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滴泪为谁而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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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着“三观不正”的风险,顶着“斯德哥尔摩症”的名号,我还是得承认,被彭sir演绎的傅狗打动了。特别是最后一集中傅狗落泪的几个场景,被虐的死去活来。
难道我真的三观跟着五官走?是个扎扎实实的恋爱脑外貌协会?
跟一个同样看过电视剧和小说版本的闺蜜讨论剧情,一致觉得:除开跟女主柯研感情的部分,小说中的傅狗勉强还能说得上心思缜密、杀伐决断;电视剧里的傅狗脱下彭sir的霸总外衣,其实毫无魅力可言,就是个纯人渣。
电视剧中的傅狗,骨子里就是个街头的小混混,休闲就是去会所,喜好就是喝酒(听人)吹牛。混黑社会的一般比较讲义气,但是傅狗对所谓的兄弟和帮过他的人,毫无忠诚义气,逮谁咬谁,真是一匹恶狼。不光如此,傅狗连“坏人的魅力”都没有,本来背靠集团,有财力人力的资源可以借用,结果轻易地被离间了,以为搞到钱就可以远走高飞,没有头脑和远见。更不要提傅狗背着半部刑法,干的那些毫无人性的事。这样一个人渣,有什么值得同情和感动的呢?
答案,在小说中傅狗的信里找到了:“阿妍,我卑劣如昔,却又添怯懦软弱。”
正是这份因情而产生的怯懦,才让傅狗有了一点人性的光辉。后面彭sir打动我的几场戏,发红的眼眶,颤抖的声音,卑微的语气里最核心的不就是因情产生的怯懦和软弱吗?而这份怯懦软弱如果是从一个柔弱的女人身上看到,只会让人觉得平常,甚至嫌弃。但是出现在一个杀人不眨眼,冷血残酷的匪徒身上,前面的无情和后面的有情,让这份怯懦发出光来,显得动人。
闺蜜反驳道:“动人个鬼,垃圾里面有个馒头就动人了,海参鲍鱼里的馒头就看不上。”可世事不就是这样吗?小卖部里的水2块钱,沙漠里的水值千金。苗圃里的花朵固然美丽,石头缝里的小芽更能彰显出生命力。好人做一辈子的好事都不一定能成佛,坏人只需“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至此,我可以不接受道德审判,为那份自然而然流露出的感动找到答案。废墟之中的玫瑰也可以美好,这滴眼泪不为傅狗而流,为无论如何卑劣的人类还是能产生真诚的情感而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