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仅仅只是实现正义的必要手段......
通常,这种类型片里总会塑造一个逆风的奇迹、正义的光芒,然而在影片中展现的却是卑微得如同埋没在尘埃中挣扎的蚂蚁。
电影与现实在刹那间血淋淋的重合(《房思琪的初恋乐园》),真实的令人毛骨悚然。
法律、情感、执念及遗憾,纠葛不清、缱绻难断。
杀人,还要诛心。这才是最可怕的,这也是最难防的。
法律虽然是实现正义的必要手段,但它显然也无法确保形式正义、实质正义及正义感情三圣共赢。
前两者靠制度、靠执行,而后者最难琢磨、最难界定。
只要附着了功利性的色彩,赢家通吃必然铸就金光大道。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这句话其实只是个安慰剂。如果“结果”一直“在路上”,那么她就一定会一直“缺席”;但你又不能说它不存在,所谓希望还是要有的,万一哪天实现了呢?PUA+1。
迟到的正义即非正义,实乃法治之悲叹。
“法都已经修20年了,多读书,不吃亏的。”
“不是所有事情都是可以用法律解决的。”
把现实摆放在中间,《童话·世界》与《第二十条》就像是一个“ 硬币 ”的正反面(差异程度可以参考《怪奇物语》之“逆世界”)。
譬如警察和古惑仔拜关公像,律师当拜李中堂,大家只是修补匠,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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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影评有剧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