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漫长的别离之后重逢却因生活奔波而无法跨越时空隔阂的初恋
“对我来说,有一件事情是永远不会忘记的,那个总是会莫名地表现出老成,会画美好线条,会唱男声版偶像剧甜歌的男孩。在我的记忆中一点也没有改变过,今后也永远不会改变。”
有时我也很诧异,这些记忆如果真的那样炽烈,为何会经年累月地被我尘封在日常之外,而如果真的只是心血来潮无关紧要,为何又觉得这一生中所有的遭遇都可以从其中探得究竟。
大概只是因为它是一切的起点。
我们是小学一二年级的同学,他妈妈是我们的语文老师,虚岁七八的我们像一只只的牛犊一样被家长领进学堂,不一样的是,到了教室里,大家的家长都离开了,只有他的还在。我的启蒙老师周老师,他的妈妈,是一位对儿童文学教育颇有想法的女性,深入浅出的教导背后是一张淡定从容的脸。只有在得知她儿子又在数学课上走神的时候流露出愤怒与无奈。
那时的乡村小学校还没有食堂,中午不能回家的学生老师们,都是早上从家里带饭,拿到小卖部阿姨的灶台上蒸,然后中午一起取回到教室里吃。午间的课桌上,出现的是一盒盒的小学生餐,琳琅满目,有的用心有的不用心,映照出万家灯火。我的学生餐里最常出现的是油浸鱼,好朋友小洁的伙食通常比我素雅些,周锦×他家的则是荤素搭配,蔬菜以莴苣等块茎类蔬菜为主,蒸的时候能较好地维持原貌。同样是用最普通的铝制饭盒,里面的风景却大相径庭,以至于长大成年之前的我一直很讨厌家乡特产油浸鱼,直到今天依然很喜欢莴苣的味道。
春天的一个学期,周老师在教室教我们唱二十四节气歌。十六大召开的那一天,周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是让我们回去看新闻做记录。为了选出班长的最佳人选,她让几位候选人上黑板写国字,谁写得最好就让谁来当。最后,当时尚且年幼的我们居然一致认为,还是周锦×写得最好。
周锦×当班长后的确增了几分威严,印象最深的是他纠正我仪容仪表那次。说得直接点,是他看不惯直接帮我把衣服往下拉遮住肚子的那次。那天我穿上了那时流行的踩脚裤去上学,黑底彩色花样,是妈新买的。本以为一向土气的我终于赶了一次潮流,但那裤子有点低腰,加上上衣不够长,一不注意就露脐了。而周锦×那天正和往常一样帮老师分发已经改好的作业本,他大概一眼就瞥见了我的异常,我只见他皱着眉,然后腾出一只手来一边帮我拉了拉衣服,一边语重心长地说,“衣服穿好来”。于是,这个久嚼不烂的笑料成了我整个小学生涯的阴影。
三年级后,周老师离开了小学校,和她一起的,还有周锦×。
她们去了哪里,当时年幼的我无从知晓。后来有一天中午,我们正在操场上游荡,突然看见校门外站着的是周老师,她正和其他老师交谈,我刚想和她打招呼,她却先唤起了我的名字,问我是否吃过午饭。我回应过后,一时语塞。旁边的老师又和她攀谈起来,我便也和同学一起匆匆离开了。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她。
最后一次见周锦×,是在三年前了吧。
17年的冬天,我和小洁恢复了联系,两人春节期间约在镇上,一起看了看老渡口,在河边的跑步机上消磨了大半天的时光。回去后,一时兴起,问起了周锦×,小洁说,他现在的样子简直。。。我说,是吗,推给我看看。就这样,我重新遇见了周锦×。
那时他的头像是一只鸡,本命年的他刚参加了实习,还没有完成毕业设计。他告诉我,他们一家搬去县城之后,周老师没有继续执教,在县城一家商场上班。我们在一家咖啡厅约见之后,之后便没有问起更多。
18年夏天,周锦×跟我说,上海即将要办一场游戏展,他想来参加。 我说好,到时带你逛。他又说,最近有些空余时间,又有些技痒,要不要发两张图片过来,我来画下来。我便发去了一张长乐路的晌午时分,那是有一天坐公交车去浦东出外勤时拍的。他说要人像照,我说没有合适的。最后他给我寄来了一张铅笔素描版的长乐晌午,附上了他写的:TO THE CUTEST GIRL IN THE WORLD。我瞬间明白了为什么过去的漫长的十多年间,没有人能认真地给我写过一封LOVE LETTER。
之后工作生活一团糟,游戏展他没来,我也没能带他去逛。
18年冬天,他问我是否人在老家,我说在,他约我出去聚聚,我那年刚遭受迄今为止人生中的最大挫折,便不想出去不想见人。他后面跟我说,生病了,要去医院打针,让我陪他一起,我便拗不过他出门了。镇上生意最红火的,还是原来那间小诊所,生病的老人小孩把小门面挤得水泄不通,咳嗽声此起彼伏,我们两个年轻人算是格格不入,记忆中是拿了药就匆匆离开了。出来之后我说想吃烫粉了,他跟着我进了另一家小餐馆,下午的烫粉店里冷冷清清,我们却依旧是那样格格不入。和上次见面一样,那天天气依旧不好,阴阴的,还下着点小雨,南方的冬天阳光总是那样奢侈,要不是没带伞,我绝对不愿意和他挤在同一把伞下,我想,这大概就是为什么我们总不在一个频道上了。时间是一条河,总把我们隔在两岸。
19 年冬天,……
20年冬天,去外地支教了半年,期间经历了家人的多次情绪宣泄,很丧没有回家。
21年冬天,换了一个城市工作,却依旧想着生活在别处。
22年5月20日,得知他已木已成林,没有再打扰。
23年下半年,周锦×告诉我,他要结婚了。其实之前他也问过我,如果结婚了会不会来参加,我问他什么时候他说还不确定。现在真的要结婚了。
对我来说,有一件事情是永远不会忘记的,这个总是会莫名地表现出老成,会画美好线条,会唱男声版偶像剧甜歌的男孩。在我的记忆中一点也没有改变过,今后也永远不会改变。
我回顾了前前后后这近三十年、这整件事,发现他可能就是我的初恋,一场漫长的别离之后重逢却因生活奔波而无法跨越时空隔阂的初恋。或许我本可以更勇敢点,或许他可以。或许都不是,只是正如我所顾忌,一腔热忱当不了柴米油盐,发蒙之恩越不过一地鸡毛,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等等。
原著里维塔亚导演写道,“父亲说,对于感情,我们通常会用到肺和心这两个重要器官中的一个,只不过对于这次爱情,我用肺代替了心。” 是那种魂魄游离在气息之间的感觉么?
我可以做的只有,对周锦×说,照顾好自己和家人,一生幸福。
我想对周妈妈说,感谢曾经的教诲,学生没能长进,来探望晚了。若不是得邀参加老同学婚礼,怕是今生都没勇气来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