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起走走好吗?

这几天一直在循环《晚秋》的电影原声带,最爱的一首叫《shall we go》,像一阵微风扑面而来,算是这部有点点沉闷的电影里比较难得的轻快时刻吧。听得多了,又感觉是那种尚未公开的恋情,两个人坠入爱河了,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是相视一下都会从心底笑出来、渐渐晕染到眼角眉梢的窃窃欢喜与甜蜜。这首曲子很短,我知道,轻快的时光,总是短暂的。
不过,shall we go——我们一起走走好吗?
其实这个故事很快就讲完的。电影开头是西雅图清冷的街道,汤唯饰演的安娜失魂落魄地走着,镜头渐渐推进,却是一张布满淤青的脸。接着她忽然想到什么似的,转头往回跑,跑到那条街上众多别墅里的一幢,观众才顺着她惊惶的双眼看到,房间二楼的地板上,躺着一个人,他死了。然后她神经失常似的去掰开死者的手,他手上到死都紧紧攥着一封信。地上都是被撕碎的信件、粘贴了旧照的笔记本,隐隐约约可以看到,那是安娜和别的男子的合影。安娜因为丈夫家暴,在两人纠缠中错手杀了他,被判入狱。七年后,因为母亲过世,她有了三天保释的假期,回西雅图参加母亲的葬礼。在回西雅图的大巴车上,她邂逅了做高级应召牛郎的玄彬饰演的勋,因为车里只有安娜一个亚裔,他问她借了三十美金的车费。勋觉得安娜是个怪人,面无表情,不苟言笑,自己不管怎么跟她打招呼,她都爱理不理的。后来他有说过,自己就是喜欢怪人,很多时候,怪人才是好人。
两人在西雅图分道扬镳,勋去找养着他的贵妇,安娜去母亲的旧宅见哥哥姐姐,商量后事。亲人相见,却反比对着陌生人要生疏几分。在小花园里,她遇到她的初恋,也就是他丈夫死的那日散落在地板上的旧照里的那个男生。他捏捏安娜的脸说,你还是一点都没变,还是小孩子一样的,只是比以前瘦了。安娜无奈,对一个生活在监狱里的人来说,时间本来就是停滞的。初恋叫王晶,乍看之下,也是挺拔俊秀的一个青年,他颇抱歉地对安娜说,其实那天,我应该回去看看的。
后来勋在街头与安娜重逢,两个人一起逛游乐场,夜晚在空无一人的超市里,安娜用中文跟他讲起自己的身世,她说她跟初恋感情很好,可是不知怎么有一天他忽然不告而别,她就跟别人结了婚,婚后才发现丈夫疑心病重。那天恰好初恋来找她,被他丈夫知道了,就发了疯似的打她,她被打晕了,一醒来就发现丈夫躺在身边,已经死了。
王晶没有去自首,而安娜也就选择了,不、戳、穿。
勋当然是听不懂,只是通过安娜的语速和表情做着简单的好或者坏的评论。“好”是他唯一会的中文,但他以为“好”就是bad。
勋不请自来地去参加安娜母亲的葬礼,通过安娜看王晶的一个眼神,就判断出他大概的身份,他对王晶有一种本能的敌意。勋当着王晶夫妇的面说自己已和安娜订婚,婚礼打算回国办一场,在美国再按美国的方式办一场。王晶趁两人独处时警告他不要玩弄安娜,她的生活不需要你再来让它变得更糟糕。两人言语之间起了冲突,引起大家哗然,勋说,你不要笑,你知不知道你笑起来,很讨人厌。
勋想帮安娜,可他自己也是麻烦缠身。那个包养他的贵妇为了给他筹钱开餐馆,偷拿了丈夫的钱,被他丈夫发现。她丈夫是当地的地头蛇,派人杀了他,又嫁祸给勋。在警察到来之前,勋被绑架到他的面前,他说他只是想看看自己的妻子为什么会对他如此着迷。他问,你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勋回答说,we just talk。
We just talk,哎,人生多寂寞。
勋是个怎么样的人呢。据说韩国男演员普遍认为健身是做一个演员的必备功课,他们不允许自己身上哪怕一块肥肉。那么玄彬很好地诠释了这一点。他也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在金三顺里耍耍酷、淘淘气就可以让女粉丝疯狂的多金富少。这个角色绝不讨喜。说实话,平时你或许还会打心底里看不起这种人,一个吃软饭的牛郎。他轻浮,时不时对着窗玻璃打理自己的飞机头,他无赖,借着手表追讨人家的电话号码,他没心没肺,服务完,就围着浴巾在旅馆房间里哼着歌咬一口提子喝一口白葡萄酒。很多年前我读伊夫林·沃的小说,看他写如何品尝白葡萄酒,说最好是刚摘的草莓,坐在郊外暮春的和风丽日里。忽然觉得,导演只是拿了一杯酒,就拍出来很高级的感官享受。
导演是拍恐怖片出身。所以这部看似平淡、沉闷的电影,也就有了谋杀、通奸、逃亡等等重口味因素。但是重口味本身不能带给我们什么,一部成功的文艺片,也不需要这些重口味来衬托。我喜欢的是导演用镜头把控的那种克制,只有克制到极点了,才会有勋在知道自己也终究逃不过命运的手掌时爆发出来的、对安娜的深情长吻。这就是这部平淡的片子里,善良好心的观众所屏息等待了好久的、所谓的高潮了。然后故事又回到原来的轨道,该来的,终究会来。
导演的光影也打得好。印象深刻的是清晨薄雾下蜿蜒的高架,大巴车的前灯渐渐穿透这淡淡白雾迤逦而下,西雅图真是静美萧瑟。还有两个人不管是走在雨雪霏霏的城市街头,还是洒着细雨丝的夜色里,那种油画质地的光晕,真叫人着迷。
很多人诟病这场三天的恋情。是啊,这样就能坠入爱河了么?我想导演自己是相信的,因为他自己对汤唯就是一见钟情啊。选角的时候,一看到汤唯的照片,就被她的成熟气质打动了。把她的照片贴了一墙,才把这部经典老片子改编成适合自己风格的、适合汤唯气质的这么一部新片子。
我不知道才见过几次面的两个人是不是真的能够产生爱情,也不知道是不是唯有两个人相处久了才会产生爱情,我只知道,安娜和勋,他们都是精神上在异乡飘零惯了的人,或许是基于对人生的一种共识吧,相见才格外相亲。只有同类才能嗅出彼此的气味,才能为对方的气场所吸引。我一直相信,人是有气味和气场的。所以所谓默契,所谓谈得来,有时倒不是语言本身吧。因为如果只是语言问题,那么说共同语言的人千千万万,不是谁都能听得懂对方在说什么的。沟通问题,本质上跟讲不讲同一国的语言,没有太大关系。
汤唯还是一贯的出色。整部戏她只是稍稍打了底,或许,为了强调她的阴郁,还加深了黑眼圈的描摹。不能有太多表情,但又要表现出一种饱满情绪的隐忍。唯一一次浓烈的装扮是她路过一间舞蹈教室,在晚秋单薄的眼光下,注目着一群鲜活的在跳芭蕾的女孩子。然后目光扫到隔壁一家二手成衣店,被店里挂着的一套墨绿色连衣裙和米白色皮草所吸引,她把这一套衣服买了下来。试衣的时候她对着镜子流丽地转了一圈,又有点不好意思,停下来用眼神打量着是不是有人看到,会笑话。然后她给自己选了耳环。是我本身也偏爱的华丽复古款,孔雀毛形状的大吊坠耳环,内里和尾部点缀着青绿宝石,不过当然是假的,稍稍一动,就细碎晃荡,轻盈而沉堕的,远远看过来,又像是一滴尴尬的大泪珠。然后在西雅图清冷的街头,我们就看到一个烈焰红唇的女子,冷艳而忐忑地走出来。化了浓妆的汤唯啊,真是美艳到肃杀一切傻白甜。这部戏台词也不多,但是,一个演员的台词功底是很要紧的。台词讲得情绪不到位,发音带有口音,都会容易让人出戏。可是为数不多的台词,不管是英文还是中文,她都拿捏得很好,国语是字正腔圆,英文也讲得地道、克制。我不太喜欢滑滑的美腔,放在这里本身也不合适。
近一段时间来,我其实已经对那些带有浓浓传奇味或是异国风情的故事丧失掉了兴趣,因为我总算明白了,生活在哪里都是一样的,爱情到了谁身上,不管轰烈与否,表象各异,最终的最终,也都是遵循相似的轨迹。我们要处理的,是如何应对琐碎而粗糙的日常,如何在这琐碎而粗糙的日常里,制造一点微不足道却又弥足珍贵的可歌可泣。所以现在倒是反而偏爱英式的克制与隐忍,偏爱那种平波之下的静水深流。这部闷闷的文艺片虽然还是摆脱不了异国传奇的滥觞,可好歹,人物和画面都足够克制,我喜欢。
不过,shall we go——我们一起走走好吗?
其实这个故事很快就讲完的。电影开头是西雅图清冷的街道,汤唯饰演的安娜失魂落魄地走着,镜头渐渐推进,却是一张布满淤青的脸。接着她忽然想到什么似的,转头往回跑,跑到那条街上众多别墅里的一幢,观众才顺着她惊惶的双眼看到,房间二楼的地板上,躺着一个人,他死了。然后她神经失常似的去掰开死者的手,他手上到死都紧紧攥着一封信。地上都是被撕碎的信件、粘贴了旧照的笔记本,隐隐约约可以看到,那是安娜和别的男子的合影。安娜因为丈夫家暴,在两人纠缠中错手杀了他,被判入狱。七年后,因为母亲过世,她有了三天保释的假期,回西雅图参加母亲的葬礼。在回西雅图的大巴车上,她邂逅了做高级应召牛郎的玄彬饰演的勋,因为车里只有安娜一个亚裔,他问她借了三十美金的车费。勋觉得安娜是个怪人,面无表情,不苟言笑,自己不管怎么跟她打招呼,她都爱理不理的。后来他有说过,自己就是喜欢怪人,很多时候,怪人才是好人。
两人在西雅图分道扬镳,勋去找养着他的贵妇,安娜去母亲的旧宅见哥哥姐姐,商量后事。亲人相见,却反比对着陌生人要生疏几分。在小花园里,她遇到她的初恋,也就是他丈夫死的那日散落在地板上的旧照里的那个男生。他捏捏安娜的脸说,你还是一点都没变,还是小孩子一样的,只是比以前瘦了。安娜无奈,对一个生活在监狱里的人来说,时间本来就是停滞的。初恋叫王晶,乍看之下,也是挺拔俊秀的一个青年,他颇抱歉地对安娜说,其实那天,我应该回去看看的。
后来勋在街头与安娜重逢,两个人一起逛游乐场,夜晚在空无一人的超市里,安娜用中文跟他讲起自己的身世,她说她跟初恋感情很好,可是不知怎么有一天他忽然不告而别,她就跟别人结了婚,婚后才发现丈夫疑心病重。那天恰好初恋来找她,被他丈夫知道了,就发了疯似的打她,她被打晕了,一醒来就发现丈夫躺在身边,已经死了。
王晶没有去自首,而安娜也就选择了,不、戳、穿。
勋当然是听不懂,只是通过安娜的语速和表情做着简单的好或者坏的评论。“好”是他唯一会的中文,但他以为“好”就是bad。
勋不请自来地去参加安娜母亲的葬礼,通过安娜看王晶的一个眼神,就判断出他大概的身份,他对王晶有一种本能的敌意。勋当着王晶夫妇的面说自己已和安娜订婚,婚礼打算回国办一场,在美国再按美国的方式办一场。王晶趁两人独处时警告他不要玩弄安娜,她的生活不需要你再来让它变得更糟糕。两人言语之间起了冲突,引起大家哗然,勋说,你不要笑,你知不知道你笑起来,很讨人厌。
勋想帮安娜,可他自己也是麻烦缠身。那个包养他的贵妇为了给他筹钱开餐馆,偷拿了丈夫的钱,被他丈夫发现。她丈夫是当地的地头蛇,派人杀了他,又嫁祸给勋。在警察到来之前,勋被绑架到他的面前,他说他只是想看看自己的妻子为什么会对他如此着迷。他问,你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勋回答说,we just talk。
We just talk,哎,人生多寂寞。
勋是个怎么样的人呢。据说韩国男演员普遍认为健身是做一个演员的必备功课,他们不允许自己身上哪怕一块肥肉。那么玄彬很好地诠释了这一点。他也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在金三顺里耍耍酷、淘淘气就可以让女粉丝疯狂的多金富少。这个角色绝不讨喜。说实话,平时你或许还会打心底里看不起这种人,一个吃软饭的牛郎。他轻浮,时不时对着窗玻璃打理自己的飞机头,他无赖,借着手表追讨人家的电话号码,他没心没肺,服务完,就围着浴巾在旅馆房间里哼着歌咬一口提子喝一口白葡萄酒。很多年前我读伊夫林·沃的小说,看他写如何品尝白葡萄酒,说最好是刚摘的草莓,坐在郊外暮春的和风丽日里。忽然觉得,导演只是拿了一杯酒,就拍出来很高级的感官享受。
导演是拍恐怖片出身。所以这部看似平淡、沉闷的电影,也就有了谋杀、通奸、逃亡等等重口味因素。但是重口味本身不能带给我们什么,一部成功的文艺片,也不需要这些重口味来衬托。我喜欢的是导演用镜头把控的那种克制,只有克制到极点了,才会有勋在知道自己也终究逃不过命运的手掌时爆发出来的、对安娜的深情长吻。这就是这部平淡的片子里,善良好心的观众所屏息等待了好久的、所谓的高潮了。然后故事又回到原来的轨道,该来的,终究会来。
导演的光影也打得好。印象深刻的是清晨薄雾下蜿蜒的高架,大巴车的前灯渐渐穿透这淡淡白雾迤逦而下,西雅图真是静美萧瑟。还有两个人不管是走在雨雪霏霏的城市街头,还是洒着细雨丝的夜色里,那种油画质地的光晕,真叫人着迷。
很多人诟病这场三天的恋情。是啊,这样就能坠入爱河了么?我想导演自己是相信的,因为他自己对汤唯就是一见钟情啊。选角的时候,一看到汤唯的照片,就被她的成熟气质打动了。把她的照片贴了一墙,才把这部经典老片子改编成适合自己风格的、适合汤唯气质的这么一部新片子。
我不知道才见过几次面的两个人是不是真的能够产生爱情,也不知道是不是唯有两个人相处久了才会产生爱情,我只知道,安娜和勋,他们都是精神上在异乡飘零惯了的人,或许是基于对人生的一种共识吧,相见才格外相亲。只有同类才能嗅出彼此的气味,才能为对方的气场所吸引。我一直相信,人是有气味和气场的。所以所谓默契,所谓谈得来,有时倒不是语言本身吧。因为如果只是语言问题,那么说共同语言的人千千万万,不是谁都能听得懂对方在说什么的。沟通问题,本质上跟讲不讲同一国的语言,没有太大关系。
汤唯还是一贯的出色。整部戏她只是稍稍打了底,或许,为了强调她的阴郁,还加深了黑眼圈的描摹。不能有太多表情,但又要表现出一种饱满情绪的隐忍。唯一一次浓烈的装扮是她路过一间舞蹈教室,在晚秋单薄的眼光下,注目着一群鲜活的在跳芭蕾的女孩子。然后目光扫到隔壁一家二手成衣店,被店里挂着的一套墨绿色连衣裙和米白色皮草所吸引,她把这一套衣服买了下来。试衣的时候她对着镜子流丽地转了一圈,又有点不好意思,停下来用眼神打量着是不是有人看到,会笑话。然后她给自己选了耳环。是我本身也偏爱的华丽复古款,孔雀毛形状的大吊坠耳环,内里和尾部点缀着青绿宝石,不过当然是假的,稍稍一动,就细碎晃荡,轻盈而沉堕的,远远看过来,又像是一滴尴尬的大泪珠。然后在西雅图清冷的街头,我们就看到一个烈焰红唇的女子,冷艳而忐忑地走出来。化了浓妆的汤唯啊,真是美艳到肃杀一切傻白甜。这部戏台词也不多,但是,一个演员的台词功底是很要紧的。台词讲得情绪不到位,发音带有口音,都会容易让人出戏。可是为数不多的台词,不管是英文还是中文,她都拿捏得很好,国语是字正腔圆,英文也讲得地道、克制。我不太喜欢滑滑的美腔,放在这里本身也不合适。
近一段时间来,我其实已经对那些带有浓浓传奇味或是异国风情的故事丧失掉了兴趣,因为我总算明白了,生活在哪里都是一样的,爱情到了谁身上,不管轰烈与否,表象各异,最终的最终,也都是遵循相似的轨迹。我们要处理的,是如何应对琐碎而粗糙的日常,如何在这琐碎而粗糙的日常里,制造一点微不足道却又弥足珍贵的可歌可泣。所以现在倒是反而偏爱英式的克制与隐忍,偏爱那种平波之下的静水深流。这部闷闷的文艺片虽然还是摆脱不了异国传奇的滥觞,可好歹,人物和画面都足够克制,我喜欢。
这篇影评有剧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