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法庭:差别只在于人们能否克服自身局限
“少年案件,处理的再多还是难以适应,它们总让人觉得心里不痛快”
“我们今天做出的处分合理吗?那样的处分,能化解被害人受到的委屈吗?少年犯会反省吗?虽然结束了,但并不是真正的结束”。
“差别只在于人们能否克服自身局限”
“这不是谈谈教育良心就能解决的问题,大人们的私欲,正在无情践踏孩子们的未来”
每个人都有不为人知的过去,每个人也有内心不可触碰的阴影地带。
对于车法官来说,这个过去是父亲的家暴;
对于沈法官来说,这个是过去是孩子的意外。
当意外发生的那一刹那,被害者与被害者家庭成员的生命就已经定格,
正如沈法官所说:“我五年前就已经死了”。
孩子固然可以以年龄为保护盾,
但是他们必须知道自己犯下的罪行给他人带来多大的影响。
父母、社会、国家,都必须极度重视少年犯罪的问题,
少年犯罪的发生,父母有责任、社会有责任、国家的制度也有责任。
十分佩服托尔斯泰的洞察力,他在复活当中写道:
“(庭长对于)这种案子司空见惯,他可以将两个案子合并审理,以加速审案进程。”
《少年法庭》中的罗法官也是如此,她为了效率在短短三分钟之内将两个少年犯无罪释放,虽然符合法律规定,但在少年犯的心中形成了“法律不过如此”“我们最终都会无罪的”种种不利于社会安定的想法,不能不说后面两个少年犯继续肆意犯罪与这次判罚有很大的关系。
这个半大孩子现在却被当做社会必须防范的危险分子在这里接受审讯。
“他要是算危险人物,那与昨天那个女犯也没什么差别。”涅赫柳多夫听着面前发生的种种情况,心里想道。“他们是危险人物,那我们就不是危险人物吗?我本人就是贪淫好色之徒,浪荡汉,骗子,可是我们大家,所有知道我的真实面目的人们,为什么不仅不蔑视我,反而尊敬我?即使这个半大孩子真的是这个法庭里所有人当中对社会最有危险的一个,那么按常理说,他被抓住了,应该如何处置?
“事情很明白,这个男孩并非什么特别凶狠的恶棍,而是极其普通的人,这大家都有目共睹。他之所以会成为现在这样,是因为他生活在必然要产生这样的人的条件中。因此,道理也很明白,为了防止产生这样的孩子,必须全力消除产生这类不幸的人的条件。
“可是我们在做什么呢?我们抓住一个偶然落到我们手里的这样的孩子,明知成千上万个同样的孩子并未抓住,把这个孩子投入监狱,将他置于完全无所事事或者从事有害健康的和毫无意义的劳动的环境之中,让他和那些与他同样意志薄弱、迷失了生活方向的人待在一起,然后由国家出钱,把他从莫斯科省流放到伊尔库茨克省,让他与最腐败的人们为伍。
“我们不但未做任何有益的事情去消除产生这些人的条件,反而奖励制造这些人的机构。人所共知,这些机构就是那些大大小小的工厂、作坊、小饭馆、酒馆、妓院。我们不仅不去消灭这些机构,反而认为它们是必需的,还去奖励它们,协调它们。
“我们这样培育出来的人不是一个,而是数百万,然后我们抓住一个,便自以为我们做了该做的,将自己保护起来,再不必做其他事情,我们将他从莫斯科省遣送到伊尔库茨克省,”涅赫柳多夫异常活跃、清晰地思考着,此时他坐在紧靠上校的自己那把椅子上,听着辩护人、副检察官、法官语调各异的说话声,望着他们颇为自信的动作手势。“要知道,这种装腔作势该耗费多少高度紧张的精神啊,”
“他之所以会成为现在这样,是因为他生活在必然要产生这样的人的条件中。因此,道理也很明白,为了防止产生这样的孩子,必须全力消除产生这类不幸的人的条件。”
“涅赫柳多夫继续思考着,环顾着这个宽大的大厅,目光扫过那些画像、灯、圈椅、制服、那些厚厚的墙壁、窗户。他想起整座庞大的建筑,更加庞大的整个机关本身,不仅在这里,而且全俄国都有的法官、书记官、法警、差役组成的大军,他们领取薪金,表演这种谁都不需要的喜剧。“如果我们拿出这种精力的百分之一去帮助那些被抛弃的人,那将会是怎样一种情形,可是我们现在仅仅将他们视作为我们获取安宁和舒适所必需的手和身体。可是,当初他因贫困而从乡村来到城里,那时能有一个人肯稍稍怜悯他,周济一下他的贫困就好了,”涅赫柳多夫望着男孩那恐惧而病态的脸,想道。“即使在他进城后,每天在工厂里干满十二个钟头的活儿,下班后被年纪比他大的一帮伙伴带往小饭馆的时候,如果有人肯对他说‘别去,瓦尼亚,这不好’,那么男孩就不会去,不会堕落,不会干坏事了。”
“可是,自从进城当学徒以后,他像一只小兽似的,为了不长虱子而剃光头发,整天进进出出为师傅们买东西,可是从来没有一个人肯怜悯他;与此相反,自从他在城里住下之后,他从师傅和伙伴们嘴里听到的都是,谁能骗人,谁能喝酒,谁能骂人,谁能打架,谁能放荡,谁就是好汉。”
法律是经验而非逻辑,
我们首先应该预防不幸的发生,拓宽接受信息的渠道,看看人民是因何而烦恼;
第二,用专业知识来解决现实问题,如果解决不了,就在可能的范围内将被害者的伤害降到最低;(配套设施: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禁止造谣等)
第三,根据新经验对法律进行更新,与时俱进,既然无法改变已发生的事实,那就要讲重点放在不再让人因此而受害,既不给妄图加害他人的人机会,也不再让其他人成为受害者,重蹈前人覆辙。
对于被害者而言,需要注意的不是如何忘掉过去,而是如何能够更好地生活下去。
要警惕被害者有罪论:“你如果不喝酒的话就……”“你如果不一个人出门的话就……”。对于小国而言,“落后就要挨打”,有错的真的是那些没有跟得上发展潮流的国家吗?为什么不责备大国“强大了为什么就要去打别人?”放在人身上也是同理,我们固然需要常常提醒弱势群体学习防身技能,警惕跌入他人陷阱,但将犯罪的企图扼杀在萌芽状态也非常重要,法律如果能让被害者感到安全,面对恶行时能够敢于发声;如果能让加害者畏惧,在企图作恶时能因胆怯而放下屠刀,我们将会向和谐社会更进一步。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对于犯罪与疾病而言,预防远比补救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