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可太文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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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认为改编应该忠于原著。
以文字为载体的原著,和以影像为载体的迷你剧,艺术形式不同,需要的处理手段和表达形式自然也不相同。因此,主创在把前者“翻译”为后者的过程中大可放开手脚,把原著拆得七零八落,再重新组合,得到一个全新的作品。实在没有必要束手手脚,拿“忠于”来限制自己。只要你最后的结果保有原著的精髓,即便读者,也不会多说什么。
退一步说,只要改编之后的结果是成功的,可信的,哪怕主创把原著改得面目全非,妈都不认,观众和大部分读者也不会说什么。因为说到底,我们所有人——包括读者——的期望不过是看到一部好作品而已。忠不忠于原著,不是我们最在意的。
何况原著是一本散文集。神不散,形散,没有一个可用的叙事结构,对迷你剧而言,这一点是致命的缺陷,不做大刀阔斧的改编工作,是不可能的。也不科学。
那么迷你剧《我的阿勒泰》的改编工作是成功的,可信的吗?
作为李娟老师粉丝的我,看完全剧8集,得说,嗯,它是成功的,可信的,如果你是抖音或小红书爱好者的话。
打开电视机或电脑看看迷你剧《我的阿勒泰》给我们提供了什么:
美丽的风光大片,英俊的少数民族白马王子,一点温和的现实批评,少许安全的女性主义话题,再加上一些精辟的金句……
可太适合剪成一支支短视频,或者做几张截图,扔到网上传播了。
你怎么能说它不成功呢?
但是抛开外界的宣传洗脑,对一些演员的好感,和阿勒泰以及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自带的魅力光环,我们静下心来想想,难道真的可以诚实地说,这是一部好作品吗?
我不知道其他观众怎么想,但是面对迷你剧《我的阿勒泰》,这个“好”字我是万万说不出口的。
其实看到第一集,李文秀下楼梯,扶正挂在墙上的伍尔夫画像,这个细节时,我就有点担心,按照主创的改编思路,接下来的情况可能要不妙了。
为什么呢?
因为我看到了主创强烈的、突出的、以致于外溢了的自我意志,“一切以我主”,“我的想法最重要”,却没有看到他们对角色和角色所处环境的体察与尊重。——主创可以不尊重原著和原著作家,但却不能不尊重他们镜头下的人物和环境。
我当然知道主创的用意,李文秀,文学女青年,伍尔夫,女性主义作家先驱。前者扶正后者的画像,尊重嘛,追求嘛,一脉相承嘛。
可问题是这个桥段合理吗?
李文秀失业了,要卷铺盖回老家,拎着大包小包多不方便啊,有过在外地打工经验的人都知道。主创居然还安排她临走前去曾经听过讲座的地方重游。这真是精英分子才有的“浪漫”啊。
而且,这个桥段本来就有些勉强,没有切身处地的为角色考虑,接着居然又设计了本来挂得好好的伍尔夫画像,不早不晚,偏偏在这时候是歪的,专等李文秀去扶正。巧合得令人出戏。
除了挠文学青年的G点这一个用处之外,我想不到还有什么实际的必要。(否则主创为什么不让她扶正萧红李清照的画像,偏偏是伍尔夫。还不是因为伍尔夫更有名,是女性主义作家先驱,写过《一间自己的房间》,符号意义更明显,已成时尚单品嘛。)
其实这个桥段就已经说明主创写戏不贴角色了。
因为要想达到同样的效果,还不出戏,其实简单得很啊。
把现有的桥段,改成:李文秀失业了,要卷铺盖回老家,对未来非常迷茫,临走前和志同道合的文学青年朋友约在这个地方见一面就好了呀!即合理,又自然。还可以通过他们的对话,简单交代李文秀接下来的去向,以及她对未来的迷茫。一举多得,不比主创这样写得干巴巴,看不明白好多啦?
至于伍尔夫画像呢,实在要保留也可以,但千万别让李文秀去扶正。在她和文学青年对话时,安排她看画像,镜头凝视画像,以此为节点即可。
这样既含蓄,又不出戏。(相应地,伍尔夫画像也得换个地方挂就是了;当然,我很怀疑,19岁的李文秀,一个没念大学,也不见得可以买得起很多书的小姑娘是不是有途径知道伍尔夫此人和她的意义。把她们俩联系起来,总会让我怀疑,这是导演的意志在作怪,而不是李文秀本人的心理。)
至于高晓亮和李文秀的戏,其实没必要铺垫。后面张凤侠捡到一个男人高晓亮就可以了。实在没必要让李文秀提前认识他。
同样,苏力坦去城里找巴太的前史,其实也没必要铺垫。后面李文秀回老家,通过她的见闻,带出这些人物就可以啦。在前面铺垫反而破坏了观众对角色的好奇与想象,多余,没必要。效果也不好。
然后,说说观众非常喜欢的托肯。这个角色身上承载的意义,她面临的困境,显然是更有戏,更出彩的,比巴太这个角色丰富多得多。也更符合主创的女性主义表达。怎么这时候不给她充足的戏份,反而给巴太那么多戏呢?哦,因为要满足观众对少数民族白马王子的想象嘛。管不了那么多。女性主义表达像抹布呗,想用的时候就拿来用,不想用的时候,就先丢在一边?
观众津津乐道的托肯对搓衣板的执着。因为没去过当地,不知道合不合理。(搓衣板真不是很贵的家具,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啊,怎么会缺搓衣板呢?而且,就算真没有,丈夫不给她买,她自己不能去小卖部买吗?我很好奇。)
但是无论如何,细节处的处理似乎都不恰当。
李文秀和库兰去河边洗衣服。托肯过来迎,看到李文秀盆里的搓衣板,主动借用。但凡有过类似生活经验的人都能意识到,这不合适。托肯作为有两个孩子的成年人,她怎么可能会在李文秀还没洗衣服时就借用她的搓衣板呢?人家待会也要洗衣服的呀。
同样的戏,改成这样:三个人在河边洗衣服;李文秀的衣服少,在托肯之前洗完了,她注意到托肯没有搓衣板洗衣服不方便,主动把搓衣板借给她用;托肯先婉拒,后来接受了,她把搓衣板拿在手里,看了看,摩挲了一会儿,放进自己盆里,开始洗衣服,洗着洗着,眼泪不受控制地滚下来……
无尽的辛酸尽在不言中,会不会更好一点?
当然,有朋友指出,该地的人民确实比较直接,可能会有这样“没分寸”的行为。但个人还是觉得,修改后的效果可能会好一些。
最后的第8集,李文秀骑马追赶高晓亮,痛斥他吃软饭,化身女强人女英雄,引发一场正邪大战的桥段,更是把迷你剧前面营造的气质风格破坏殆尽,简直离谱到家。
要知道,前面给妈妈张凤侠那么多戏,塑造出一个有情有义的女性形象时,我都快以为女主or迷你剧的核心灵魂,改为她了。结果到这,该她出马的时候,又不让她去了。改由女儿去。也是挺出戏的。
那么,原著就真没有什么好细节,可供主创使用吗?
看过李娟老师大部分作品的读者我得说,哪里!怎么会呢!李娟老师向来是以幽默、充满趣味的生活细节著称的呀。
比如《我的阿勒泰》里的第一篇《我所能带给你们的事物》:
“我从乌鲁木齐回来,给家人买回了两只小兔子。卖兔子的人告诉我:“这可不是普通兔子,这是‘袖珍兔’,永远也长不大的,吃得又少,又乖巧。”所以,一只非得卖二十块钱不可。
结果,买回家不到两个月,每只兔子就长了好几公斤。比一般的家兔还大,贼肥贼肥的,肥得跳都跳不动,只好爬着走。真是没听说过兔子还能爬着走……而且还特能吃,一天到晚三瓣嘴咔嚓咔嚓磨个不停,把我们家越吃越穷。给它什么就吃什么,毫不含糊。到了后来居然连肉也吃。兔子还吃肉?真是没听说过兔子还能吃肉……后来,果然证实了兔子是不能吃肉的,它们才吃了一次肉,就给吃死了。”
这个细节不就正好可以放在迷你剧里李文秀回家时使用吗?(说到这个我就来气,李娟老师回家喜欢给家人带礼物,对家人很有爱的,对生活常怀一双天真、达观的心灵之眼,所以总能观察到我们忽略的美,电视剧差不多全删了,把李文秀写成了蠢笨——一点也不萌——的文学青年;最后又突然支棱起来,怪怪的)
后面兔子越吃越胖,居然还吃肉,把自己给吃死了。多有趣的细节啊。主创不用。花那么大篇幅,写李文秀谈恋爱,结果出彩的是巴太(主要是指巴太作弄李文秀,至少还写出了一些性格)。气死我也。
总之,全剧体现的,几乎都是主创想,主创要,主创有一大堆的概念要塞给观众,没有多少是属于人物自然生发出来的。
概念先行,这不叫电视剧,叫社论。
至于其他的毛病,不提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