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背上的法庭》——强烈戏剧冲突下的司法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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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影评可能有剧透
《马背上的法庭》的背景设置在云南西北部少数民族的山区。由于交通不便,需要设置流动法庭来进行司法治理。这样一种流动法庭包括审判员和书记官两人,国徽等法庭标志和行李则由马来驼着。这也是电影名称的由来。
但由于法官职业化要求,法务人员需要有文凭,以前被招来的书记官摩梭族的杨阿姨被大学生阿洛顶替。审判员老冯,杨阿姨和新的书记官阿洛三人共同进行了影片所表现的一次法庭流动之旅。他们的轨迹是从普米族居住的鸡头寨,经过摩梭族居住的鸡肚宅,最后到彝族居住鸡尾寨。据影片中老冯的形容,他第一次走完这一趟真像一泡屎被拉出来一样。这句话道出了被影片最大的看点——层次丰富却又粗砺尖锐的巨大戏剧冲突。
最明显的冲突是现代法治与少数名族观念之间的矛盾。刚上完大学的老冯满载着法治的理想开始自己的法庭之旅,却发现法治观念与民族观念格格不入,还有很多案件是一地鸡毛,鸡毛蒜皮的事,可想那一趟真的是把老冯“消化”成理想破灭的一泡屎了。而这样的冲突在影片中也同样激烈。先是鸡头寨的普米族的人要求为被猪拱的罐罐山做法事。这确实一种迷信,现代法治不承认。但这不代表法官就不需要管,因为这会闹出人命,结果老冯也只能隐晦地判决赔偿法事。接着是鸡肚宅的摩梭族,民族走婚制与法治婚姻制冲突剧烈,体现出在城里婚姻制在村里走婚制的局面。来到城里法庭工作的摩梭族杨阿姨也因这层矛盾而没有配偶,是这样一种冲突的受害者。而且摩梭族族长阿妈坚持族内处理偷马贼,拒绝将偷马贼交给公安,这也是矛盾的体现。最后是鸡尾寨的彝族,族长姚葛带领村民制订霸王村约,其女婿阿洛表态这种行为不合法。姚葛就认为女婿胳膊肘往外拐而将阿洛领过结婚证的妻子赶到楼上表明自己不再嫁女儿。在阿洛带着妻子连夜出走后,彝族村民也不接受法官判案了。这部分剧情也是这层矛盾在影片中最剧烈的表现。
但其实冲突剧烈也并不代表现代法治与少数民族观念冲突的矛盾不可调和。影片中出现了摩梭族帮忙找丢掉的国徽以及姚葛在知道冯法官给他面子后就答应嫁女儿的剧情,其实说明了现代法制与民族观念在产生融合。影片中摩梭族人民围着国徽跳舞且并每人都去抚摸国徽的场景能很好的体现出二者的关系:民族观念敬畏现代法治,但仍要求保留自己的治理方式。
第二层戏剧冲突是新一代法官和老一代法官观念的冲突。也就是影片中阿洛和老冯的观念冲突。这层矛盾以两个问题表现出来:营造什么样的法官形象以及如何融合民族现实与法条。阿洛认为要营造庄重严肃,行事严格遵照法律精神的法官形象。这是老冯的法官形象则是向民族观念妥协的,甚至有些不体面。老冯差点要判决赔偿法事这种现在法治观念不承认的东西,还去拉猪和背猪仔,这一切在阿洛眼中都是不符合他对法官预期的。至于如何融合民族现实与法条,阿洛的选择很简单,就是不融合。在普米族要求赔偿法事时,他简单地拒绝,差点儿酿成一场斗殴;在姚葛不答应嫁女儿时,他直接带着妻子出走,致使彝族人民对法治的认可度骤降。而老冯则是努力拿捏二者的平衡,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金钱和体面形象。在我看来,这个问题的回答很明显,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法条与现实严重背离时,说明法条已经不适合直接应用于现实,当然要适当地做出调整。老冯其实是在意自己形象的,他会用车的后视镜来整理衣冠。但在处理案件时,他仍然不惜牺牲自己的体面形象来让案件更好的解决,这样的一种勇气是值得法律人敬佩和学习的。这种矛盾产生的原因之一是民族观念和法治观念有冲突,老冯已经适应了阿洛却未适应,另外一个原因其实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在偏远少数民族地区并未完全落实,老冯的职责其实是偏离法官而更向村委会调解员靠拢的。
第三层冲突是新旧政策的冲突。旧的政策由于需要法律人员巨大缺口,而吸收了很多没有文凭的法官,但新的政策因法官职业化的需要,要求法官必须有文凭。在这样一种冲突下,杨阿再次成为了受害者。在法制和民族观念的冲突中,她丧失了家庭;在新旧政策的冲突中,她丧失了事业;在新一代法官和老一代法官的观念冲突中,她努力维持平衡却又最终失败,阿洛老冯不欢而散。对于这样一位悲剧角色我充满同情。
最后谈谈这部电影对于法律人的一些启示吧。第一点最重要的,就是必须认识到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法官的职责是用价值衡平的观念去调整现实这不是简简单单地将法条应用于现实。第二点,法官的眼光必须聚焦于每一个具体的人上,无论是大案还是鸡毛蒜皮的小事都应该认真处理,不能眼光太过高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