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简的闲言絮语
布列松的魅力在于他的简练,干净、孤独。而《扒手》处处透露着一种反戏剧气息,以至于让主角没有表情的表演,成为影片真正令人拍案叫绝之处。
可以说某种程度而言,布列松真的触及了电影美学本质。或许这也正是他为何如此反感其自身被贴标签的原因(虽然我们多少都有此嫌疑)。表演性的镜头语言在此失语,若能仔细品味每个镜头,那种挑剔与精细就会永恒嵌实于脑海之中。非纯粹性的东西都会被布列松剔透,例如文本、节奏、音声;但同时,他又将叙事彻底琐碎化,事无巨细,即便镜头上的呼应无处不在(例如宗教性的死亡隐喻、圣母式的爱情隐线),但他依旧一视同仁的看待发生事物。
而这份对人类情感的珍视,成为一份影片的永恒魅力。他主动抛弃人类惯性的伪造与虚构,精确而冷漠的表达一切。不堆砌、不虚美、不隐恶,但直击内核。例如影片中这个行为内驱化的,只愿相信三分钟上帝的扒手,莫名会令人联想起陀式的作品。两者同样缄默而极端细腻,爱情也最终成为了他们的亮光。不过他们依旧有着些许不同,布列松的人物是虚无的,他并没有所谓理念,所谓坚实的内核,只是逃逸于社会边缘之中。虽然合伙作案的片段冷静克制甚至具有某种艺术性,以至于到达了惊心动魄,但主角对门的细节,恰恰证明了其现实与内心的相互拉锯。
表达上的延迟观感,反而促进了观者理智的反思,匀速运动,以让情绪上的颠簸弱化极致,拉开了与其之间的距离,也正是这种反思得以令人到达更深一步的悲悯。终于在最后的爱之变速,朴素而圣洁的表达中,观者与影像在反复挤兑排斥中达成融合。而他在这种贯彻始终中到达真正意义上的知行合一,与他的片段一起,值得人永恒铭记。
这篇影评有剧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