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片背后所发生的情敌决斗
原来53年时伯顿和格兰杰曾经因为简西蒙斯发生了一场情敌决斗,手枪和手雷都用上了。
52年伯顿刚刚来到好莱坞,借住在他的朋友斯图尔特格兰杰家里。当时格兰杰比他大牌,刚刚和简西蒙斯新婚一年,夫妻俩在洛杉矶的一座海边的山上有很豪华的别墅。格兰杰外出拍戏的时候,伯顿就和西蒙斯搞上了。
等他回来,俩人也没有中断,而是采取了间谍秘密工作一样的方式继续偷情。
他家里佣人太多,伯顿不能从门窗进入,只能走柴房。柴房是一座木棚,与厨房连接,内部相通,有一扇门供佣人进出搬运木柴之用,晚上就会从里面锁住。
等到了约定好的时间,他就从熟睡的妻子身边悄悄溜走,在月黑风高夜摸进柴房。把柴房里堆放的木柴一根根挪开,打开一条通道。
这个时候等在那扇门后面的西蒙斯就会为他开门,引着他从厨房潜入主屋。
格兰杰和西蒙斯的卧室是分开的,夫妻并不同房,但格兰杰就睡在隔壁。俩人不敢开灯,就在壁炉里的火光映照下,在壁炉前的地板上铺着的那一大块奶油色羊皮地垫上悄无声息地做爱。
等搞完了收拾好,伯顿又会原路返回,从那个洞钻出去之后,要把木柴全部恢复原状,不能露出任何破绽。
这个故事是多年后伯顿在接受采访时自己讲述的,所以细节如此详实。他说,“当你不厌其烦地把所有木头都搬开时,你的决心会更加坚定,你必须实现你的目的,在这种心态下你可以做成任何事。” 本来这件事神不知鬼不觉,但是伯顿和西蒙斯在外头的眉目传情实在太过分了,已经被很多人注意到了。等格兰杰又一次从片场回到家里时,一位朋友提醒他,注意伯顿和西蒙斯。
他不相信,虽然伯顿曾经在跨年夜零点钟声敲响时,在几百名好莱坞宾客的众目睽睽之下,在舞池中央相拥长吻,深情对视,丢下他和希比尔愣在一边——但他以为只是暧昧,一笑了之。
第二天,争吵了一夜之后的伯顿夫妇匆忙和他告辞,从他家搬走了,他也就没有再警惕什么。
现在,他把妻子叫过来问,妻子没有任何闪烁隐瞒,很干脆地承认了,这下他不得不信了。
接下来的事情,一共有三个叙述版本,分别来自于他和伯顿的回忆,出入非常大。 伯顿的版本是:“他邀请我去他的书房喝一杯。当我们单独在一起时,他说有重要的事情和我说。他走到桌子后面,打开抽屉拿出一把枪放在桌子上,然后拿着手雷威胁我。他开始兴师问罪,指责我引诱她,甚至强迫她。他要我对着圣经发誓,以后再也不和她见面了。”
伯顿承认他当时确实手按着格兰杰放在桌子上的一本圣经上发过誓。
但他在回忆起这件事时,表示这个发誓不是自愿的,是被强迫的,“在被手雷威胁的情况下,对着圣经发的誓言难道也是由衷的吗?这根本不是承诺。不过,我当时还是比较小心,因为我不想我的脑袋被炸飞。” 格兰杰的版本则是,“我知道这件事之后给伯顿打了个电话,他当时正在20世纪福克斯的公司餐厅里吃午餐,我对他说,今晚到我家来一趟,你和琼的事情我全知道了。
我本来打算杀了那个混蛋的,但我知道他是个威尔士人,一个很能打的硬汉,我得保护自己。于是我打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两枚手雷握在拳头里,准备好了,等待他来找我。
他来了之后,直接跪下来哀求,‘原谅我,原谅我’,并且抱住我的膝盖,‘求你了,我保证,我答应你,我会离开你的妻子,不要杀我。’我一脚把他踢开,告诉他,‘滚出我的房子!’” 但是伯顿在公开了此事的几年之后,又对泰勒说了另外一个版本。
“我正在公司的食堂吃饭时,他打电话给我,叫我晚上去他书房,我说,‘当然’。
但放下电话之后,我想到他家里有猎枪,有匕首,还有他猎取的战利品。我心想,‘天哪,他会杀了我的!’但我没有武器,我需要东西防身。
我看到福克斯的商店里,抽屉开着,里面有手雷,就对收银员说,‘我要两个’,然后揣在口袋里去见他。
当我走进书房时,吉米双膝跪地,朝我爬过来,‘把她还给我,把她还给我,我可以给你任何东西!’ 我对他说,‘你可以拥有她,你这个孱弱的软蛋’,然后我踢了他一脚,走出去了。” 到底这三个版本哪个是真的,或者说都在粉饰自己埋汰情敌,但总有一个可信度稍微高一点的?
伯顿虽然在74年那场大病之后记忆力受损,患上了间歇性失忆症。但第三个版本既然是他和泰勒说的,那么显然是75年之前的事情了。那时候的他是绝不可能记错的。
版本一,开头显然是说谎,因为版本三里伯顿承认格兰杰明确约架的,而不是骗手无寸铁的他进书房再突然发难。
格兰杰的版本二里没有提他拿手枪的事情,只说他手里攥着手雷。也没有提他逼迫伯顿对着圣经发誓一事。
版本三,是否可以理解为,伯顿在说谎,好在妻子面前给自己挽尊?毕竟格兰杰说他跪地求饶,他很没面子。但如果格兰杰说谎,他完全可以和格兰杰在媒体面前撕逼的,而不是私下和泰勒说了另一个版本。
但是格兰杰的版本也蹊跷,既然伯顿也揣了手雷,那么双方势均力敌,伯顿凭什么一见到他就腿软下跪,苦苦求饶?
我觉得我需要重温一下《野鹅敢死队》里福克纳上校和大反派银行家的对手戏了,两人彼此仇恨的目光显然是真的。 图为事发之后伯顿和简西蒙斯在拍摄《圣袍千秋》,格兰杰在片场监视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