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can‘t be the good person when I’m in love——不要用“惨”否定她们爱人的能力和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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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剧评可能有剧透
认为Rebecca“惨”,编剧“通过写死她促成圆满”的结论,有以下前提:死是悲惨的,独身是悲惨的,为爱剖开自己是惨的。
但我并不这么认为诶。
生死单双有各自的课题,活着的人不比死人容易。有感情的人类究其一生去探寻爱。为爱勇敢的异性恋女性一定会和男人发生交集,但那并不意味着男人至上。只是恰好她们探寻爱的必经之路是男性而已。男人是她们理解爱的媒介,何瑞之是她们抵达彼此的语言。芬兰距离是她们之间的距离,芬兰拥抱也是她们的拥抱。“xx到底爱不爱我”是暗号,背后是“生的意义”。
妒忌,互斥,找到自己的形状。我看到两个在爱里多么勇敢又诚实的女人(还有Re的上司Christian)。
我好羡慕Rebecca的美啊,像唱着钉鞋的摇滚女主唱,身上背着bass,烟熏全包眼线,叼支烟把我暗恋的男人一脚踹开,而我是躲在巷子墙后的人。她可以一个人出国旅居,放心地和人相爱,自由勇敢的她应该看过很多我没看过的风景和有趣的人吧?可以有这么出色的业务能力,也有极强的专注度,促成那么多项目,她多厉害啊。在患乳癌后问十二位前任“我的乳房美吗”,这很多了好吗!
我好羡慕简庆芬的世故和狼狈啊,面对厌恶的人乃至于死亡,她永远可以直进———我谄媚但不少块肉,我就嫉妒猜忌,我就想要你认可我的全部。你知道要照顾将死之人需要多么强大的体能、心理能量和勇气吗?何瑞之做不到,于向立也做不到,她做到了,她做到了两次。
Rebecca喊的“我不要你同情”那么大声,为什么要用“惨”否定她努力活过来的几十年人生。什么叫爱自己,为什么Rebecca和简庆芬就不算?
她们勇敢,在爱里剖开自己,赤裸地浸泡在爱人的目光里。不着一物被关上门不丢脸,丢脸的是逃跑的人。勇敢面对内心的她们懂爱,而“男人就是不懂爱”。
男人可以在假的爱里做善良的人,而她们说“I can‘t be the good person when I’m in lo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