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评论对事不对人,纯粹吐槽一下大结局
这篇剧评可能有剧透
先旨声明:本评论对事不对人,请勿与大家各自喜爱的演员、编剧、导演对号入座。
平心而论,《雷霆扫毒》并不难看,只是过于庸长了点,TVB总喜欢把那些所谓的“大制作”、“台庆剧”拍得很长,动辄30集、40集,其实真的很烦的好不好。像《雷霆扫毒》,其实把那些无关痛痒的小案子、拖泥带水的感情戏合并同类项,弄个20集,效果更好。
由于断断续续地看,这戏又没什么看头,因此拖拉到现在才看完大结局。前面想吐槽的,都忘记得差不多了,那就只吐槽一下大结局吧。
尼玛,大结局也太难看点儿了吧,真替编剧的智商捉急啊,要不,就是他们也太看不起观众的智商了吧。
别的不说,就提潘学礼故意要把价值10亿的毒品,存放在NB的仓库那段,简直是荒天下之大谬!哪有一个罪犯会想出这么一个无敌弱智的方法,还沾沾自喜说什么“最危险的地方是最安全”!
先不说如何让数据富黑掉火警警报系统这是如此高难度,我只问一句,难道堂堂香港警方,没有制定过关于存放毒品仓库万一发生火警、劫仓等任何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吗?!平时没有进行过任何应急演练的吗?这不科学吧。遇到火警,就凭着三哥向sir轻描淡写一句,那几个跑龙套的探员凭什么相信他,把毒品推到停车场?!向sir的职务,充其量只不过是一个行动小组长,比他前妻职位还低,跑龙套就算听他的,也必须一边转移毒品的同时一边向上汇报,难道发生这么大的突发状况,上级领导还不马上就亲临一线靠前指挥?!更别提那几个哥伦比亚毒贩凭什么可以蒙混过关突然出现在停车场劫走那批毒品了。NB的仓库,不是应该守卫森严的吗,这戏真是对香港警方的高端黑啊。
照理说,香港这屁大点儿事情都要被媒体挖地三尺来报道的地方,价值13亿元的毒品丢了,死伤了N个警察,估计绝对是开埠以来的无敌爆新闻了!这事估计警务处长出来都不行吧,得特首都惊动了,起码都全城戒备,凭现在的科技手段和随处安装的“天眼”摄像头,要找到那台劫毒品的车简直易如反掌。为何潘学礼还能充满信心能把这一大批价值13亿之巨的毒品顺利运出去,还想着如何把那批哥伦比亚人一网打尽,想得真美啊!
最后那段,简直胡编乱造得可以,明明是哥伦比亚人劫走了毒品,何以会轻易地把毒品交给潘学礼?!那厮居然还有时间将价值13亿的可卡因融进了纯净水桶?!有那个时间,香港警方应该早可以破案抓人了!
还有就是吐槽一下林峰扮演的那个happy sir,编剧指派给他的事情没一件好事!很好奇,他私自放走毒贩,被控游荡在带回警局途中逃跑,这两条犯罪事实都是确凿无疑的,放走陈家碧那段片段,整个NB的人都看了,居然事后没被追责坐大牢?!在香港,公职人员知法犯法,是非常严重的罪行啊!还有,happy打爆纯净水桶逼潘sir出来那段,很chok很型,戏剧效果极佳,但大哥,那些都是将来作为呈堂证供的物证啊,身为公职人员,可以随意破坏物证吗?!这家伙,最后还能继续在NB工作,让飞虎穿越过来的那帮同事好奇询问happy sir在哪,他自己和小屁孩其乐融融唱儿歌共享天伦,运气是不是好到离奇?!所有警方高层都失忆了吧!
哎,不说了,TVB的戏,不能动脑筋看,看看热闹,看看帅哥,还是不错的。
平心而论,《雷霆扫毒》并不难看,只是过于庸长了点,TVB总喜欢把那些所谓的“大制作”、“台庆剧”拍得很长,动辄30集、40集,其实真的很烦的好不好。像《雷霆扫毒》,其实把那些无关痛痒的小案子、拖泥带水的感情戏合并同类项,弄个20集,效果更好。
由于断断续续地看,这戏又没什么看头,因此拖拉到现在才看完大结局。前面想吐槽的,都忘记得差不多了,那就只吐槽一下大结局吧。
尼玛,大结局也太难看点儿了吧,真替编剧的智商捉急啊,要不,就是他们也太看不起观众的智商了吧。
别的不说,就提潘学礼故意要把价值10亿的毒品,存放在NB的仓库那段,简直是荒天下之大谬!哪有一个罪犯会想出这么一个无敌弱智的方法,还沾沾自喜说什么“最危险的地方是最安全”!
先不说如何让数据富黑掉火警警报系统这是如此高难度,我只问一句,难道堂堂香港警方,没有制定过关于存放毒品仓库万一发生火警、劫仓等任何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吗?!平时没有进行过任何应急演练的吗?这不科学吧。遇到火警,就凭着三哥向sir轻描淡写一句,那几个跑龙套的探员凭什么相信他,把毒品推到停车场?!向sir的职务,充其量只不过是一个行动小组长,比他前妻职位还低,跑龙套就算听他的,也必须一边转移毒品的同时一边向上汇报,难道发生这么大的突发状况,上级领导还不马上就亲临一线靠前指挥?!更别提那几个哥伦比亚毒贩凭什么可以蒙混过关突然出现在停车场劫走那批毒品了。NB的仓库,不是应该守卫森严的吗,这戏真是对香港警方的高端黑啊。
照理说,香港这屁大点儿事情都要被媒体挖地三尺来报道的地方,价值13亿元的毒品丢了,死伤了N个警察,估计绝对是开埠以来的无敌爆新闻了!这事估计警务处长出来都不行吧,得特首都惊动了,起码都全城戒备,凭现在的科技手段和随处安装的“天眼”摄像头,要找到那台劫毒品的车简直易如反掌。为何潘学礼还能充满信心能把这一大批价值13亿之巨的毒品顺利运出去,还想着如何把那批哥伦比亚人一网打尽,想得真美啊!
最后那段,简直胡编乱造得可以,明明是哥伦比亚人劫走了毒品,何以会轻易地把毒品交给潘学礼?!那厮居然还有时间将价值13亿的可卡因融进了纯净水桶?!有那个时间,香港警方应该早可以破案抓人了!
还有就是吐槽一下林峰扮演的那个happy sir,编剧指派给他的事情没一件好事!很好奇,他私自放走毒贩,被控游荡在带回警局途中逃跑,这两条犯罪事实都是确凿无疑的,放走陈家碧那段片段,整个NB的人都看了,居然事后没被追责坐大牢?!在香港,公职人员知法犯法,是非常严重的罪行啊!还有,happy打爆纯净水桶逼潘sir出来那段,很chok很型,戏剧效果极佳,但大哥,那些都是将来作为呈堂证供的物证啊,身为公职人员,可以随意破坏物证吗?!这家伙,最后还能继续在NB工作,让飞虎穿越过来的那帮同事好奇询问happy sir在哪,他自己和小屁孩其乐融融唱儿歌共享天伦,运气是不是好到离奇?!所有警方高层都失忆了吧!
哎,不说了,TVB的戏,不能动脑筋看,看看热闹,看看帅哥,还是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