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和这个人类
这篇剧评可能有剧透
01 .
我们天天说要创新,可从没说为什么要创新,创新到底满足了人类什么呢?
人是个自傲的生物,虽然充满了动物性。我们捕捉或者圈养动物,吃他们的肉;我们为了繁殖争夺异性;我们为了领地仍在血腥厮杀。
可我们生怕被说成动物。我们极力的希望脱离动物,因而在各个方面都希望不像动物那般直接的,粗暴的表达。看上喜欢的女生,不会跑上前展示自己强壮的肌肉,如果还没疯,也不会说今夜我们一起开房。我们会花一个星期或者更长的时间来缓慢的接触,从最不冒犯的语言步步为营,在女性的眼里,这是优雅,这是文明,她们喜欢这样的追逐。即使双方或许都清楚动机及目的性和动物其实没什么区别。
可我们就是要这块遮羞布。这是本性感觉,没有道理。
要是不信,在大街上看到陌生美女,直接说我们去开房试试?
02 .
在这样的基础上,人类有了自己的美学。
既然直接是不被喜欢的,那么委婉就成了人类的追求,大家觉得不直接的委婉比较让人舒服。
因而衍生到,单一单调也是无趣的,每次发一个同样的音是枯燥的,画一条同样的线是无聊的,保持同样的快慢节奏是苦闷的。从而,我们开始追求变化,音需要有高低的变换,线条需要弧度长短,节奏需要时不时调整。
于是,有人肆无忌惮了。玩帕瓦罗蒂式的高音,无法理解天马行空的涂鸦和全然无序的狂魔乱舞。这破了嗓子的高音于是变成了扰民的噪音,涂鸦只能流落街头,狂乱的节奏最终也成不了音乐。
人类开始认识到,美不是没有节制,而是恰到好处。
于是,艺术诞生了。
03.
有人玩出来了恰到好处的作品,惊艳。
众人争先恐后的模仿,你这么画上帝,我也这么画。你这么歌唱,我也这么谱曲。而奇怪的是,后人却只记住最早创作的这个人,把他奉为开山鼻祖。至于后来的这些人,连名字都留不下,无人知晓。
他们不知道,人类还有个癖好。这个癖好说的好听点叫喜欢惊喜,不好听就是喜新厌旧。
沙漠人第一次来到江南,江南人第一次看到沙漠,我想都是惊喜的。但是第二次去呢,第三次去呢。。。我曾带客户参观我的家乡,那个人们争先恐后飞大半个地球来旅游的家乡。但是对于已经去过几十次的我,在他们发出美的赞叹时候,我老早就有了想吐的感觉。
这就是人,我们改变不了。
所以抄袭没用,别人的雅就是你的俗,模仿或许好点,但是惊喜不大。
真正能搞定人类的,还是原创。当然得是美的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