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这部打着纯爱噱头哄骗大众的脑残电影
不是第一次看这么烂的电影,却是第一次忍不住要站出来说几句。
据说这部电影是在讲初恋。可是明摆着这就不是一段可以被称之为初恋的感情。
宋诗乔的初恋是宫宁,而她早就知道宫宁已经死了。她的初恋已经结束。
再说吕夏。在认识宋诗乔之前。吕夏已经有了一位叫彭薇的女友。他的初恋更早已下落不明。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宋诗乔与吕夏之间的这一段爱情根本就不是什么初恋。
再说剧情。
我非常理解编剧想要运用一点点厚黑的情节来迎合大众口味的心情。说白了就是想让观众在看这段乏味的故事时不至于无聊的想去影院外走走。但不幸的是,面对编剧微弱的功力。我不禁要问,你是把广大的人民群众当傻子哄吗?
玩音乐的那么多!会弹吉他的小伙现在走在街上一抓一大把可以吗?!试问有哪个妈会花钱在酒吧里没日没夜的蹲点,雇用一个打架闹事的摇滚青年给自己的女儿当男朋友?有这样的妈吗?!
都说艺术来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怎么在这就变成源于生活却低于生活了呢。
笔者实在是想破了脑袋也想不通。这么牛头不对马嘴的剧情,编剧是怎么拿得出手的。
再来看看那些荒诞的细节。
首先,来说说橘子味的糖。
这颗糖的第一次登场,是在吕夏和宋诗乔确立恋爱关系的时候。宋诗乔摊开握着四颗糖的手心,让吕夏选一个。当时备选的糖果里还有诸如桃子味等其他口味的糖果。但就在吕夏说出橘子味的那一瞬间,那一刻橘子味的糖果的命运就此改变了!它成了宋诗乔与吕夏这段爱情的味道!多么的惊天地泣鬼神啊!卧槽!尼玛,现在谈个恋爱不仅要买情侣衫,还得制定专属的情侣味道了是吧!多么恶俗的剧情!
更让我匪夷所思,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为什么一个女大学要随手带着一把糖果?难道这是失忆症患者的又一特征?小清新们的新一代必备法宝?这也太怀兴了,我不得不承认我out了!
如果这已经触碰到你的底线了,我劝你,为了你的身心健康就不要再看下去了。很明显,编剧完全高估了我们的忍受能力。他运用了一种小学生写作文时惯用的手法“首尾呼应”,在影片后半段的时候,让一颗橘子味的糖果鬼使神差的出现在了宋诗乔送给吕夏的毯子上。
令我费解的事情又出现了。男主角竟然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速发现了那颗橘子味的糖果并吃掉了它。
这位大哥,死了女朋友也不能这么想不开啊。那糖挂在毯子上有些日子了吧。
其次,再来说说那场所谓的“雪”。
南方的同胞们虽然没见过雪,但也完全可以清楚的分辨哪些是纸片,哪些是塑料泡沫,哪些是易燃喷雾,哪些是羽毛好吗?然而,让我差点没晕过去的一幕就在这样粗制滥造的环境里发生了,我清楚的听见了女主角说她看见了雪!
我很理解编剧想要营造浪漫氛围的心情。可是人家宋诗乔已经活不久了,您就别欺骗她了成吗?你以为,大半夜的整一堆碎纸片子、塑料泡沫、易燃喷雾、羽毛一撒,阴风一吹,就能感天动地了。乖,别闹了好吗?为毛非要贬低人家女主角的智商,你以为你是琼瑶啊。话说回来,就算吕夏愿意,吕夏的那帮朋友愿意,宋诗乔愿意,宋诗乔他妈也愿意,宋诗乔的邻居愿意,宋诗乔全小区都愿意,宋诗乔小区的物业也不能愿意啊!要是每个业主的男朋友都为了让女朋友看场雪闹这么一出,人家环卫还活不活了!
最后。我们来用宏观的眼光审视一下这部电影。
要情节没情节,要内涵没内涵。那请问我们去电影院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上当受骗?就是为了养一群糟蹋中国电影名声的蠢才?
这篇影评有剧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