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与善

电影中发型和马塞洛同款的老师课堂上说,在be right和be kind之间,总是选择be kind;也就是说,他认为善良和正确会冲突,而善先于真,当二者冲突的时候,应该选择善良。这显然和我说过的观点不一致,我在别处说过,知识分为两类,一类是关于真的知识,即科学研究的对象,一类是伦理价值的判断,是一些伦理哲学研究的对象;由此来看,善和真并不冲突,或者可以理解为,二者是同一个对象的两个不同的属性,就像光的亮度和颜色,怎么可能冲突,让人在亮度和颜色之间选择一种呢?
问题在于日常所说的是非对错、好坏邪恶,都是一些含混的概念。比如说,我们会说父母爱自己的孩子,但是这种“爱”可能只是出于基因设定的本能,对孩子进行的某种损害。就像那些因为孩子在学校表现不好就对孩子进行肉体或精神折磨的父母,看上去是为了孩子的“前途”着想,是“爱”孩子,实际上不过是为了在社会竞争中奋力取得成功以实现生存繁衍罢了。我已经反复说过,真,是善的前提;如罗素所说,只有清醒的头脑,才能确保善。不难理解,糊涂往往不会带来善良。比如说,你看到一个纳粹分子受伤了,你出于善良,救了他,然后他回去继续迫害更多的犹太人,这样合适吗?
所以我反驳柏林的质疑,认为苏格拉底的话是对的:知识即善。当你了解了全部的真相,当你有了罗素所说的clear thinking,你就会变得善良;罗尔斯在《正义论》中误以为,他的无知之幕后的原始位置场景假设,刚好能够解释康德所说的理性的人必然会选择道德原则的观点。不妨再重复一遍:当你了解全部的真相,你自会选择一种道德的生活——这种道德生活包括两个内容:其一,帮助每个人减少痛苦、增加快乐,其二,帮助别人获得自由意志。也就是说,道德原则,不仅是一种纯粹的“帮助”式的利他,而且是一种纯粹的以其她个体自身的“精神福利”为中心的帮助。具体的证明过程我将稍后给出。
但是,经验上、直觉上和常识上,显然完全不是这样的。这是因为,人非善类,人类社会也不美好。首先,人的直觉和常识,都是以原生智能为基础。众所周知,原生智能服务于进化利益的计算。父母觉得,孩子在学校表现好,能够考个好学校,找个好工作,这些就是“好”,显然,这是出于生存竞争的考虑,而不是为了孩子的心理上的幸福;甚至,很多人只在意是否能够成功,只在乎结果,甚至不在乎手段,所以民间有俗语说“笑贫不笑娼”。不难理解,很多人的感受、言论和行为,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都是出于一种自私的动机。其次,整个社会,由于组成的个体大部分都是“原生智能人”,本质上在进行一种生存竞争,所以整个社会的建构,无论是文化习俗,还是社会制度,都带有一种争夺利益的色彩。不难想象,各种制度、法规,各种文化观念,带有各种各样的歧视、偏见、压迫、剥削、不公等等。
在这种现状下,在这种竞争背景之下,人们看待她人和世界的方式沾染了一种或隐或显的利益考虑,人们的绝大多数行为亦带有一种可见或隐形的利益动机。以科学为例,如前所述,科学本来是一种价值中立的、和伦理判断无关的、对“真”的研究,但是哪里显然不对——许多科学家,从事的是“科学”,却在为利益服务,就像全世界都存在的为了自己的名声和利益剽窃、造假的学者教授,或者那些为了名利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商业集团的科学研究者,比如给香烟公司做研究报告的科学家,或为纳粹政党或其他独裁政党搞研究或摇旗呐喊的科学家。但是,请注意,科学家是人,科学家不等于科学。科学家也有原生智能,而任何一个人的原生智能,都是利用一切手段,为自己的进化利益服务,无论他从事的是什么,对他来说,这只是获利的一种手段,无论这种手段的内容是什么;在这个意义上,一个科学家用于谋生的“研究”工作,和一个流水线上工人的机械操作没有任何区别。这足以解释,如J. Haidt所说,伦理学家的品德并不高于普通人——他们的研究只被他们用来在课堂上讲一讲,或者写文卖钱的时候运用一下,别的时候就束之高阁了,只是工作上的内容,跟他们的生活毫无关系。
这个问题可以表述如下:一是存在一种理论上的区分,即真和善不冲突。二是,在现实中,是非、好坏、善恶,往往混杂在一起,或者说,一切都被背后隐秘的利益动机所沾染。以钢琴的设计为例,在钢琴的设计上,是否存在一种男性霸权和对女性的歧视?我相信现实中是存在的。而且我认为,对女性的歧视,几乎渗透在整个社会所有的公共事务之中。最显著的问题不是各种行业对女性的忽视或歧视,比如医用防护服按照男性的体型设计,而是整个意识形态之中——所谓意识形态,我是指整个社会的“话语”——都是以一种忽视或歧视女性的方式存在的,比如在正面的新闻中对男性性别的强调和对女性的忽视,如抗疫报道,以及在负面新闻中对女性性别的强调,比如“女司机”,比如在指代人类时,用“他们”和“他”,man、mankind、human、he,直接把女性给忽略掉了,和男性霸权社会曾把女性作为附庸和财产的黑暗历史,都是人类无法抹去的、低劣而令人耻辱的记录。
在这种背景之下,人们的争论呈现出Mercier和Sperber所说的“理性”的原生工具作用:审查和辩护。一方面,作为女权一方,可能会问:钢琴琴键,是否是专门为男性钢琴演奏者设计?我前面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需要做出的补充是,人们经常呈现出一种我暂且称之为“抬头问天”的思维模式。试问,谁做的钢琴设计?做钢琴设计的人,为什么要这么设计?不难想象,设计钢琴的人,很难说是一个出于对女性的歧视,故意只针对男性进行设计;生产厂家也是如此。这些人或者只是考虑如何造出品质最好的钢琴,或者是考虑造出卖得最多的钢琴。就像是说,电脑的键盘和鼠标,通常是针对右利手的人设计的。这是否表明了对左利手的歧视?但是为什么这些人会对左利手的人有歧视?
更值得关注的一个问法是:琴键有必要这么宽吗?人类动用理论,最大的一个威力,就是实现一种“客观性”。质疑琴键是否有必要这么宽,就是一种尝试客观地把“理由”理性化的一种做法。在人和人之间发生冲突的时候,人们总是要尝试进行“合理化”,所谓合理化,就是要证明自己、自己的行为或想法,并不是来自于自己的要求,而是来自于一种客观要求。如果琴键没有必要这么宽,“你们男性”设计这么宽,就是对女性的歧视,就是不对的——那么如果有必要这么宽,似乎就没什么好说的了。我认为这不是一种真正的道德判断,只是一种伪道德判断——罗尔斯的正义论就是如此,别看他称之为正义论,实际上只是一种博弈局面下的对抗策略选择,正如他自己所说的“理性选择”,而非一种道德选择。所以罗尔斯实际上弄错了。
真正的道德是,即使为了钢琴的音色的完美,或其他方面的完美,琴键需要这么宽,但是为了照顾女性、小手演奏者,依然想办法把琴键设计的小一点;或者牺牲掉一点音色,或者另想办法,在琴键小一点的情况下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完美。反过来,真正的道德下,女性和小手演奏者也不会指责宽琴键是歧视;否则,任何区分都带有歧视的色彩,比如篮球这种运动,就是对矮个子的歧视,相比矮个子要抗议篮筐太高。所以,可以看到,在竞争的框架下,真、美,被和善混杂在一起;一方面,真、美,被用来获得利益,难免会造成各种不公,受到非议和批评,但是另一方面,针对不公和歧视的批评,又连带把真、美给一块儿打倒了。争论的双方,如前所述,往往受原生智能的影响,受利益动机的污染,对对方进行质疑,对自己进行辩护,并不纯粹,也不正确。
但是我是站在女权一方的;换句话说,在竞争框架下,我永远站在弱者、受害者一方。或许你觉得,我是在be right和be kind之间选择了后者,又回到我曾反驳过的观点。不能这么简单地看问题,如我前面所说,正是真、知识,或罗素所说的clear thinking,带来了善或道德;只有真、善、知识、清醒的思考,才能保证善良。布坎南和Congleton在《原则政治,而非利益政治》中曾说,不应该歧视,应该对所有人一视同仁;政治应该遵守原则而不是考虑利益。听起来好像是一种更加道德的观点,但是二人在书中提出了一种观点,认为累进税或收入多的人交更多的税是违反他们的原则观的,这就显得非常不道德;理由如下:按二人所说的一视同仁即以同样的比例交税,比方说相当于富人少吃一顿山珍海味,而穷人少吃一片面包,这能一样吗?
在《奇迹男孩》中,由于父母把全部精力都用在了面部毁容的弟弟奥吉身上,以致于冷落了姐姐奥利维亚,她常常感到非常失落。但是奶奶跟她说,我最爱你。奥利维亚问:那我弟弟呢?奶奶说:我也爱你弟弟,但是他身边已经有很多人爱他了,但是你没有,所以我就最爱你啦。请看,这就是清晰的思考带来的最大的善良。我选择站在弱者一边,是因为强者不需要我给他们站台,但是弱者却总是有这种需要。即使站错了,对强者的伤害也很有限,但是如果站对了,就会对弱者有很大的帮助。当然,我常说,“真理”本身常常是冰凉的,因为我们只会为好消息感到温暖和开心,但是生活也有很多的坏消息。当一个人在医院检查得了绝症,你会直接告诉他吗?这种处理,人们以为就是be right和be kind的冲突,其实不是。如果对方承受不了坏消息,你非要告诉他真相,出于何种考虑?这不是be right,这是头脑不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