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拿》:把茅盾奖获奖小说改成了一部嫖妓片
《推拿》:把茅盾奖获奖小说改成了一部嫖妓片
看完了《推拿》,大失所望,急忙把毕飞宇的原著翻了出来,我不相信获得茅盾文学奖的小说,竟然是如此的苍白没有内涵。
对照着小说,发现娄烨的电影改编实在是其功夫无能为力的一种体现。
本来原著中富有性格发展的人物冲突,在电影里竟然成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怪异行为。
比如,影片里让人看了百思不得其解的小马为什么要非礼小孔的段落,其实在小说里交待的前因后果来看,本来是一个女孩为了讨好自己的爱人,而故意向小马发嗲的表示,从而引发了小马的性意识。有了这种前因,才会认可小孔为什么会主动地与一个陌生的男人小马发生那一段匪夷所思的肉体接触。但在电影里,镜头跳来跳去,晃来荡去,楞是产生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情境,给人的感觉,那些盲人都是一些色欲熏心的变异人。
出现这样的问题,我觉得是导演采取的拍摄方法有问题。导演把大量的胶片时间耗费在一种貌似纪录片的动荡镜头风格之中,而不去铺展小说里人物性格发展的前因后果,导致了电影里只有一些冗长的看似纪录的形体动作,却没有人物的心理延展过程。
就此,我们不得不对电影采用的纪录片样式表达我们的怀疑。这样的一部在原著小说里本来表现了盲人丰润内心的小说,作者竭力写出我们相当陌生的一个残疾群体的丰润的内心世界,并且时刻与正常人的正常内心进行比对,作者的用意本来是很鲜明的,努力拉平盲人与正常人的人性上的距离,但电影在那种冷漠的镜头处理下,恰恰带有一种猎奇性的冷酷的窥探心态,把小说里的对人性深层的思考,重新复归到表相的皮毛。
在另外的段落,比如沙复明与都红的段落,同样看出莫名其妙的突兀。对两个人的关系,小说里还是作出了相当的铺垫的,从沙复明开始对都红的拒绝,到都红的好奇,到都红最终的出走,写出了盲人爱情的复杂性与矛盾性,但电影里根本看不出沙复明与都红之前在进入推拿店时发生过的一段过节,当时沙复明是对都红怀有成见的,这些背景的删除,使得沙复明对都红的情感的变化,便变成了无本之木,非常突兀而怪异,把明明小说里相当明白的人间情态,表现得怪里怪气的。
同样,我们在金嫣与泰来的爱情段落,再次遭遇到莫名其妙。从小说里来看来,泰来有一段失败的爱情,导致情感受伤,封闭自我,而金嫣采取了强势的方法,介入到泰来的生活里,且小说把金嫣的心理动机揭示得相当的淋漓尽致,但电影却根本没有对两人的过去的来龙去脉作出叙写,只是凌空突然剪辑进了金嫣向泰来逼婚的段落,这个段落基本是照搬了小说中的这段场景,但是却没有像小说里那样有着前因的铺垫,所以就给人一种不得其解的感觉。
在另一场同样出现得莫名其妙的冲突戏中,高唯因为羊肉而发飙,电影里显得相当的突兀,根本不明白这一段落对于人物塑造有什么意义。其实在小说中,这一段落里,却揭示出推拿店里复杂的人际关系,特别是两个老板之间的派系关系,应该说这是相当接地气的,直面了盲人世界里必不可少掺合进的人际间的对立与纠葛,毕飞宇在这里较为深刻地表现了盲人生存里与正常人一样的合伙人之间的貌合神离的矛盾所在,反映了黑暗的人类群落中同样有着正常情境下的权力交锋。但在电影里,这一段为羊肉分配不匀出现的冲突,给人的感觉,只像是盲人的心灵丑恶的自然流露,之后,这一冲突又消失得无影无踪,根本没有后续的情节来予以展示后续的结果。
这些散片式的情节,对照小说,的确发现是小说里加以了描写,但是毕飞宇没有孤立地写这些事件,他还是交待了这些事件在一个发展过程中的链条段块,但到了娄烨的电影里,他砍掉了所有的故事的逻辑性,只是随机地把这些局部的冲突细节,胡乱地剪辑在一起,而且是用一种纪录片的样式剪辑在一起,导致了叙事上的不知所云。没有逻辑线串起的片段是否能称之为一部电影?是否有价值?我们只能表示谨慎的怀疑。即使是“人与自然”中的动物片里,虽然它是一部地地道道的纪录片,但它还尽量地在各个动物关系之间建立逻辑关系,令里面的本来呈散珠一串的动物个体之间建立起了逻辑关系,从而引起了观众的兴趣。而娄烨却把原著中的丰润的人物关系,打散了他们的微妙的复杂关系,仅仅是东打一棍西敲一棒地罗列出他们的散乱的片段,且纪录片的叙事风格,又导致了镜头的冗赘与杂乱,这样的影片,究竟是折射出导演的叙事能力的缺乏,还是一种糟蹋原著的别有用心的快意?
由于电影过分地采取了一种纪录片的旁观人物的样式,所以影片里的人物性格模糊,大同小异,王大夫与沙复明之间有什么不同?其实小说里写到沙复明本来有相同的文化,迷恋诗歌,但电影根本没有展现出这种爱好给予他的气质的影响,电影只是强化出了盲人的外在的特征,而却没有表现出他们在有了丰润内心之后所具备的正常人的微妙差异。记得有一部电影“闻香识女人”,里面也有一位失明的人,但是电影并没有在意他的外在的盲人的特征,而是努力表现出他的雷同于现代人的敏锐的捕捉能力。想到过去国内拍的一部电影“丑娘”,也把母亲还原成形体上的丑陋,根本没有借助镜头,幻化成外貌之丑背后的精神上的美丽。这说明我们的电影还是拘泥于现实的成份,而没有能通过镜头提炼出人物的精神上的魅力的幻影所在。
而奇怪的是,在小说里并没有处在重要位置的小马与妓女小蛮的段落,却在电影里被抽了出来,成了唯有具有前因后果的一个完整的叙事。所以,这部电影看下来,倒不如说“盲人与小姐”的故事。在这个段落里,娄烨找到了自“苏州河”之后一直欲罢不能的对妓女题材的兴趣,并且乐此不疲地娓娓道来,而这个段落,在电影里也恰恰是没有什么特征性的,无非是一个男人爱上妓女,而妓女也受上了男人,当男人发现妓女在另一嫖客身下的时候,醋意大发,寻衅闹事,终至被殴。电影在这一段浪漫主义爆发之后,竟然荒诞无稽地表现一个盲人经过殴打后竟然恢复了视觉,电影在这一段落,不厌其烦地表现了一个盲人的捕捉到微细光亮的过程,但这一切究竟是不是原著作者所感兴趣的?恐怕毕飞宇并没有多少兴趣放在小马身上,更不会去天真浪漫地假想小马这样的一个盲人会找到一个年轻貌美的小姐共度人生。在小说里,毕飞宇对小蛮的界定是她的不漂亮,但在电影里,小蛮由于演艺训练出来的艺人的扮演,而明显地高出于洗头房里的那些资质平平的小姐们。而这样的一个非同寻常的女人竟然陪伴一个瞎子的生活,这在现实中是无论如何难以置信的。毕飞宇的严酷的现实的笔调,是不可能在小说里加进这样一段绯红的,这反映了毕飞宇的与生活的不妥协的深刻性与坚守来。但是这一切都被娄烨给想当然地给破坏了,影片虚构出一个八杆子也打不到一块的迷彩神话,把小说里的所有的盲人都推开到了一边,使得整个电影成了一个嫖客与妓女的颂歌,实在令人感到有一些滑稽与可笑。
从国内放映的段落来看,做爱戏显然是作了删节,而这种缠绵的镜头描写,可能在境外获奖的时候为最终的获奖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在这样的电影中,是否有做爱的镜头的必要?是不是出于一种获奖的动机而去设计的?我想只有导演知道了。
看完了《推拿》,大失所望,急忙把毕飞宇的原著翻了出来,我不相信获得茅盾文学奖的小说,竟然是如此的苍白没有内涵。
对照着小说,发现娄烨的电影改编实在是其功夫无能为力的一种体现。
本来原著中富有性格发展的人物冲突,在电影里竟然成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怪异行为。
比如,影片里让人看了百思不得其解的小马为什么要非礼小孔的段落,其实在小说里交待的前因后果来看,本来是一个女孩为了讨好自己的爱人,而故意向小马发嗲的表示,从而引发了小马的性意识。有了这种前因,才会认可小孔为什么会主动地与一个陌生的男人小马发生那一段匪夷所思的肉体接触。但在电影里,镜头跳来跳去,晃来荡去,楞是产生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情境,给人的感觉,那些盲人都是一些色欲熏心的变异人。
出现这样的问题,我觉得是导演采取的拍摄方法有问题。导演把大量的胶片时间耗费在一种貌似纪录片的动荡镜头风格之中,而不去铺展小说里人物性格发展的前因后果,导致了电影里只有一些冗长的看似纪录的形体动作,却没有人物的心理延展过程。
就此,我们不得不对电影采用的纪录片样式表达我们的怀疑。这样的一部在原著小说里本来表现了盲人丰润内心的小说,作者竭力写出我们相当陌生的一个残疾群体的丰润的内心世界,并且时刻与正常人的正常内心进行比对,作者的用意本来是很鲜明的,努力拉平盲人与正常人的人性上的距离,但电影在那种冷漠的镜头处理下,恰恰带有一种猎奇性的冷酷的窥探心态,把小说里的对人性深层的思考,重新复归到表相的皮毛。
在另外的段落,比如沙复明与都红的段落,同样看出莫名其妙的突兀。对两个人的关系,小说里还是作出了相当的铺垫的,从沙复明开始对都红的拒绝,到都红的好奇,到都红最终的出走,写出了盲人爱情的复杂性与矛盾性,但电影里根本看不出沙复明与都红之前在进入推拿店时发生过的一段过节,当时沙复明是对都红怀有成见的,这些背景的删除,使得沙复明对都红的情感的变化,便变成了无本之木,非常突兀而怪异,把明明小说里相当明白的人间情态,表现得怪里怪气的。
同样,我们在金嫣与泰来的爱情段落,再次遭遇到莫名其妙。从小说里来看来,泰来有一段失败的爱情,导致情感受伤,封闭自我,而金嫣采取了强势的方法,介入到泰来的生活里,且小说把金嫣的心理动机揭示得相当的淋漓尽致,但电影却根本没有对两人的过去的来龙去脉作出叙写,只是凌空突然剪辑进了金嫣向泰来逼婚的段落,这个段落基本是照搬了小说中的这段场景,但是却没有像小说里那样有着前因的铺垫,所以就给人一种不得其解的感觉。
在另一场同样出现得莫名其妙的冲突戏中,高唯因为羊肉而发飙,电影里显得相当的突兀,根本不明白这一段落对于人物塑造有什么意义。其实在小说中,这一段落里,却揭示出推拿店里复杂的人际关系,特别是两个老板之间的派系关系,应该说这是相当接地气的,直面了盲人世界里必不可少掺合进的人际间的对立与纠葛,毕飞宇在这里较为深刻地表现了盲人生存里与正常人一样的合伙人之间的貌合神离的矛盾所在,反映了黑暗的人类群落中同样有着正常情境下的权力交锋。但在电影里,这一段为羊肉分配不匀出现的冲突,给人的感觉,只像是盲人的心灵丑恶的自然流露,之后,这一冲突又消失得无影无踪,根本没有后续的情节来予以展示后续的结果。
这些散片式的情节,对照小说,的确发现是小说里加以了描写,但是毕飞宇没有孤立地写这些事件,他还是交待了这些事件在一个发展过程中的链条段块,但到了娄烨的电影里,他砍掉了所有的故事的逻辑性,只是随机地把这些局部的冲突细节,胡乱地剪辑在一起,而且是用一种纪录片的样式剪辑在一起,导致了叙事上的不知所云。没有逻辑线串起的片段是否能称之为一部电影?是否有价值?我们只能表示谨慎的怀疑。即使是“人与自然”中的动物片里,虽然它是一部地地道道的纪录片,但它还尽量地在各个动物关系之间建立逻辑关系,令里面的本来呈散珠一串的动物个体之间建立起了逻辑关系,从而引起了观众的兴趣。而娄烨却把原著中的丰润的人物关系,打散了他们的微妙的复杂关系,仅仅是东打一棍西敲一棒地罗列出他们的散乱的片段,且纪录片的叙事风格,又导致了镜头的冗赘与杂乱,这样的影片,究竟是折射出导演的叙事能力的缺乏,还是一种糟蹋原著的别有用心的快意?
由于电影过分地采取了一种纪录片的旁观人物的样式,所以影片里的人物性格模糊,大同小异,王大夫与沙复明之间有什么不同?其实小说里写到沙复明本来有相同的文化,迷恋诗歌,但电影根本没有展现出这种爱好给予他的气质的影响,电影只是强化出了盲人的外在的特征,而却没有表现出他们在有了丰润内心之后所具备的正常人的微妙差异。记得有一部电影“闻香识女人”,里面也有一位失明的人,但是电影并没有在意他的外在的盲人的特征,而是努力表现出他的雷同于现代人的敏锐的捕捉能力。想到过去国内拍的一部电影“丑娘”,也把母亲还原成形体上的丑陋,根本没有借助镜头,幻化成外貌之丑背后的精神上的美丽。这说明我们的电影还是拘泥于现实的成份,而没有能通过镜头提炼出人物的精神上的魅力的幻影所在。
而奇怪的是,在小说里并没有处在重要位置的小马与妓女小蛮的段落,却在电影里被抽了出来,成了唯有具有前因后果的一个完整的叙事。所以,这部电影看下来,倒不如说“盲人与小姐”的故事。在这个段落里,娄烨找到了自“苏州河”之后一直欲罢不能的对妓女题材的兴趣,并且乐此不疲地娓娓道来,而这个段落,在电影里也恰恰是没有什么特征性的,无非是一个男人爱上妓女,而妓女也受上了男人,当男人发现妓女在另一嫖客身下的时候,醋意大发,寻衅闹事,终至被殴。电影在这一段浪漫主义爆发之后,竟然荒诞无稽地表现一个盲人经过殴打后竟然恢复了视觉,电影在这一段落,不厌其烦地表现了一个盲人的捕捉到微细光亮的过程,但这一切究竟是不是原著作者所感兴趣的?恐怕毕飞宇并没有多少兴趣放在小马身上,更不会去天真浪漫地假想小马这样的一个盲人会找到一个年轻貌美的小姐共度人生。在小说里,毕飞宇对小蛮的界定是她的不漂亮,但在电影里,小蛮由于演艺训练出来的艺人的扮演,而明显地高出于洗头房里的那些资质平平的小姐们。而这样的一个非同寻常的女人竟然陪伴一个瞎子的生活,这在现实中是无论如何难以置信的。毕飞宇的严酷的现实的笔调,是不可能在小说里加进这样一段绯红的,这反映了毕飞宇的与生活的不妥协的深刻性与坚守来。但是这一切都被娄烨给想当然地给破坏了,影片虚构出一个八杆子也打不到一块的迷彩神话,把小说里的所有的盲人都推开到了一边,使得整个电影成了一个嫖客与妓女的颂歌,实在令人感到有一些滑稽与可笑。
从国内放映的段落来看,做爱戏显然是作了删节,而这种缠绵的镜头描写,可能在境外获奖的时候为最终的获奖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在这样的电影中,是否有做爱的镜头的必要?是不是出于一种获奖的动机而去设计的?我想只有导演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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