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于肝脏
查了牛津和新牛津以后,我可以确定liver没有生活者的意思,就是肝脏。那么开篇的那句话,就完全没问题,生活是什么样子,这完全取决于肝脏。
不得不说印度的电影还是非常厉害的,总是时不时出来让我眼前一亮。调音师是对一个短篇小故事的扩充,由于没有看过原版的,所以不做评论。对于这个印度的黑暗故事,我可以给8.5分。整个故事讲述了一个黑暗的悬疑故事,还加入了很深的印度风味以及一种搞笑的风格。但是当你冷静下来以后,对这个故事还是感到不寒而栗。故事的反转并没有《看不见的客人》那么密集,但是却和《看不见的客人》一样很自然。最后的那一击把全篇的剧情拉入了高潮,但故事也戛然而止,令人回味无穷,但是我再三思索,还是感觉这只是一个戏剧化的故事,并没有过多的支线。故事中充满了各种讽刺,因为钱而嫁给富豪的西米,最后因为钱而丢了命。拿着枪耀武扬威,象征着无力的局长,最后因为自己开枪反弹击中了自己。靠着绑架弱势群体,卖他们肾脏的出租车夫妇最后被告知死亡之后,器官可以捐献。感觉有一种不是老天不睁眼,这善恶到头报应循环的意思。最后的那个关于盲兔子的故事也是男主对苏菲的欺骗。对于男主,我们可以看出他一直都不算是一个严格意义上好人,而是一个现实人。他用装瞎获得了无数的好处,各种小费,帮助,甚至自己一段时间的爱情,但当他真的失去了光明之后,他不惜一切代价来重新得到光明。最后的结局也在意料之中,他这样的人很多,代表了精致的利己主义,善于经营的一类人,但是并非所有的人都有他那样的好运。开头的盲兔子象征了主角,兔子无辜吗?难道它没有吃了农民辛苦种的菜?精致的利己主义并非十恶不赦,自私与利己是一种进化中的品质,一种帮助史前人类能在优胜劣汰的环境下传下自己基因的品质,但是他并非一直可以发挥它以前可以发挥的作用。根据约翰纳什的博弈论,我们并非各自获得自己利益的最大化才能获得整个社会的利益最大化。你或许可以利己,但请不要损人。西米这个角色则过于形象化。简直就是坏事做尽,典型的说人话不干人事,吃人饭不拉人屎的那种。做过了一切坏事,只要不是绝望式的电影,最后的死也是情理之中。她的动机还是非常明显的,一出场就可以看到她绝对不是省油的灯。局长这个角色则一直代表了主角遇到的最强力的武力,而他也死在了自己的武力之下,讽刺之意让人啧啧称奇。莫里和大婶也是非常脸谱化的小市民阶级,这种角色在三大短篇小说家的作品中很容易看到。而医生,则让人有点摸不透。一个有原则的逐利的恶魔,手下不知多少亡魂。阿拉什曾说医生是危险的,但是最后确实被医生救了,讽刺之味也可看出。
对于主角的怜悯是导演的错误。比如我非常喜欢的沙村广明就曾说过:“男角色就是茅房里的手纸,用完就可以扔了”。所以他笔下的女角色总是那么的丰满,那么的出类拔萃,而男角色都是尸良、鲭人这样的变态,或者各种各样的悲催。不提漫画,且说这部电影。主角的视角是我们的视角,所以我们常常会有不舍。举一个例子,我看《看不见的客人》最后主角被震撼到了以后,我也感觉有点伤心,棋差一招,就差一步,他就完胜了。而调音师中,导演对主角各种偏爱,拉低这个电影的整体水平。片中有一个问题值得思索,简化以后就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是否正确。孔子说过,以德报德,以怨报怨。圣经上写,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老子则与他们都不同,以德报怨。法律的雏形便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我看三体时曾经写的笔记-复仇是人类最原始最强烈的感情。我认为是有道理的,几乎没有什么能比得上复仇的欲望。加勒比海盗4中的最后,那句“revenge is mine”简直让人快活极了。这是人的一种本能,但是并非正确的本能,至少不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法律所追求的是程序的正义。我记得我听罗胖子说过一件事,就是药家鑫案件。药家鑫的父母拿了很多钱想要受害人的父母和解,只要他儿子不死就行。而受害人的父母则坚持药家鑫必须得死。当药家鑫死后,受害人父母并没有得到多少钱,儿子还死了,家里陷入了困境,而药家鑫家也因为儿子的死而终日惶惶。比起双赢的结局,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更容易得到双输的结局。法律追求程序的正义,所以阿拉什的行为绝对是不允许的。那么在道义上可以成立么?我认为依然是不成立的,正如我在上文所提,兔子难道没有破坏农民的菜地吗?主角之所以陷入这样的困境是因为自己的利己主义,而且他做出那样的决定也是因为利己主义。正所谓咎由自取。
整个电影是一部非常值得一看的电影,有着不错的节奏,讲了非常有趣的故事,但是最让我惊讶的还是片中的音乐,很好听。
——19年上大一的时候写的,感觉还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