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中漫步》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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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影评可能有剧透
这是一部关于两个老男人徒步的影片。
一个是作家,在受到具有讽刺性的采访后突然决定徒步,各处搜寻结伴的好友,大部分拒绝了,中间有些桥段很讽刺的就是大部分回绝地原因都是身体抱恙,黑色幽默式的讽刺。最后结伴的是一个作家未曾想过的人,十余年前欠了他600美元的酒鬼,后者下飞机时让作家很吃惊,因为偌大的身躯、跛行的左腿、每小时必须进食否则就发作癫痫的状态都让作家觉得,这并不会是一个好的徒步伙伴,但他们还是出发了。
整个故事是由几个路途中发生的小故事组成的,记录几个印象比较深刻的:
1、 出发初期酒鬼就因酒店早餐的煎饼美味想要拖延出发的时间,但作家义无反顾地出发,酒鬼纵然贪恋美食与温暖却还是出发了,缓慢,但从没有想过放弃,即使作家多次质疑过他的坚持、嫌弃过他的拖累,但两人唯一没有想过的,就是放弃。
2、 夜间露宿时碰见两只大黑熊,两个人都被吓得不行,但是仍立即翻看书本查看资料明确应对方法——吓跑黑熊,只能吓跑,而不是自己装死。两人其实最开始的反应都是想装死蒙混过去,但书本告诉他们,必须直面,吓跑黑熊才是唯一方法。于是两人强忍着恐惧大哄大叫终使黑熊退却。哈哈,其实这和我们生活中很多景象都是一致的,遇见困难,我们唯一能做的,不应该是逃避,而应该是勇往直前。真正的勇气不是没有害怕,而是即使害怕,也一样keep moving。希望以后生活中的我,也像他们遇见黑熊般,抖着胆儿吓走一切困难,纵使我双腿发软、头皮发麻,我也一样要眼神坚定、放声嘶吼!
3、 两人失足掉下悬崖并被困在半山腰,夜间两人促膝长谈,谈人生、谈过去、谈未来、谈遗憾,谈不舍,人总是要到最后一刻,才知道生命中最想珍视的是什么,才会去后悔那些当初没有说出口的话。所以啊,想说的、想做的得最佳时间,永远是——当下。
4、 作家说:我对世界的一切好奇,也喜欢我这种好奇的感觉,我对我所生活的世界充满了兴趣与疑惑,我喜欢探索的过程。
酒鬼说:我对周边的一切不感兴趣,这些都是小事情,我不拘小节,我成大事,哈哈。
这段对话挺有意思的,作家属于人生大赢家类型(successer),娇妻、儿孙满堂、名誉全国,无论是从生活上还是工作上都是人生赢家;而酒鬼属于败家(losser),老年无妻无儿、当过罪犯蹲过监狱。两者对待生活是那么的不一致,也许越是成功的人越有一种特性:永久的好奇心。只有对事物好奇才会愿意花时间花精力去了解去探索,才能在相应的领域获得成功。
其实我现在的人生貌似接近那个酒鬼,一个losser的人生态度啊!只对自己必须学得事情感兴趣,或者说,被迫去提起兴趣,却对其他一切视而不见,还美其名曰有限的时间和精力应该留给更为重要的事情,其实殊不知这过程就已经把无限的时间和精力浪费了。
我们会习惯于把工作当做是奋斗、是消耗精力的,然后认为工作之余就应该是休息、是补充精力,使得我们在业余生活就没有任何的额外提升。就像之前看到的文章《你业余时间所做的事情决定了你的人生格局高度》,以前不能理解这句话,甚至觉得无比的可笑,觉得业余时间当然也得用来强化你的专业知识啊,生活除了工作就应该是学习啊,学的也应该是专业相关的啊。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生活不是生存,工作也不应该只是为了生存。不要把工作当做是任务来完成,而应该享受工作,工作之余则享受生活、感受生活、融入生活,不要用补偿心理去对待你的所有休息时间,做你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它就是休息。
5、 最后回程过程,作家遗憾地说,我们才走了一半的路程不到。酒鬼说,我不管,我知道,我已经看过了鄂尔多斯山,徒步了阿尔法林道,感受了冬日大雪和夏日炎炎,我认为我已经走完了我的徒步。
“我们离目标还远着呢。”
“你说什么,我们做到了呢。”
“我们甚至没有机会去看一眼卡塔丁山。”(遗憾)
“另一座山?你到底要看多少山才满足?在我看来,我们已经走完了阿帕拉契山径了,我们走过了烈日,走过了风雪,我们走到双脚流血,我们在阿帕拉契山径远足过,布莱森。”(自豪)
“或许你说的对。”
恩,这一刻,我觉得酒鬼也是人生哲学家。
就跟余秋雨的那一段的意境很相似:,“爬,爬,只管爬,无论怎么说,我始终站在已走过的路的顶端。永久的顶端,不断浮动的顶端,自我的顶端,未曾后退的顶端。”
是的,我们永远站在我们曾走过的路程的顶端,目的地并不是唯一,旅途中的风景与收获才是最应该珍重的。
第一次尝试些影评,只是想给自己一个督促,看过很多的书、看过很多的电影,如果不总结不说点什么,似乎很快就从脑中过去了。给自己定个目标吧,每看一部电影,每看一本书,都尝试写点总结感悟,这也是种知识转化的过程,把看到的他人的人生提炼入自己的人生,也便成为了人生经历的一种吧。
一个是作家,在受到具有讽刺性的采访后突然决定徒步,各处搜寻结伴的好友,大部分拒绝了,中间有些桥段很讽刺的就是大部分回绝地原因都是身体抱恙,黑色幽默式的讽刺。最后结伴的是一个作家未曾想过的人,十余年前欠了他600美元的酒鬼,后者下飞机时让作家很吃惊,因为偌大的身躯、跛行的左腿、每小时必须进食否则就发作癫痫的状态都让作家觉得,这并不会是一个好的徒步伙伴,但他们还是出发了。
整个故事是由几个路途中发生的小故事组成的,记录几个印象比较深刻的:
1、 出发初期酒鬼就因酒店早餐的煎饼美味想要拖延出发的时间,但作家义无反顾地出发,酒鬼纵然贪恋美食与温暖却还是出发了,缓慢,但从没有想过放弃,即使作家多次质疑过他的坚持、嫌弃过他的拖累,但两人唯一没有想过的,就是放弃。
2、 夜间露宿时碰见两只大黑熊,两个人都被吓得不行,但是仍立即翻看书本查看资料明确应对方法——吓跑黑熊,只能吓跑,而不是自己装死。两人其实最开始的反应都是想装死蒙混过去,但书本告诉他们,必须直面,吓跑黑熊才是唯一方法。于是两人强忍着恐惧大哄大叫终使黑熊退却。哈哈,其实这和我们生活中很多景象都是一致的,遇见困难,我们唯一能做的,不应该是逃避,而应该是勇往直前。真正的勇气不是没有害怕,而是即使害怕,也一样keep moving。希望以后生活中的我,也像他们遇见黑熊般,抖着胆儿吓走一切困难,纵使我双腿发软、头皮发麻,我也一样要眼神坚定、放声嘶吼!
3、 两人失足掉下悬崖并被困在半山腰,夜间两人促膝长谈,谈人生、谈过去、谈未来、谈遗憾,谈不舍,人总是要到最后一刻,才知道生命中最想珍视的是什么,才会去后悔那些当初没有说出口的话。所以啊,想说的、想做的得最佳时间,永远是——当下。
4、 作家说:我对世界的一切好奇,也喜欢我这种好奇的感觉,我对我所生活的世界充满了兴趣与疑惑,我喜欢探索的过程。
酒鬼说:我对周边的一切不感兴趣,这些都是小事情,我不拘小节,我成大事,哈哈。
这段对话挺有意思的,作家属于人生大赢家类型(successer),娇妻、儿孙满堂、名誉全国,无论是从生活上还是工作上都是人生赢家;而酒鬼属于败家(losser),老年无妻无儿、当过罪犯蹲过监狱。两者对待生活是那么的不一致,也许越是成功的人越有一种特性:永久的好奇心。只有对事物好奇才会愿意花时间花精力去了解去探索,才能在相应的领域获得成功。
其实我现在的人生貌似接近那个酒鬼,一个losser的人生态度啊!只对自己必须学得事情感兴趣,或者说,被迫去提起兴趣,却对其他一切视而不见,还美其名曰有限的时间和精力应该留给更为重要的事情,其实殊不知这过程就已经把无限的时间和精力浪费了。
我们会习惯于把工作当做是奋斗、是消耗精力的,然后认为工作之余就应该是休息、是补充精力,使得我们在业余生活就没有任何的额外提升。就像之前看到的文章《你业余时间所做的事情决定了你的人生格局高度》,以前不能理解这句话,甚至觉得无比的可笑,觉得业余时间当然也得用来强化你的专业知识啊,生活除了工作就应该是学习啊,学的也应该是专业相关的啊。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生活不是生存,工作也不应该只是为了生存。不要把工作当做是任务来完成,而应该享受工作,工作之余则享受生活、感受生活、融入生活,不要用补偿心理去对待你的所有休息时间,做你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它就是休息。
5、 最后回程过程,作家遗憾地说,我们才走了一半的路程不到。酒鬼说,我不管,我知道,我已经看过了鄂尔多斯山,徒步了阿尔法林道,感受了冬日大雪和夏日炎炎,我认为我已经走完了我的徒步。
“我们离目标还远着呢。”
“你说什么,我们做到了呢。”
“我们甚至没有机会去看一眼卡塔丁山。”(遗憾)
“另一座山?你到底要看多少山才满足?在我看来,我们已经走完了阿帕拉契山径了,我们走过了烈日,走过了风雪,我们走到双脚流血,我们在阿帕拉契山径远足过,布莱森。”(自豪)
“或许你说的对。”
恩,这一刻,我觉得酒鬼也是人生哲学家。
就跟余秋雨的那一段的意境很相似:,“爬,爬,只管爬,无论怎么说,我始终站在已走过的路的顶端。永久的顶端,不断浮动的顶端,自我的顶端,未曾后退的顶端。”
是的,我们永远站在我们曾走过的路程的顶端,目的地并不是唯一,旅途中的风景与收获才是最应该珍重的。
第一次尝试些影评,只是想给自己一个督促,看过很多的书、看过很多的电影,如果不总结不说点什么,似乎很快就从脑中过去了。给自己定个目标吧,每看一部电影,每看一本书,都尝试写点总结感悟,这也是种知识转化的过程,把看到的他人的人生提炼入自己的人生,也便成为了人生经历的一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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