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异常,理解异常,成为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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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部电影,朱一龙只换过一次衣服,这是一个非常明确的符号使用。虽然《河边的错误》延续了小说的先锋属性、不在主题上求甚解,但我们依然可以通过这种刻意保持的细节,去尝试求解。 在一切需要马哲保持集体/群体立场的场景中,他始终身着黑色皮夹克。最夸张处,疯子首次被捕时全所庆功,乌泱泱都是绿色制服,只有作为核心人物的马哲,依然是这套皮夹克。 反而,在和怀孕妻子拍摄全家福时,马哲首次穿上了公安制服。 我们的社会身份和关系,是由一系列外部符号演绎的,衣服就是这个符号系统里最直观、最易辨别的那个。 公安制服如果是集体的,那黑色皮夹克当然承担了更多个体化功能——多么奇怪,马哲在做公安探案时,始终保持个体属性。在家庭场景中,他却披上了集体的皮。 马哲的生活在这样的切换中形成一种交叉: 应当保持集体思维、置身度外时,他进行了太多个人体验。因此局长说:有什么不清楚的,你回去把总结写了就清楚了(注意局长始终身着象征集体的警服); 而原本应该听从他个体情感需要的事件中(要不要10%概率智障的孩子),马哲却不得不躲在集体/群体的庇护之下。所以第一张合影结束后,妻子说:不要换衣服了,就穿这个吧,精神。 精神是一句太凝练的台词。用精神赞扬一个人的外表,是说这个人的平头正脸、气质符合主流。在《河边的错误》这个追逐精神病/疯子的杀人故事中,世界被分为精神(正常)和精神病(异常)的二元: 局长是精神的,小徒弟是精神的,制服下的人,进入角色,安于角色,高度功能化的人都是精神的。他们不认识异常,也拒绝感受异常,因此他们不会被异常所侵扰。 疯子固然是异常的。有被鞭笞性癖的老妪是异常的。异装癖的理发师是异常的。宏无法表达的诗歌是异常的。噢,原来那个10%概率是智障的未出生的孩子也可能是异常的。 充分打开个体体验,去接触所谓异常,就有可能被异常传染、附身。从在河边效仿疯子、将外套脱下铺在水面开始,错误已经铸成。身着黑色皮夹克的马哲,对异常打开了个体心灵,他体会到了复杂的性、暴力、情绪和罪恶感——他理解了疯狂,因此成为疯狂本身。错误在于这种越过集体/群体边界,而试图以个体追寻另一个个体体验的禁忌被打破。 卡夫卡说,善认识恶,但恶不认识善。这个公式也可以套用于正常和异常。异常认识正常,正常却不认识异常。更多时候,局长这样的绝对正常,是拒绝、耻于去认识异常的,和被冤枉的理发师、禁足钱玲的父母一样。他们不知道,也不认为世上竟然有偏离正轨的东西存在,如“大波浪”之于天然直发,如诗歌之于日常语言。 《河边的错误》里只有一个“正常人”认识了异常,并接受了异常,就是曾美慧孜饰演的母亲。她在明知孩子可能是智障后坚持生下他,她说:(在B超里)我已经看到ta招手了、听到ta心跳了,我不能放弃ta,我没权利为ta做出选择。 电影结束于这个新生儿直视镜头的画面,这双眼睛也是拷问观众: 你准备好接受异常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