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
“因为我有能力帮忙,所以我必须帮忙。
反抗不是拒绝合作而是拒绝同化。
所有的杀戮都一样。” 与《我们与恶的距离》同样真实且震撼,深刻且感人。我们的《人民的名义》还有《狂飙》所谓的现实尺度,仍然仅仅局限于对权势阴谋的展现,并没有真正的触及到我们这个社会现行的制度和法律的问题。我们更多的是去讴歌赞扬那些在面对罪恶和不公的时候能够保持良知和正直的高尚的人,我们期待这样的人更多的出现来拯救那些被伤害被奴役的人们或者来惩罚那些罪恶的人。但我们很少真正的去抽丝剥茧地探讨我们文化和法律制度真实存在的缺陷,也很少去讨论怎样去解决或者改善它们。相比之下,我们似乎仍然是缺乏直面真实的勇气,或者缺乏挑战政治正确的决心,因此我们能看到的文艺作品仍然是差的那么一股劲。即使这些创作者想要做出一些突破,但是他们仍然束手束脚被一些官方的意识形态所限定而不敢去表达这个社会那些没有发出来,但是人们内心真实的想法。如果我们的人民不敢说真话,或者不愿去表达自己的真实意见,那么我想除了可以批评我们的公民缺少独立的精神,更必不可少的,也应该反思我们的官方政策塑造了怎样的社会舆论环境。八尺门的辩护人,这部电视剧除了展现民族的歧视、困境、不平等,还展现了不同人群之间的不理解和伤害,更加表现了有权力和有钱的人在对待他人的生命的时候,缺乏人性的关怀。在这个电视剧中,我们可以从很多地方看到权力和金钱使得拥有他们的人可以在多大程度上去操纵法律程序,扭曲事实真相,享受这些的人们觉得是理所当然。为了维护这样的特权,他们不惜放弃他人的生命,国内这几年有公安部最高检最高法出品的一些名为普法的剧集,都无法与这样的作品相比较,因为像《三大队》《沉默的真相》,这类作品更多的是在展现曲折的剧情和人物关系而较少去呈现人们是怎样运用这个社会正在实施的法律规则或者法律概念?因此看国内的有关法律的影视作品,对于法律知识往往只是浅尝辄止,很少有像八尺门的辩护人这样基本上每一集都会给观众一个新的法律概念,并且由这个概念去推动剧情,在剧中人的活动和言辞当中去释明法律概念和法律规范的要点,这就好像是一堂生动的法律课程。这些东西至少能让观众对法律的职业和它的性质有一个基本的理解或者观感。这部剧的人物刻画也是着重于群像的,每一类人都有其鲜明的特点,但是又有其复杂性。其实这部剧跟黄子华的毒舌律师有些相像,我觉得最出彩的角色应该是案件当中的那一名检察官,他很好的诠释了一个知道自己职责的检察官的形象。检察官是按照法律的规定去追诉犯罪,但是给人定罪并不是检察官这个职业的目的,检察官的职业目标应该是查明事实真相,按照现有的法律去判定行为的性质和应该承担的法律后果。前面辩护人想了很多办法来减轻被告人的罪责,目的在于不对其判决死刑,各种剧情的设计都在表现出被告人杀人的情有可原。佟宝驹着眼的是一个案件和一个被告人的权利,而法务部部长着眼的是一种观念或者某种主义。他们的这种不同才最后导致了各自的选择差异。部长身居高位,想到的是要利用一个人的死来证明死刑制度的问题。这部剧有点类似《大卫戈尔的一生》,这种用生命去挑战一个制度,本身反对死刑的人,用生命来作为筹码。这样的行为是否是自相矛盾的?同宝居是仍然保有对正义的理想的但又深知制度的潜规则,莲雾表现的是心怀法治理想的一腔热血的年轻人。要改变这个世界就要做到不被旧世界所同化。当你在这个体制中不断成长的过程,依然坚守自己的本心是难能可贵的,有多少理想主义的年轻人攀到高位后还能保持初心。官僚体制是一个大的酱缸,想要摆脱他的侵蚀而又又得偿所愿几乎是不可能的。在这个过程中难免就会面临选择,是妥协一些还是坚持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