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严(尊重)
改不了矫情的习惯,自顾自怜的带入。开始是有同情,但更多的是一种愤怒:为什么人们都自以为是的想要去拯救他人,想要用自己的思维模式去帮助他人,而却没有人试图去真正的理解一个人?为什么没有人可以尊重、接纳和自己完全不一样的想法,而是一定要去误解,责难?
雷蒙说出“我没有在谈四肢瘫痪的人,我在谈论我自己”时,心里深自愧疚:当我们看到雷蒙时,我们是会把他当做一个独特的个体,还是以群体身份去定义他?
雷蒙想要的不是死亡,而是尊严与自由。关于尊严深有感触,但擅自评论又深有惭愧,毕竟作为一个从未真正体会过被不尊重的人,总能凭借各种外来的感受体会尊严何在。正如在布达佩斯之恋中所说:“人人都有自己的尊严,我们会受伤害会受屈辱,这些都熬得过去,只要我们还保有一点自尊,但只要再有人对我们当头倒下一桶屎尿,或许告别现世是较好的选择,选择的人就得离去,不过要走得有尊严。”面对纳粹时宁碎不折的拉西楼坚毅的眼中浮于脑海。“但只要再有人对我们当头倒下一桶屎尿,或许告别现世是较好的选择。
看到后面,更感受到了制度与个人矛盾的痛苦。又莫名的想到了当年意识流作家的宣言:作为个人的人,他的内心世界才是写作中真正有价值的。作家过于关注社会问题而不在意个体的情感世界,无疑是本末倒置。不讨论是否有失偏颇,但很赞同。以法律和道德观来评判一个人,在丝毫不了解一个人内心汹涌又破裂的世界的情况下,肆意的去规范他人的想法与行为,是一种很无耻的亵渎。
以及,戴锦华说的“这部电影有一个提纯,不让电影陷入到对社会的批判的路线中”好有道理嘿嘿。
这篇影评有剧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