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毛般的人生

看完《阿甘正传》三遍,终于决定要写点什么。虽然我还不敢说自己看懂了,只想把自己的感受写下来。第一次看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大概是高中的时候,或者是更早的初中,我也记不清了。当时看只是简单把它当作一个喜剧来看,唯一记得的只是阿甘似乎很幸运,除此之外,别无其他。前段时间在准备考研,很辛苦,特别是最后一个月,我的心态特别不好,很焦虑、消极,为了给自己找点动力,我特意去看了很多励志的电影。《肖生克的人生》《阿甘正传》《美丽人生》等等,这些经典励志片当然是首选。12月份,我又看了一遍,但是当时的心情很浮躁,也没有好好静下心来认真品味,加上一边做其他事,收获也不大。看了网上的影评,有人说,看了《阿甘正传》没有感悟的,只有两种情况,一是你是没感情的怪物,二是,你没看懂。我想大多说应该是后者,没看懂。经典之所以被称为经典一定有它的道理。这部电影真的称得上经典中的经典,值得我们细细的品味。考完试,心静下来了,我也有了比较宽裕的时间,于是我又看了一遍,这一次看得更仔细,看得更清楚,一边看,一边思考,看完之后觉得收获很多,有很多感触,于是决定把它们付诸笔端。每一部电影都有一个中心主题,它总要告诉我们一些什么。看完之后,我问自己,《阿甘正传》这部电影到底要表达的是什么呢?它又为什么成为经典呢?这部电影真的很神奇,它包含了很多东西,亲情、友情、爱情、信念、机遇、命运、梦想,同时还涉及了很多复杂的社会背景。首先谈谈亲情,阿甘从小就与别人不同,智商低于平常人,他是别人眼中的笨蛋。他走路要靠脚撑。可是她有一个非常爱他的妈妈,不管别人怎么说,不管有多少人说过她的孩子与其他人不同。就连他的父亲都嫌弃他,放弃他了。只有他的妈妈,从没有放弃他,一直努力给他最好的。一直告诉他,“你要记住,你和其他人一样,没有什么不同,不要让别人说你是笨蛋”。小时候,他甚至不能像其他人一样自由地运用自己的双脚走路。他的妈妈说一直不停地对他说:“阿甘,你记住,你和其他人没有什么不同,倘若上帝公平的话应该让所有人都戴上脚撑的”正如阿甘所说:“妈妈总是能够让我明白她说的道理。”为了让阿甘能够和正常孩子一样接受教育,妈妈坚持让他让正常的学校。尽管一再被拒绝,说她的孩子跟其他人不一样,可是最终她还是让阿甘上了正常人的学校。希望阿甘能够像正常孩子一样健康成长,她是如此爱阿甘,她努力想给他最好的一切。为了阿甘的健康成长,不止是尽心尽力,而是殚精竭虑。她明白阿甘确实跟普通孩子有点不同,他不聪明,他的智商低于正常孩子。但是,她相信他有他的命运,既然命运让她成为她的妈妈,这就是属于她的命运,她努力做好阿甘妈妈这个角色,不管是正常人也好,与普通人不同也好,她都要把最好的给他,她如此爱他,因为他的与众不同,更加地爱。她是最温柔慈爱的,也有刚强坚韧的一面。她同时也是理性睿智的。她总是告诉阿甘很多很多人生道理。“妈妈说人生就像一盒各式各样的巧克力,你永远也不知道下一片是什么样的。”阿甘被选入征兵,她含泪送别。都说孩子是风筝,而父母的放风筝的人,不管孩子飞得再远,线得那头,都有父母长长的牵挂。家始终是我们飞累时温暖的依靠。最后,她生病了,她得了癌症。她对阿甘说:“我快死了,阿甘,不伤心,死亡也是生命的一部分。每个人都要死,没有什么好可惜的。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命运,命运注定让我成为你的妈妈,我尽了全力做好你的妈妈。”阿甘说:“你做的很好”天下父母心,父母一生的心愿就是希望孩子过得好,过得幸福,希望孩子一生平安快乐。想起那句话,你陪我长大,我陪你变老。时间都去哪儿?还没好好看看你就老了。我们一天天长大,父母却一天天的老去。他们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了孩子,无怨无悔。想到自己的父母,不禁泪湿眼眶。前不久,因为考研很忙,加上考前焦虑症,考前最后一个月我都没有打电话回家,考完试刚出来,我就打电话给我妈妈。她像沙漠里的一株植物终于等到甘霖那般高兴,还说我好久没打电话给她了。我说因为我在忙着准备考试。她说她知道我们都很忙,所以也没有打电话打扰我们。她说之前我有打电话给奶奶呀,似乎好像在吃醋,说我好久都没有打电话给她了,觉得很委屈,不知道为什么,越来越觉得妈妈变得很孩子气,像小孩,越来越依赖她的孩子。才明白,原来她真的老了,而我也真正长大了,至少在年龄上是这样的。到了要独挡一面的时候了,我说我想考研,我还想再读两年。可是妈妈似乎一点都不把我考研这件事看得很重要。而是一直心心念念着我的教师资格证有没有拿到,她希望我赶紧毕业,赶紧找到好的工作,赶紧结婚成家。突然很心酸,真的该快快长大了,长成优秀的大人,长成可以让父母放心甚至依靠的能够独当一面的大人了。想到这些,真的要很努力很努力才行,有人说,我之所以那么努力,是希望我们成功的速度可以超过父母老去的速度。阿甘的妈妈对他说:“亲爱的,我希望你能够实现自己的命运。你一定可以的。”尽管全世界的人都觉得阿甘是笨蛋,可是她仍然相信他,认为他是最棒的。而他一直也没让她失望,即使他不那么的聪明。最伟大的母爱,莫过于此。
然后再来说一说爱情部分。第一次见到珍妮,是在校车上。他脚上套着笨拙的脚撑,机械地一步一步慢慢挪动。他看起来有点木讷,不聪明。车上的孩子都不喜欢他,不肯让他靠近自己。所有孩子都坐着,他那么不合时宜地孤单地站着,正当他手足无措时,一个甜美的声音从他的旁边传来“你如果愿意可以坐这里”。她的声音像天籁般纯净动听,她的笑容像阳光一样温暖美好,她像天使一样美丽动人,第一次见到她,他就被她深深吸引了。他就已经在心里默认,他是他的女孩,珍贵的,唯一的,不可取代的全部。从此他们经常在一起,一起上学,一起玩耍,一起看星星,一起度过每个春夏秋冬,那大概是他们彼此最快乐的时光吧。珍妮是阿甘唯一的朋友,也只有珍妮真心把阿甘当做朋友。阿甘是幸运的,虽然爸爸去旅行一去不回了,但是他还有爱他如生命的妈妈,这比什么都幸福。而珍妮却是非常不幸的,她只有一个暴虐变态的爸爸,她总是不想回家,她害怕回家。都说所以她家是最温暖的港湾,除了对她而言,这也許也是她悲剧命运的源头。阿甘虽然不怎么聪明,但是却生活在一个光明的世界,而且他似乎命运是如此厚待他,他总是那么幸运。而珍妮呢?一生颠沛流离,生活坎坷。跌跌撞撞,总是在寻寻觅觅,却一直在失去。最后才发现原来最珍贵的一直在身边,可是却已经走到生命的尽头了。阿甘是如此爱她,从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就再也没有把视线从她的身上移开过。不管她在哪里?跟谁在一起?在做什么?他都一如既往的爱着她,想念着她,想要守护着她,不允许任何人伤害她。他什么都不去想,唯一只是想念她。他爱她,想要给她幸福,当成不了她的世界,就默默做她的肩膀,始终是她温暖的怀抱,是她疲惫时的依靠。即使她一次次选择离开他,他依然坚定的站在原地等她。珍妮说:“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他说:“you are my girl”你是我的女孩,这是我听过最动听的誓言。你是我的女孩,唯一的、独特的不可取代。想要陪伴你,守护你,给你你幸福,即使你的幸福最终不是我。不管你在哪里,不管我在哪里,我都想你。无论如何我都爱你,想要对你好,我有的不多,可是我可以全都给你,做我的女孩好不好?我会给你幸福的。珍妮因为家庭的原因,从小就过的很不幸,所以迷茫,不安,没有安全感。做过酒吧女卖唱,吸毒,参加过反抗运动,一生颠沛流离。她一直不知道其实她可以很幸福的,只要她一个转身就可以看见幸福的模样,不是虚无缥缈的,而是真实温暖的可以用双手牢牢握住的小幸福。她不是看不见他一层不染的真心,而是觉得那不是属于自己的,她总是说她跟他不是同一个世界的。有作家说:“爱的可贵经验在于,从一点出发,去尝试一种永恒。”你可以是我的世界,我们本来可以很幸福的,如果我早点认清。电影和书有很大的差别,书中珍妮也有颓废过,最终想要安定下来,可是阿甘没有给她想要的安定,所以她离开了阿甘,最后嫁给了别人。而电影中珍妮最后的结局却是因为艾滋病死去。电影把阿甘的形象塑造的更动人,而书中每次阿甘做成一件大事之后总伴随着各种问题的出现,然后又有另外的机会把他捧上天。书中还有很多情节,比如阿甘和一个女人和一只猩猩被送上太空,还有他们降落到新几内亚,差点被野人吃掉,他在那里学会下棋,他对下棋也很有天赋,还有后来参加下棋比赛等等。他还被好莱坞导演看重,与一个著名的女明星搭戏。作者各种天马行空的想象,我只能说佩服佩服。后来他又参加什么拳击表演比赛,穿着三角裤戴尿片,自名为笨生,像靠像傻瓜一样打倒别人和被别人打倒赚了很多钱。沉醉于虚名中,珍妮也是因为这样而离开他的。相比起来,我更喜欢电影。最后阿甘把她葬在他们小时候一起玩耍的树下面。当他转身时,很多鸟从树上飞起来了。记得她小时候虔诚地祈祷过”亲爱的上帝,请把我变成一只鸟,飞得越远越好,现在她真的变成了一只带着翅膀的鸟,可以飞得很高很远了,这对于她来说或许也是另一种完美吧。
接下来谈谈友情,阿甘与朋友之间的感情也深深地感动了我。跟珍妮相识的过程很类似,阿甘去当兵的车上,也是没人给他让座位,除了巴布。是他们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巴布是一个黑人,除了牙齿,浑身都是黝黑黝黑的,天生后嘴唇,身材高大健壮。善良、纯朴是他的特征,重义气重朋友,理想是做养虾的生意。巴布希望望是回到家买一艘大船做钓虾的生意。可是残酷的战争却毁了一切。记得那个暴风雨伏击的夜晚,他们在涨到半身的河水里和敌人作战,巴布走到阿甘的身边对他说:“让我们背靠背,这样我们都睡着的时候头就不会缩到泥浆里去了。知道我们为什么是伙伴吗?因为我们相互帮助,就像亲兄弟一样”后来,战争越来越激烈,阿甘凭着他跑得快的优势,脱离了危险区,可是他想到巴布,他的朋友还在里面,马上掉头往回跑。“巴布是我最好的朋友,好朋友是不容易找到的,我必须回去找他。”阿甘什么都没想,没想过很危险,没想过可能会死,只是一心想要找到他的好朋友。不管怎么样都一定要找到他。在救出了很多伙伴之后,最后一次,他终于找到他的朋友巴布了,只是当看到他的朋友浑身是血的躺在那里,他瞬间头脑晕眩,被吓呆了。可是马上回过神了,背起巴布就往外跑。在河边,他的朋友说很想回家,然后凄凉的死去了。朋友是什么?朋友是陪你哭陪你笑,陪你分担,无论何时何地总是惦记着你的安危的人,朋友就是当全世界的人都与你为敌的时候,愿意和你站在一起,对抗全世界。阿甘的好朋友巴布,巴布的好朋友阿甘。人生得一知己,足矣。另外还有阿甘与丹上尉之间情感。丹上尉一个世代军官家族,家中的男人都是在战争中壮烈牺牲,他的理想和自以为是自己的命运也应该是轰轰烈烈地战死沙场的。可是却被阿甘强行拉出来了,不但不能成为在战场上战死沙场的英雄,反而苟且偷生,更可悲的事还变成了一个没有双脚的怪物。可想而知,他有多么怨恨阿甘,可是阿甘明明救了他的命,他本该感谢他的。这让他不知阿甘真的道用什么方式去面对他的救命恩人阿甘。他开始自暴自弃,他喝酒玩女人颓废堕落,借此与自己的命运对抗。他恨阿甘改变了他的命运,把他拉出来死亡的漩涡,却让他陷入了一个更大的黑暗世界里。可是他不能怪阿甘,要怪只能怪造化能人,他的命该如此。当妓女骂骂咧咧说阿甘是傻子时,他愤怒的推开身边的女人,他还是维护阿甘的。后来他们一起钓虾,经历暴风雨的袭击。后来,在阳光下,他郑重的对阿甘说:“我一直还没有和你说一声谢谢你救了我的命”然后跳到水里,在水里像一条自由自在的鱼一样遨游。虽然最终也没有说出那些话,可是他真的已经和上帝和解了,他终于接受了自己新的命运。既然命运让他活了下来,一定是有理由的。想起三毛说过,请相信上天的旨意,发生在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件事没有一件事是出于偶然的,上天这样安排一定有它的深意。或许,他可以过得更好一点,可以重新换一种方式努力活着。最后,他站起来了,他给自己做了一双新的腿,重新站起来了。这或许是他最好的结局吧。
再来说说阿甘的命运,从他小时候开始,所有的证据都显示他和正常人不同,他是别人眼中的笨蛋,甚至还要靠脚撑走路。但是真的很神奇,智商只有75的他,却好像对什么事情有惊人的天赋,成为足球先锋,入选国家明星队,得到总统的接见,打乒乓球打到可以代表国家出席和中国的比赛。越战中救人获得荣誉勋章。一切看似不可能的事情都在阿甘这个别人智商只有75的笨蛋身上实现了。这是多么的不可思议。阿甘的种种机遇,或许是上天特意的安排,或许他没有其它杂念,不管不顾一直往前冲的傻劲,或许还有什么别的,譬如理想,信念或是命运。正印证了那句话,我们是否都有各自的命运,还是只能像白色的羽毛一样到处随风散,亦或二者兼而有之。谁知道呢?天知道。
然后再来说一说爱情部分。第一次见到珍妮,是在校车上。他脚上套着笨拙的脚撑,机械地一步一步慢慢挪动。他看起来有点木讷,不聪明。车上的孩子都不喜欢他,不肯让他靠近自己。所有孩子都坐着,他那么不合时宜地孤单地站着,正当他手足无措时,一个甜美的声音从他的旁边传来“你如果愿意可以坐这里”。她的声音像天籁般纯净动听,她的笑容像阳光一样温暖美好,她像天使一样美丽动人,第一次见到她,他就被她深深吸引了。他就已经在心里默认,他是他的女孩,珍贵的,唯一的,不可取代的全部。从此他们经常在一起,一起上学,一起玩耍,一起看星星,一起度过每个春夏秋冬,那大概是他们彼此最快乐的时光吧。珍妮是阿甘唯一的朋友,也只有珍妮真心把阿甘当做朋友。阿甘是幸运的,虽然爸爸去旅行一去不回了,但是他还有爱他如生命的妈妈,这比什么都幸福。而珍妮却是非常不幸的,她只有一个暴虐变态的爸爸,她总是不想回家,她害怕回家。都说所以她家是最温暖的港湾,除了对她而言,这也許也是她悲剧命运的源头。阿甘虽然不怎么聪明,但是却生活在一个光明的世界,而且他似乎命运是如此厚待他,他总是那么幸运。而珍妮呢?一生颠沛流离,生活坎坷。跌跌撞撞,总是在寻寻觅觅,却一直在失去。最后才发现原来最珍贵的一直在身边,可是却已经走到生命的尽头了。阿甘是如此爱她,从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就再也没有把视线从她的身上移开过。不管她在哪里?跟谁在一起?在做什么?他都一如既往的爱着她,想念着她,想要守护着她,不允许任何人伤害她。他什么都不去想,唯一只是想念她。他爱她,想要给她幸福,当成不了她的世界,就默默做她的肩膀,始终是她温暖的怀抱,是她疲惫时的依靠。即使她一次次选择离开他,他依然坚定的站在原地等她。珍妮说:“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他说:“you are my girl”你是我的女孩,这是我听过最动听的誓言。你是我的女孩,唯一的、独特的不可取代。想要陪伴你,守护你,给你你幸福,即使你的幸福最终不是我。不管你在哪里,不管我在哪里,我都想你。无论如何我都爱你,想要对你好,我有的不多,可是我可以全都给你,做我的女孩好不好?我会给你幸福的。珍妮因为家庭的原因,从小就过的很不幸,所以迷茫,不安,没有安全感。做过酒吧女卖唱,吸毒,参加过反抗运动,一生颠沛流离。她一直不知道其实她可以很幸福的,只要她一个转身就可以看见幸福的模样,不是虚无缥缈的,而是真实温暖的可以用双手牢牢握住的小幸福。她不是看不见他一层不染的真心,而是觉得那不是属于自己的,她总是说她跟他不是同一个世界的。有作家说:“爱的可贵经验在于,从一点出发,去尝试一种永恒。”你可以是我的世界,我们本来可以很幸福的,如果我早点认清。电影和书有很大的差别,书中珍妮也有颓废过,最终想要安定下来,可是阿甘没有给她想要的安定,所以她离开了阿甘,最后嫁给了别人。而电影中珍妮最后的结局却是因为艾滋病死去。电影把阿甘的形象塑造的更动人,而书中每次阿甘做成一件大事之后总伴随着各种问题的出现,然后又有另外的机会把他捧上天。书中还有很多情节,比如阿甘和一个女人和一只猩猩被送上太空,还有他们降落到新几内亚,差点被野人吃掉,他在那里学会下棋,他对下棋也很有天赋,还有后来参加下棋比赛等等。他还被好莱坞导演看重,与一个著名的女明星搭戏。作者各种天马行空的想象,我只能说佩服佩服。后来他又参加什么拳击表演比赛,穿着三角裤戴尿片,自名为笨生,像靠像傻瓜一样打倒别人和被别人打倒赚了很多钱。沉醉于虚名中,珍妮也是因为这样而离开他的。相比起来,我更喜欢电影。最后阿甘把她葬在他们小时候一起玩耍的树下面。当他转身时,很多鸟从树上飞起来了。记得她小时候虔诚地祈祷过”亲爱的上帝,请把我变成一只鸟,飞得越远越好,现在她真的变成了一只带着翅膀的鸟,可以飞得很高很远了,这对于她来说或许也是另一种完美吧。
接下来谈谈友情,阿甘与朋友之间的感情也深深地感动了我。跟珍妮相识的过程很类似,阿甘去当兵的车上,也是没人给他让座位,除了巴布。是他们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巴布是一个黑人,除了牙齿,浑身都是黝黑黝黑的,天生后嘴唇,身材高大健壮。善良、纯朴是他的特征,重义气重朋友,理想是做养虾的生意。巴布希望望是回到家买一艘大船做钓虾的生意。可是残酷的战争却毁了一切。记得那个暴风雨伏击的夜晚,他们在涨到半身的河水里和敌人作战,巴布走到阿甘的身边对他说:“让我们背靠背,这样我们都睡着的时候头就不会缩到泥浆里去了。知道我们为什么是伙伴吗?因为我们相互帮助,就像亲兄弟一样”后来,战争越来越激烈,阿甘凭着他跑得快的优势,脱离了危险区,可是他想到巴布,他的朋友还在里面,马上掉头往回跑。“巴布是我最好的朋友,好朋友是不容易找到的,我必须回去找他。”阿甘什么都没想,没想过很危险,没想过可能会死,只是一心想要找到他的好朋友。不管怎么样都一定要找到他。在救出了很多伙伴之后,最后一次,他终于找到他的朋友巴布了,只是当看到他的朋友浑身是血的躺在那里,他瞬间头脑晕眩,被吓呆了。可是马上回过神了,背起巴布就往外跑。在河边,他的朋友说很想回家,然后凄凉的死去了。朋友是什么?朋友是陪你哭陪你笑,陪你分担,无论何时何地总是惦记着你的安危的人,朋友就是当全世界的人都与你为敌的时候,愿意和你站在一起,对抗全世界。阿甘的好朋友巴布,巴布的好朋友阿甘。人生得一知己,足矣。另外还有阿甘与丹上尉之间情感。丹上尉一个世代军官家族,家中的男人都是在战争中壮烈牺牲,他的理想和自以为是自己的命运也应该是轰轰烈烈地战死沙场的。可是却被阿甘强行拉出来了,不但不能成为在战场上战死沙场的英雄,反而苟且偷生,更可悲的事还变成了一个没有双脚的怪物。可想而知,他有多么怨恨阿甘,可是阿甘明明救了他的命,他本该感谢他的。这让他不知阿甘真的道用什么方式去面对他的救命恩人阿甘。他开始自暴自弃,他喝酒玩女人颓废堕落,借此与自己的命运对抗。他恨阿甘改变了他的命运,把他拉出来死亡的漩涡,却让他陷入了一个更大的黑暗世界里。可是他不能怪阿甘,要怪只能怪造化能人,他的命该如此。当妓女骂骂咧咧说阿甘是傻子时,他愤怒的推开身边的女人,他还是维护阿甘的。后来他们一起钓虾,经历暴风雨的袭击。后来,在阳光下,他郑重的对阿甘说:“我一直还没有和你说一声谢谢你救了我的命”然后跳到水里,在水里像一条自由自在的鱼一样遨游。虽然最终也没有说出那些话,可是他真的已经和上帝和解了,他终于接受了自己新的命运。既然命运让他活了下来,一定是有理由的。想起三毛说过,请相信上天的旨意,发生在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件事没有一件事是出于偶然的,上天这样安排一定有它的深意。或许,他可以过得更好一点,可以重新换一种方式努力活着。最后,他站起来了,他给自己做了一双新的腿,重新站起来了。这或许是他最好的结局吧。
再来说说阿甘的命运,从他小时候开始,所有的证据都显示他和正常人不同,他是别人眼中的笨蛋,甚至还要靠脚撑走路。但是真的很神奇,智商只有75的他,却好像对什么事情有惊人的天赋,成为足球先锋,入选国家明星队,得到总统的接见,打乒乓球打到可以代表国家出席和中国的比赛。越战中救人获得荣誉勋章。一切看似不可能的事情都在阿甘这个别人智商只有75的笨蛋身上实现了。这是多么的不可思议。阿甘的种种机遇,或许是上天特意的安排,或许他没有其它杂念,不管不顾一直往前冲的傻劲,或许还有什么别的,譬如理想,信念或是命运。正印证了那句话,我们是否都有各自的命运,还是只能像白色的羽毛一样到处随风散,亦或二者兼而有之。谁知道呢?天知道。
这篇影评有剧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