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看着人畜无害其实最毒
看完我觉得隐藏最深的就是阿娇饰演的女主。
聚会的时候看她喝酒开心的样子,分明就是喜欢许一成。被带回酒店“强奸”的时候,舔狗报案报的是“嫖娼”。那么强奸必定是她自己主张的。
既然主张了比“嫖娼”更重的罪名“强奸”,那就这就说明她是真的恨这个人渣?——然后就因为去做足疗,就又重新爱上了这个人渣?
不然。我觉得所谓“强奸”,大有莫须有的可能。
从舔狗说出是他报案的时候、女主当场的反应看来,她明显是觉得舔狗做错了。所以舔狗就多余报案、甚至因为报案害了女主和男主。
那么,就是在警察破门而入的时候,女主不愿意承认男主是“嫖娼”~如果承认了,就代表自己在“卖淫”。她第一反应肯定要保住自己,不能把没有的事扣到自己头上。
为什么不直接解释是恋爱关系?一来,当时事发突然,男主又喝多了,意识不清导致没有办法配合女主“演出”。二来,可能男主当时嘴里还叫着别人的名字,让女主无法自圆其说。三来。酒后没轻没重的,衣服肯定有撕扯痕迹,这个给了女主“灵感”。
情急之下,女主只能先说成是“强奸”,起码保全了自己~而且撕扯中男主可能叫了别人的名字、引发了女主的恨意。
以上这些的假设都是,女主醉得没有男主那么纯粹。
后来在法庭上,律师提前给了女主钱,女主也借机同意改口。但是男主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还是抢先否认了恋爱关系。说明男主一直单纯地忠于内心所爱,而且当时根本不爱女主。
结合案发当天发生的事,山体滑坡男尸暴露,可以推定男主就是顺势而为,将计就计最大程度保全自己,间接为爱献身。
此时女主应该就开始了由爱生恨,于是依然坚持了指控强奸。
女主买河豚毒就是为了毒杀男主~六年前她都可以告强奸,现在杀人也不难理解。可以肯定的是,她一直都爱着男主。但是她是个利己主义者,第一想要得到男主,第二不会赔上自己——这个从她配合律师的无罪辩护可以看出。
男主是个献身主义者。先是为了律师姐姐,后又为了女主母子。没想到自己死得那么突然。
律师很无辜。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
舔狗就是个多余的搅屎棍,不好好当朋友非要瞎蹦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