他却说是1966年;
另外,日记里耸人听闻的所谓“凶杀案”,并没有在当地的警察局找到在案记录。
这些并未核实的疑点,也都被特立斯写进了文章中。
换句话说,福斯偷窥这事,大体事实框架是真的,但是很多小细节,却依然存疑。
《华盛顿邮报》发文质疑了报道的真实性,有的报纸上甚至毫不留情地说这报道就应该被冲进马桶:
对于一名记者、非虚构作家来说,失去文字公信力,绝对是致命的打击。
骂的当然不止大众,就连当事人福斯,也炸毛了。
为了完成报道,特立斯几乎把福斯整个人生翻了个底朝天,从童年、和妻子的生活,到偷窥的每一个细节,甚至连他的财产、收藏这些个人隐私,也被写进了书中、拍进了纪录片里。
换句话说,在这场荒唐的偷窥事件里,特立斯也成了偷窥者。
炸毛有用吗?
没用。
从当初的偷窥者,到现在的被偷窥者,这都是自己一手造成的。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福斯偷窥着客人,特立斯研究着福斯,公众又通过镜头和文字观看着一切。
这场荒唐但却真实发生的闹剧,在深刻地折射着一个社会现象——
窥探,无时无刻发生在每个人身上。
缺什么,就越爱窥视什么。
直播、微博、朋友圈、娱乐八卦新闻……窥视别人生活的成本和风险越来越低,一根网线,就可以让我们看到别人今天吃了什么、说了什么、做了什么。
而我们也在自发、或者被动地向外暴露自己的个人生活,甚至是个人隐私。比如说我们也会发朋友圈发微博,告诉别人今天我今天做了啥;
而大数据时代,无孔不入的算法也在入侵我们的生活。知道我们喜欢浏览什么网页、网购什么商品,算法就精确地根据我们的爱好,精确地推荐不同的产品。
当然,在现实社会中,这些透过屏幕的窥探,只要不触及法律和道德底线,无可否非。
就像马斯洛说的那样,人和动物都有积极探索环境的需要,当人们对某一事物的发展以及结果发生好奇,所产生的期待、盼望以至于渴望亲自去求证结果时,就会产生一种期待心理。
简单点说,那就是人人都有偷窥欲。
但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偷窥欲,而伤害别人的个人隐私,就像福斯这样的变态式偷窥,是万万不可取的。
这场窥探游戏,我们每个人都是窥探者,也是被窥探者。
没人逃得了。
如何把握这个度,是每个人都应该思考的问题。
首发于公众号bookface
片子麻麻地,但是故事充满猎奇和欲望。
这种偷窥欲,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刷朋友圈、偷偷溜进别人的微博主页……网络时代,这些都属于合法的偷窥。
但片子这种30年如一日的偷窥,毫无心跳加速的窥探,不禁让人后背直发凉。
上世纪60年代,已经有两个孩子的福斯在美国丹佛附近买下了一栋有21个房间的旅馆,之后改造成了汽车旅馆(motel)。
呃……汽车旅馆,大家都懂的,一般都选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大马路边,住的人呢,经济不咋地的人,都爱选择这种旅馆来约会,或者说,幽会。
福斯开这么个旅馆,除了赚钱,还有一个更大的欲望:偷窥。
在那个没有针孔摄像头的年代,福斯选择了一个最原始最简单粗暴的偷窥方式:改造房间通风口。
他在其中12个房间顶部的天花板上,分别安装了长35厘米、宽15厘米的长方形通风口,这样他就能趴在顶层的阁楼里,透过通风口,上帝视角俯视整个房间的全貌。
客人吃了啥看了啥做了啥,尽收眼底。
一偷窥,就是整整30年。据福斯自己的不完全统计,每年偷窥的客人数量,能达到2000人之多。
从未失手,从未被发现。
如果光是每天看着客人刷牙洗脸吃东西,想必福斯可坚持不了30年那么久。他最爱看的,是客人们啪啪啪。
这些被偷窥的客人来自社会各个阶层,有已婚夫妇,也有偷偷带着秘书来开房的老板,也有背着另一半出轨的夫妻。对福斯来说,更刺激的还有群P、男同女同、花式cosplay等等。
光是看还不够,他还拿着小本本,把每天偷窥到的情况,认真地记录下来。
用他的话说,自己的旅馆不是简单的旅馆,而是“世界上最精良的实验室”;
而自己,不是变态的偷窥狂,而是“社会历史学家”;
自己的偷窥,是“严肃认真的科学研究”,虽然研究方式很模糊,但目的是为了“促进社会发展”。
这脸皮,比砧板还厚。
30年来,福斯的小本本足足有10厘米厚,每年年末,他都会把一整年的记录整理成年度报告,继续记录在这些“偷窥者日记”上。
来看看他都记了些什么。
比如说1973年,他记录了目击道德296次性行为。根据他的分析,这其中195次的主角是异性恋白人,喜欢传统的体位;
而在1974年,他观察到了329次值得记录的性行为,还按照性欲把观察对象分成了下面几类:
——在旅馆观察到的伴侣中,12%属于性与旺盛;
——62%性欲相对旺盛;
——22%性欲低下;
——3%完全没有性行为。
对自己做的这些研究,福斯也是相当洋洋自得:
我看到带着各种情绪的人们在这里得到了满足。
关于性,在过去的15年里,我已经目睹、观察并研究了伴侣之间以及绝大多数你能想到的其他各种各样的性行为,这是最好的第一手资料,没有演习,也不是人为干预的实验。
但是,光有资料没用,得找途径发表才能让公众知道啊。
福斯知道自己文笔不好,而且这些数据也并非专业的研究结果,没法通过学术途径发表。
怎么发表呢?他也很苦恼。
就在这个时候,天上掉下个大机会了。
上世纪80年代,福斯偶然得知,当时一名大记者盖伊·特立斯(Gay Talese),正在准备出版一本名为《邻人之妻》(Thy Neighbor's Wife)的美国性事著作。
盖伊·特立斯
这不跟我的研究资料一拍即合吗?福斯马上就给特里斯写了一封信,邀请他过来亲眼看看自己的旅馆,再看看自己的这么多年来的资料。
盖伊· 特立斯是美国著名作家,同时也是一名记者,曾经在《纽约时报》任职十年,长期为《纽约客》《时尚先生》等杂志供稿,也是“新新闻主义”的代表人物。
他的雄心很大,用文学技巧引入纪实书写,试图“将非虚构写作提升到前人未至之境”,代表作《弗兰克·辛纳特拉感冒了》就是新新闻风格的代表性作品。
一个有文字功底,一个有所谓的“一手资料”,两个人一拍即合,特立斯决定要去拜访福斯。
专业偷窥30年,这种话题,当然是公众喜欢看的话题,特立斯立马就嗅到了这个故事的商机。
但他作为一名记者,做新闻有自己的两个基本原则:一是要亲身到现场查证;二是笔下的主人公,一定要用真名。
第一点,福斯爽快地答应了。
他带着特立斯,一起爬上了自己的秘密基地,跪在了其中一个通风口上,开始偷窥房间里的一对情侣。
虽然脑袋里有一个声音让他别再看了,但特立斯还是继续观察,甚至连领带划过了通风口的叶片,伸出了天花板,他也丝毫没有发觉。
还好福斯发现了,立马把他拉了回来。这一幕,也在纪录片中重现了。
第二天,特立斯也亲眼看了那对足足有10厘米厚的“偷窥者日记”。日记第一条,就足以令人瞠目结舌:
今天是我的梦想实现之日,这件事情已经萦绕在我心太久了。
今天我买下了这家旅馆,我梦寐以求的事情就圆满了。
我终于能够满足我一直以来无法自控想要偷窥别人生活的欲望。现在我的偷窥欲终于能以一种别人想都想不到的方式得到满足。
他相信,福斯确实有做过偷窥这事儿,但到底他的话、他的日记里有多少水分,就无人知道了。
而第二点,用真名,福斯可就打死不肯答应了。
真名暴露了,旅馆生意不仅要关门大吉,而且自己肯定也要被送进监狱啊,这可不行。
那没办法,两个人的第一次合作就这样告吹。
但这事确实有成为大新闻的潜质,特立斯也一直在关注这件事情。
一直到2012年,两人再次恢复了联系。
已经70多岁的福斯,不希望自己死了以后,自己所做的事永远没人知道,于是便提出,要把这么多年来偷窥的经过公之于众。
更何况,事情发生了差不多半个世纪,旅馆也早就没有继续经营,即使被告,案件也已经过了诉讼期,很多被偷窥的客人也可能已经离开了人世。
于是,2016年,一本名为《偷窥者的汽车旅馆》(The Voyeur’s Motel)的书籍出版了,其中节选了一部分刊登在了《纽约客》上。
这个发生在“实验室”的隐秘故事,随着新闻的曝光,也从狭窄隐秘的阁楼,走向了广大民众的眼皮底下。
文章是爆了,但紧接着,争议纷至沓来。
有人说他的行为,就是助纣为虐,知道福斯在做犯罪的事情,并没有制止,也没有报警,这么久之后才报道,显然另有目的。
尤其是报道里的事实的真实性,无法令人不怀疑。
首先,报道里主要的事实,大部分都来自福斯的个人日记,整篇报道基本上只是福斯的一家之言,到底他的话有多少是真,多少是假,估计只有福斯这个当事人才知道;
其次,就连福斯的个人日记,本身也是矛盾重重。
比如说官方购房记录显示福斯是在1969年购买的旅馆,但在日记里,他却说是1966年;
另外,日记里耸人听闻的所谓“凶杀案”,并没有在当地的警察局找到在案记录。
这些并未核实的疑点,也都被特立斯写进了文章中。
换句话说,福斯偷窥这事,大体事实框架是真的,但是很多小细节,却依然存疑。
《华盛顿邮报》发文质疑了报道的真实性,有的报纸上甚至毫不留情地说这报道就应该被冲进马桶:
对于一名记者、非虚构作家来说,失去文字公信力,绝对是致命的打击。
骂的当然不止大众,就连当事人福斯,也炸毛了。
为了完成报道,特立斯几乎把福斯整个人生翻了个底朝天,从童年、和妻子的生活,到偷窥的每一个细节,甚至连他的财产、收藏这些个人隐私,也被写进了书中、拍进了纪录片里。
换句话说,在这场荒唐的偷窥事件里,特立斯也成了偷窥者。
炸毛有用吗?
没用。
从当初的偷窥者,到现在的被偷窥者,这都是自己一手造成的。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福斯偷窥着客人,特立斯研究着福斯,公众又通过镜头和文字观看着一切。
这场荒唐但却真实发生的闹剧,在深刻地折射着一个社会现象——
窥探,无时无刻发生在每个人身上。
缺什么,就越爱窥视什么。
直播、微博、朋友圈、娱乐八卦新闻……窥视别人生活的成本和风险越来越低,一根网线,就可以让我们看到别人今天吃了什么、说了什么、做了什么。
而我们也在自发、或者被动地向外暴露自己的个人生活,甚至是个人隐私。比如说我们也会发朋友圈发微博,告诉别人今天我今天做了啥;
而大数据时代,无孔不入的算法也在入侵我们的生活。知道我们喜欢浏览什么网页、网购什么商品,算法就精确地根据我们的爱好,精确地推荐不同的产品。
当然,在现实社会中,这些透过屏幕的窥探,只要不触及法律和道德底线,无可否非。
就像马斯洛说的那样,人和动物都有积极探索环境的需要,当人们对某一事物的发展以及结果发生好奇,所产生的期待、盼望以至于渴望亲自去求证结果时,就会产生一种期待心理。
简单点说,那就是人人都有偷窥欲。
但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偷窥欲,而伤害别人的个人隐私,就像福斯这样的变态式偷窥,是万万不可取的。
这场窥探游戏,我们每个人都是窥探者,也是被窥探者。
没人逃得了。
如何把握这个度,是每个人都应该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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