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己爱情故事

爱情故事,永远是文学和电影的宠儿。不分时代,不分人群,不分地域,悲情、苦情、欢情、奇情一幕幕爱情故事永远在上演,看客永远不倦。
现在,我们眼前的英国小说《一天》,又是一本两个人的情书。
它讲述的不是执着与忠诚,不像特吕弗《阿黛尔.雨果的故事》中那个为了追逐不爱自己的人卑躬屈膝至神经失常的女孩,用生命书写一段爱情传奇。
《一天》的故事并不这么激烈而富有戏剧性,而是在碎碎叨叨地讲述一个平凡的爱情故事,点点滴滴记录二十年里两个人暗恋、相知、错过、和失而复得又得而复失的过程。
生活化的情感,就像你我曾经经历或正在经历的一样。大多数爱情并不罕见或伟大到让人为之舍命的地步,它只是偶尔在心里撩拨一下,挑起一点酸或一丝甜。身处其中的情绪流动和情感变化,忙碌的我们无暇追忆和整理,但这本书帮我们用日记体的方式回放了出来,看到爱玛和德克斯特的爱情,似乎也唤醒了自己心底的一本万言情书。
青春期暗恋——20岁
二十二岁的爱玛,大学毕业,带大框眼镜、自己剪头发、穿着土气。似乎再加上副牙套,就彻底诠释了“丑小鸭”式女孩的形象。
她也像大多数少女一样,暗恋上了一个男生:帅气、幽默、耀眼。
机缘巧合下,他们认识了、甚至发生了更为亲密的接触。然而爱玛从未表白,她习惯用伪装得若无其事来保护自己的骄傲。
自尊心是很有趣的存在。陌生人、朋友、甚至老师、老板都不能伤害到它,唯独对着自己喜欢的人,自尊心会突然膨胀,似乎全天下最耻辱的事情就是让他知道这场暗恋。
两个人一起度假的时候,德克斯特在水中向她说 “那会儿我也想着你,想着你和我,咱们俩。我的意思是,我也为你着迷。”爱玛只是漫不经心地说“真的?噢,真的?好,嗯,好吧”。
我怎能认真地跟你讨论我的深情?面对这沉潜的秘密,任何语言都显得轻浮。
因为不曾挑破,就没有伤害与尴尬,于是禀性相合的他们变成了“最好的朋友”。
德克斯特在爱玛工作的地方和新女友调情,爱玛形容这种感觉是“一个网球砸在后脑勺”。她只能用冷漠对待他的无情,拼命暗示自己不再喜欢他了,以减少频繁袭来的“网球”对自己后脑的伤害。
泰戈尔的诗句说:“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想必爱玛对这句话中蕴含的痛楚理解得极为深刻:如果我们形同陌路、不再相见,就有可能忘了你、把你当做回忆埋起来,敞开心扉去接受新的爱情;但如果你总在身边做“最好的朋友”,你的一言一行都在提醒我自己是那么爱你,却又无法得到近在咫尺的你。
暗恋,似乎是青春期的标签。
爱玛的故事,常发生在“丑小鸭”与王子之间、“野兽”与公主之间。
后来,我们终于变成了“天鹅”和“王子”,但曾经的爱恋早已消逝,留下的只是青春的回忆。就像台湾电影《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热映到万人空巷的地步,正因为每个人都能在里面找到曾经很傻很天真的自己和剪影一般美好的梦中情人。而电影散场后,我们转身融入现实生活里,牵着身边伴侣的手,进入眼下的角色。
然而爱玛的这场电影,却始终没能散场……
我有爱人,我不爱你——30岁
三十岁的爱玛,有了伴侣,有了工作。
伊恩对爱玛很用心,想尽办法取悦她,陪她度过低落期、庆祝她的“大日子”;不像德克斯特,只在他难过沮丧的时候想起爱玛,用疯狂哀求的电话轰炸她努力平静下来的生活。
爱玛并不是一个痴情又执着的女孩,不能像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那样用一辈子去遥望一个人。她得用理智战胜情感,她得有自己的生活,她得逃开频繁砸在后脑的那些“网球”。
而立之年的德克斯特成为了耀眼的娱乐节目主持人,过着灯红酒绿的日子,换女友比换衣服还快;爱玛也有了她所喜欢的工作,成为一个受学生欢迎的老师,和固定伴侣规律生活。两条平行线交叉后渐行渐远。
在许久不见的晚餐中,面对滔滔不绝、洋洋得意的德克斯特,爱玛已经不能说出自己的心事了,这大概就是知己之间 “不再需要彼此”的时候。离开前的爱玛抱着德克斯特,哭着说“我爱你,德克斯特,很爱你。……我只是,不再喜欢你了。对不起……”
如此一别,就是八年。
做你的下一任妻子——40岁
八年后的见面礼,是德克斯特的喜帖。
绝望,虽然来得太迟,终于还是给了爱玛结束这份牵挂的决心。
此后的爱玛,成为了专职儿童作家,作品广受好评,还在巴黎交到了一个颇为完美的帅气男友。而德克斯特婚后的生活则陷入一片混乱。
记得《倚天屠龙记》临近结尾处,张无忌选择了赵敏,与周芷若告别时,芷若说“你只管和她做夫妻,生娃娃,过得十年八年,你心里就只会想着我,不舍得我了”,金庸说“这种感情,小弟弟、小妹妹们是不懂的。”
《一天》的作者肯定是懂的,德克斯特后来也懂了。他娶了喜欢的女人做妻子、生女儿,可性格的差异使得他们之间无话可说、频繁争吵。他开始怀念爱玛,以至于当妻子打来电话时,他满心期望那会是爱玛。貌合神离的日子不会长久,他的妻子有了外遇。于是,失业和离婚,同时降临在了不惑之年的德克斯特身上。
失魂落魄的他到巴黎寻找爱玛,发觉这一生属于自己的女人只有她:“我是为了谈谈发生的那些事才来的。你和我,最终会走到一起”。但是这一次,似乎一向在原地等待浪子回头的爱玛却拒绝了他:“因为迟到了。我们,太晚了。我太累了”。
最后,她心底多年构筑起的防线还是崩溃了。躲在洗手间里,爱玛无奈的发现她这一生始终学不会的事情,就是拒绝他。于是她打电话对男友说“扁桃体发炎”不能一起晚餐了。从此,她再也没有见过那个男孩,成为了德克斯特的第二任新娘。
读完这本日记情书掩卷思量,有多少人有运气碰到这样一个“最好的朋友”?
他/她没有随着时间顺流而下变为过客,也没有成为可供追忆的一段情史。
他/她是心底最后一个属于自己的人,可能会是最后一个情人,或者,一个永远的未完待续。
现在,我们眼前的英国小说《一天》,又是一本两个人的情书。
它讲述的不是执着与忠诚,不像特吕弗《阿黛尔.雨果的故事》中那个为了追逐不爱自己的人卑躬屈膝至神经失常的女孩,用生命书写一段爱情传奇。
《一天》的故事并不这么激烈而富有戏剧性,而是在碎碎叨叨地讲述一个平凡的爱情故事,点点滴滴记录二十年里两个人暗恋、相知、错过、和失而复得又得而复失的过程。
生活化的情感,就像你我曾经经历或正在经历的一样。大多数爱情并不罕见或伟大到让人为之舍命的地步,它只是偶尔在心里撩拨一下,挑起一点酸或一丝甜。身处其中的情绪流动和情感变化,忙碌的我们无暇追忆和整理,但这本书帮我们用日记体的方式回放了出来,看到爱玛和德克斯特的爱情,似乎也唤醒了自己心底的一本万言情书。
青春期暗恋——20岁
二十二岁的爱玛,大学毕业,带大框眼镜、自己剪头发、穿着土气。似乎再加上副牙套,就彻底诠释了“丑小鸭”式女孩的形象。
她也像大多数少女一样,暗恋上了一个男生:帅气、幽默、耀眼。
机缘巧合下,他们认识了、甚至发生了更为亲密的接触。然而爱玛从未表白,她习惯用伪装得若无其事来保护自己的骄傲。
自尊心是很有趣的存在。陌生人、朋友、甚至老师、老板都不能伤害到它,唯独对着自己喜欢的人,自尊心会突然膨胀,似乎全天下最耻辱的事情就是让他知道这场暗恋。
两个人一起度假的时候,德克斯特在水中向她说 “那会儿我也想着你,想着你和我,咱们俩。我的意思是,我也为你着迷。”爱玛只是漫不经心地说“真的?噢,真的?好,嗯,好吧”。
我怎能认真地跟你讨论我的深情?面对这沉潜的秘密,任何语言都显得轻浮。
因为不曾挑破,就没有伤害与尴尬,于是禀性相合的他们变成了“最好的朋友”。
德克斯特在爱玛工作的地方和新女友调情,爱玛形容这种感觉是“一个网球砸在后脑勺”。她只能用冷漠对待他的无情,拼命暗示自己不再喜欢他了,以减少频繁袭来的“网球”对自己后脑的伤害。
泰戈尔的诗句说:“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想必爱玛对这句话中蕴含的痛楚理解得极为深刻:如果我们形同陌路、不再相见,就有可能忘了你、把你当做回忆埋起来,敞开心扉去接受新的爱情;但如果你总在身边做“最好的朋友”,你的一言一行都在提醒我自己是那么爱你,却又无法得到近在咫尺的你。
暗恋,似乎是青春期的标签。
爱玛的故事,常发生在“丑小鸭”与王子之间、“野兽”与公主之间。
后来,我们终于变成了“天鹅”和“王子”,但曾经的爱恋早已消逝,留下的只是青春的回忆。就像台湾电影《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热映到万人空巷的地步,正因为每个人都能在里面找到曾经很傻很天真的自己和剪影一般美好的梦中情人。而电影散场后,我们转身融入现实生活里,牵着身边伴侣的手,进入眼下的角色。
然而爱玛的这场电影,却始终没能散场……
我有爱人,我不爱你——30岁
三十岁的爱玛,有了伴侣,有了工作。
伊恩对爱玛很用心,想尽办法取悦她,陪她度过低落期、庆祝她的“大日子”;不像德克斯特,只在他难过沮丧的时候想起爱玛,用疯狂哀求的电话轰炸她努力平静下来的生活。
爱玛并不是一个痴情又执着的女孩,不能像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那样用一辈子去遥望一个人。她得用理智战胜情感,她得有自己的生活,她得逃开频繁砸在后脑的那些“网球”。
而立之年的德克斯特成为了耀眼的娱乐节目主持人,过着灯红酒绿的日子,换女友比换衣服还快;爱玛也有了她所喜欢的工作,成为一个受学生欢迎的老师,和固定伴侣规律生活。两条平行线交叉后渐行渐远。
在许久不见的晚餐中,面对滔滔不绝、洋洋得意的德克斯特,爱玛已经不能说出自己的心事了,这大概就是知己之间 “不再需要彼此”的时候。离开前的爱玛抱着德克斯特,哭着说“我爱你,德克斯特,很爱你。……我只是,不再喜欢你了。对不起……”
如此一别,就是八年。
做你的下一任妻子——40岁
八年后的见面礼,是德克斯特的喜帖。
绝望,虽然来得太迟,终于还是给了爱玛结束这份牵挂的决心。
此后的爱玛,成为了专职儿童作家,作品广受好评,还在巴黎交到了一个颇为完美的帅气男友。而德克斯特婚后的生活则陷入一片混乱。
记得《倚天屠龙记》临近结尾处,张无忌选择了赵敏,与周芷若告别时,芷若说“你只管和她做夫妻,生娃娃,过得十年八年,你心里就只会想着我,不舍得我了”,金庸说“这种感情,小弟弟、小妹妹们是不懂的。”
《一天》的作者肯定是懂的,德克斯特后来也懂了。他娶了喜欢的女人做妻子、生女儿,可性格的差异使得他们之间无话可说、频繁争吵。他开始怀念爱玛,以至于当妻子打来电话时,他满心期望那会是爱玛。貌合神离的日子不会长久,他的妻子有了外遇。于是,失业和离婚,同时降临在了不惑之年的德克斯特身上。
失魂落魄的他到巴黎寻找爱玛,发觉这一生属于自己的女人只有她:“我是为了谈谈发生的那些事才来的。你和我,最终会走到一起”。但是这一次,似乎一向在原地等待浪子回头的爱玛却拒绝了他:“因为迟到了。我们,太晚了。我太累了”。
最后,她心底多年构筑起的防线还是崩溃了。躲在洗手间里,爱玛无奈的发现她这一生始终学不会的事情,就是拒绝他。于是她打电话对男友说“扁桃体发炎”不能一起晚餐了。从此,她再也没有见过那个男孩,成为了德克斯特的第二任新娘。
读完这本日记情书掩卷思量,有多少人有运气碰到这样一个“最好的朋友”?
他/她没有随着时间顺流而下变为过客,也没有成为可供追忆的一段情史。
他/她是心底最后一个属于自己的人,可能会是最后一个情人,或者,一个永远的未完待续。
这篇影评有剧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