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侠》:同谋者的罪与罚

1、电影与标题无关,既不表现武,也不探讨侠,这是一个关于罪与罚的故事。
2、故事跟多数江湖故事一样:一个杀手厌倦了杀戮生涯,脱离组织,在一处穷乡僻野埋名隐居,娶妻生子,过着平凡人的生活。跟所有的故事一样,这个故事也是这样的:不速之客的到来使得杀手暴露身份,昔日的捕快(代表法律)和组织(代表父权)找上门来,杀手不得已,为了保护家人,与仇家/捕快/组织展开一场血战,最后杀手赢得了胜利,又继续过着恬静平凡的生活。
3、故事是这样,但其内在的心理及精神活动有不同的东西,这也就是这部电影值得一提的东西。
4、关于罪,金城武帮甄子丹总结:你是说杀人犯之所以成为杀人犯,也是非他的“自性”,他只是生于杀戮之家,他杀了人,众生都有罪,大家都是同谋者。一部武打电影能提出这样的思考题是很了不起的,可惜电影里支持这个观点的内容太少,更谈不上对其成因的探索。
从大的文化层面看,众生都是同谋者,我们这个世界的所有罪恶,均是众生造就,众生的言行构造了我们的文化属性、伦理道德和行为准则,而这一切,都是制造罪恶的元素,这种罪恶,代代相传,无法摆脱,因为它已成为我们的血液和环境,包括我们呼吸的空气都是有毒的。这是我对原罪的定义。
基督教里是这样定义原罪:【百度百科】原罪一词来自基督教的传说,它是指人类生而俱来的、洗脱不掉的“罪行”。圣经中讲:人有两种罪——原罪与本罪,原罪是始祖犯罪所遗留的罪性与恶根,本罪是各人今生所犯的罪。
从个案来看,我不认同“同谋者”这个托词,一句同谋者就能赦免自己的罪恶吗?如果可以,则人人都是同谋者,人人都是杀戮者,人人无罪。
但是,人们是否可以“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若能,则罪者可以逃避“罚”,若不能,则不存在向善的可能。
方向比速度更重要,如果方向错了,速度越快,离目标越远。因此,无论是那一种宗教,都劝人向善,洗刷罪孽。
5、关于罚,姜武与金城武对话:“那你为什么不放了他?他想做个好人。”“我们抓人不是为了让他做好人的。”“那为了什么?”“为了法。”“如果法不能使一个人变成好人的话,那法有什么用?”
金城武回答不了这个问题,因为这是个伪问题。法是人制定的,代表着某一种意志,法是人执行的,而人是靠不住的。所以,他申请逮捕令还要用自己的钱去买。所以,他执行法却害得他岳父自杀。对金城武来说,甄子丹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因为他犯法。但是如果这一次的捕快不是金城武呢?
法律这种东西,看上去尊严高尚,其实常被猥亵。唉,淫邪得很。
法律要惩治罪犯,受背叛的父权也要惩罚背叛的儿子,他受伤害的是尊严和骄傲。这世上什么都好伤害,唯独这两个东西碰不得,所以,一场父与子的杀戮无法避免,谁都将受到惩罚。
6、金城武的故事:他曾经抓住一个少年,他相信这个少年可以改过自新,于是放了他。谁知这个少年放毒毒死了他的父母。这事让金城武不敢再动怜悯之心。这是不幸的遭遇,相当可怜。毕竟这跟赌大小一样,你可能遇到好人,或者遇到坏人,但如果只相信只有一种结果,那么你将终身承担这一种结果。
7、甄子丹的故事:这都是命,但是他意识到自己的罪恶,并尝试过去改变,这就足够了。人,最可贵的是自省。
8、这个电影还是有思想的,虽然没有阐述好。没办法,中国人普遍逻辑思维都不行。陈可辛想要通过几句对话传达这种艰涩的思想,显然高估了自己。这跟床前明月光一样,感叹一下就完了。
9、电影的动作残酷而血腥,传递得很到位,值得称赞。有人说是向张彻致敬,因为里面有张彻所有的元素:刚阳、悲情、血腥。其实不必拉郎配。
10、从《投名状》到《武侠》,陈可辛在探研人性黑暗的一面,以及其与世俗理论的冲突。
11、甄子丹之变:在我印象中,从1984年开始拍电影的甄子丹除了耍拳脚之外别无所长,拍了几十部武打电影也只有武打。直到《锦衣卫》和《武侠》,甄子丹为之一变。这个男人已不再年轻,脸颊和下巴开始长肉,一脸落魄的胡渣子,寡言落寞。是的,这个男人终于成熟了,不仅拳脚依旧利落干练,演技也渐渐炉火纯青。《锦衣卫》里,他不再是那个武功最高强的人,最后拼得与对手同归于尽,那个对手还是个女的。《武侠》里他在王羽面前不堪一击,最后还是闪电把老头雷死。
12、我喜欢这个甄子丹,这是个有血有肉,可以被打倒但不能被打败的甄子丹。
——2011/7/21
2、故事跟多数江湖故事一样:一个杀手厌倦了杀戮生涯,脱离组织,在一处穷乡僻野埋名隐居,娶妻生子,过着平凡人的生活。跟所有的故事一样,这个故事也是这样的:不速之客的到来使得杀手暴露身份,昔日的捕快(代表法律)和组织(代表父权)找上门来,杀手不得已,为了保护家人,与仇家/捕快/组织展开一场血战,最后杀手赢得了胜利,又继续过着恬静平凡的生活。
3、故事是这样,但其内在的心理及精神活动有不同的东西,这也就是这部电影值得一提的东西。
4、关于罪,金城武帮甄子丹总结:你是说杀人犯之所以成为杀人犯,也是非他的“自性”,他只是生于杀戮之家,他杀了人,众生都有罪,大家都是同谋者。一部武打电影能提出这样的思考题是很了不起的,可惜电影里支持这个观点的内容太少,更谈不上对其成因的探索。
从大的文化层面看,众生都是同谋者,我们这个世界的所有罪恶,均是众生造就,众生的言行构造了我们的文化属性、伦理道德和行为准则,而这一切,都是制造罪恶的元素,这种罪恶,代代相传,无法摆脱,因为它已成为我们的血液和环境,包括我们呼吸的空气都是有毒的。这是我对原罪的定义。
基督教里是这样定义原罪:【百度百科】原罪一词来自基督教的传说,它是指人类生而俱来的、洗脱不掉的“罪行”。圣经中讲:人有两种罪——原罪与本罪,原罪是始祖犯罪所遗留的罪性与恶根,本罪是各人今生所犯的罪。
从个案来看,我不认同“同谋者”这个托词,一句同谋者就能赦免自己的罪恶吗?如果可以,则人人都是同谋者,人人都是杀戮者,人人无罪。
但是,人们是否可以“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若能,则罪者可以逃避“罚”,若不能,则不存在向善的可能。
方向比速度更重要,如果方向错了,速度越快,离目标越远。因此,无论是那一种宗教,都劝人向善,洗刷罪孽。
5、关于罚,姜武与金城武对话:“那你为什么不放了他?他想做个好人。”“我们抓人不是为了让他做好人的。”“那为了什么?”“为了法。”“如果法不能使一个人变成好人的话,那法有什么用?”
金城武回答不了这个问题,因为这是个伪问题。法是人制定的,代表着某一种意志,法是人执行的,而人是靠不住的。所以,他申请逮捕令还要用自己的钱去买。所以,他执行法却害得他岳父自杀。对金城武来说,甄子丹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因为他犯法。但是如果这一次的捕快不是金城武呢?
法律这种东西,看上去尊严高尚,其实常被猥亵。唉,淫邪得很。
法律要惩治罪犯,受背叛的父权也要惩罚背叛的儿子,他受伤害的是尊严和骄傲。这世上什么都好伤害,唯独这两个东西碰不得,所以,一场父与子的杀戮无法避免,谁都将受到惩罚。
6、金城武的故事:他曾经抓住一个少年,他相信这个少年可以改过自新,于是放了他。谁知这个少年放毒毒死了他的父母。这事让金城武不敢再动怜悯之心。这是不幸的遭遇,相当可怜。毕竟这跟赌大小一样,你可能遇到好人,或者遇到坏人,但如果只相信只有一种结果,那么你将终身承担这一种结果。
7、甄子丹的故事:这都是命,但是他意识到自己的罪恶,并尝试过去改变,这就足够了。人,最可贵的是自省。
8、这个电影还是有思想的,虽然没有阐述好。没办法,中国人普遍逻辑思维都不行。陈可辛想要通过几句对话传达这种艰涩的思想,显然高估了自己。这跟床前明月光一样,感叹一下就完了。
9、电影的动作残酷而血腥,传递得很到位,值得称赞。有人说是向张彻致敬,因为里面有张彻所有的元素:刚阳、悲情、血腥。其实不必拉郎配。
10、从《投名状》到《武侠》,陈可辛在探研人性黑暗的一面,以及其与世俗理论的冲突。
11、甄子丹之变:在我印象中,从1984年开始拍电影的甄子丹除了耍拳脚之外别无所长,拍了几十部武打电影也只有武打。直到《锦衣卫》和《武侠》,甄子丹为之一变。这个男人已不再年轻,脸颊和下巴开始长肉,一脸落魄的胡渣子,寡言落寞。是的,这个男人终于成熟了,不仅拳脚依旧利落干练,演技也渐渐炉火纯青。《锦衣卫》里,他不再是那个武功最高强的人,最后拼得与对手同归于尽,那个对手还是个女的。《武侠》里他在王羽面前不堪一击,最后还是闪电把老头雷死。
12、我喜欢这个甄子丹,这是个有血有肉,可以被打倒但不能被打败的甄子丹。
——2011/7/21
这篇影评有剧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