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浩翔x林愛華 如何讓《大丈夫》系列成為社團或個人捉“滾”的史詩級作品
《大丈夫2》是《大丈夫》的續集,這聽起來是廢話,但終究是實情,如果說第一部是講一幫老公出來“滾”的故事,那續集就是反其道而為之,講一幫老婆出來“滾”的物語,而且編劇也換成了以林愛華老師為首的一幫女生。續集當然是在保留一些前作的成功元素之餘,能給觀眾多一點的新鮮感,從這一點來說,《大丈夫2》在理念上是沒有問題的。但“滾”這個事情,其實絕對不像表面上那麼隨便,而是一個非常敏感與複雜的社會學行為。如果男女雙方已經各玩各的,婚姻形同虛設,那就算是出來滾,也沒有那種刺激感,這可能就如同某些富人喜歡在商店裏偷東西一樣,那種得手的樂趣,是錢都買不來的。
但《大丈夫2》的問題,不僅僅是老婆出來“滾”,讓老公擔心“吃醋”,是不是一種不太接地氣的女權思想與舉動,或者說是否能稱得上是一種解決辦法,還是破罐子破摔式的“意淫”,而是整個故事結構,與角色關係,都有一些歷史遺留問題。這不得不把第一部的創作人,世界上最英俊的導演彭浩翔先生“請出來”……
猶記得第一次見彭導時,我就跟他說:您跟香港之前的導演都很不一樣,不管在理念,還是故事結構上……這當然不是拍他馬屁,而是肺腑之言,確實如我之前一直反復提到的,香港電影在創意與結構上,是習慣性鬆散的,更不太關心劇本,可有可無,而彭導在這些方面,比他的前輩,甚至同輩導演,都做到了質的不同與飛躍,這也不是鬼馬,黑色幽默等標籤所能涵蓋的。當然,他後來對有些細節上的處理,我個人還是有所保留,比如春嬌志明系列裏,開頭的驚悚故事,與後面的愛情主體小品,兩者之間其實沒有多少緊密聯繫,這當成一種趣味無可厚非,但如果提到所謂類型結合,我覺得還是大可不必。還是那句話,當華語整個人文環境,是不求創意,不重系統時,還是應該盡可能做到讓情節與風格完全圍繞主題,就算是有一些矯枉過正,也是值得的。
回到《大丈夫》系列本身,最精彩的當然是將偷情戲,拍得跟黑幫,警匪戲一樣,這種風格置換的處理,相信彭導是駕輕就熟,舉最簡單的一個例子,就是《買凶拍人》裏把DV當槍一樣拆,基本原理都是相通的。而這一點在續集中,編導也盡可能的將之延續。但《大丈夫》有兩個問題,限制了這類喜劇,從而不可能像黑幫,警匪片那樣用相似的套路反復拍攝。
第一就是這幫老公,以及那幫老婆,各自的共性,遠遠大於個性,雖然編導已經動足腦筋,想塑造一個個不同的老公,但問題是,他們的外貌個性資歷等方面的差別,跟喜歡出來滾這個特點相比,幾乎可以忽略不計。至於跟警匪片的對比,有人可能會反駁,雖然有孤膽員警英雄,但更多的是團隊合作的員警,還有一幫悍匪,那跟這樣有集體榮譽感的老公與老婆們,不是一回事嗎?
問題是不能這麼簡單的對比,如果非要比,那就相當於一幫員警,忽然發現自己的兒子,或者親友都是悍匪,這樣的話,趣味性和戲劇性其實就會減弱,最多是加強了一些社會諷刺性,畢竟只有兩種可能,一是大義滅親,二是包庇至親,而這跟員警與悍匪互不認識,但勢同水火,是兩種概念。
第二,可能也是更關鍵的一點,就是結尾。打一個可能並不是特別恰當的對比,就好比三級片最後,打出字幕,淫人妻女者終受報應,但前面這些聲色犬馬都已經做完了,最後以一個人生的至理收尾。這雖然是必須的,但在故事結構上卻是個大問題,就如同打妖精打不過,最後神仙來救命。而彭導在第一部中,最後安排毛舜筠的角色來一個反轉,雖然很機智,但還是有點為了加重結尾的“技術含量”,而刻意為之。畢竟總不能讓老婆團抓住老公團的小辮子,然後離婚收場吧?……那應該怎麼辦呢?
我個人的設想是這樣,剛才提了警匪,但沒怎麼說黑幫,當然在港片中,這兩種類型沒有什麼明確的界限,而且主角的身份與善惡,也是可以任意調整的。《大丈夫2》一開始是戲仿了《黑社會》中大佬選舉的戲碼,但這真的就只是一段開場戲,跟後面沒什麼聯繫。與此同時,就如我上文提到過的,彭導在處理第一部中一些具體的戲份,比如把記者拍照當槍戰戲拍這些點上,絕對是非常獨具匠心的,在背景音樂的烘托下,效果就更加顯著,但問題是,只要一轉場,音樂一下來,就會有極短的冷場的感覺。那這個問題出在哪呢?是剪輯,還是音樂的處理上?
應該都不是,還是我個人覺得,是風格替換,或者說戲仿的範圍還是有點窄,雖然已經比一般零碎鬆散的港片要好許多,但還是沒有輻射到整個劇情上,所以一場戲跟一場戲之間,就很容易讓那種戲仿的氛圍,很快冷卻下來。
那結合到黑幫片的替換主題,我覺得《大丈夫》系列,不應該局限在幾個老公,以及那個被“囚”的九叔身上,就算不是一個社團,至少得是一個會員俱樂部。比如說當傳說中的杜老志關門之後,原本的忠實會員,何去何從,就是一個不容小覷的社會問題。正如同一個大的幫會,如果被強制解散,這幫“烏合之眾”的影響也不能太小看……於是這幫前杜老志的會員,坐下來開會,以後怎麼玩,具體怎麼組織,就擺上了議程,不免分成幾派,互相不服,都認為自己這幫人“滾”的方式與口味,才是正統的,就像黑幫劃分地盤一樣,在這邊,消費者也一樣能以消費能力和品味,來劃分地盤,甚至還會為了選新的俱樂部“部長”而爭吵不休,大打出手……
而其中有幾個老公,就是主角,在林立的幫派裏面選了一個加入,而那派管事的,為了收買“淫”心,許下諾言,跟著他一起出去玩,如果被老婆抓住,他會負責賠償一切損失,只要平時交一點會費便可。也就是說這個管事的,給他手下的人,買了一個出來滾被抓的保險。這麼一弄,加入他這派的人猛增,另一派不甘心,當然要搞破壞,而方法就是透露消息與行蹤,讓那派的會員一直被老婆抓住,然後看那派管事的,有多少錢可以拿出來賠……
於是這就不僅僅是老公跟老婆之間的攻防戰,最後像現在的片子裏只涉及到一點記者和員警的戲份,而是變成了一個如同古惑仔幫派鬥爭的故事。這還不是最重要的,關鍵是這麼一弄,結局,以及兩公婆之間的最終關係,比較好處理。道理也很簡單,就如同《古惑仔》系列一樣,之所以主角一直是給人一種很正派的感覺,除了演員外貌氣質之外,最重要的就是設計了一個角色比其他角色,包括主角們還要壞,還壞很多,一襯托,主角就像是個聖人一樣了。而在現在這個《大丈夫》故事的設想中,那個之前說替會員買“出來滾被老婆抓”保險的傢伙,就應該是這樣的反派。
當然以上還是一個團體的故事,如果是單對單的話,那就是在“滾”江湖中,有一位號稱從來沒被抓住過的老公,然後有一個女偵探,就是不信這個邪,棋逢對手,將遇良才,女偵探百折不撓,最後把這位老公抓個正著。那老公的老婆跟他離婚,但接下來這個女偵探做別的事,抓別的奸都感覺沒意思,總是想著那位“老公”。而且她還懷疑,那傢伙之所以上次被她抓住,其實是有故意的成分,他可能真的想離婚,也就是說他故意輸給她,是看不起她。於是女偵探去質問那個“老公”,上回有沒有讓她?那個“老公”故作神秘,沒有正面回答,只是說,不相信的話,可以再抓一次,他保證盡全力。但問題是,這位“老公”現在是名不副實的,已經離婚了,所以要抓他的“滾”,至少得讓他先結了婚。辦法也簡單,女偵探先跟他結婚,然後再抓他的“滾”,以證明自己身為一個無奸不催的絕世女偵探,兼現任老婆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