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镜高悬——法治的意义
这部剧的英文译名叫Justice Bao, 而Justice是指一个国家最高法院的大法官 ( a judge or magistrate, in particular a judge of the Supreme Court of a country or state)。以美国为例,目前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仅有8人。当我们看这部剧的时候,包拯的很多判词,也恰恰让人联想到普通法系(Common Law)下,诸如美国和香港地区,法官的判词,往往都是情理兼备。
同样,剧里的包拯既有铁面无私的一面,也有通情达理的一面,最喜欢里面的《真假状元》和《鸳鸯蝴蝶梦》,对那个被冒名顶替且残害的可怜人的唏嘘,对沈柔身世的无限同情...要知道他是活在一千年以前的北宋,我们又岂忍更苛刻地要求他去建设一套法治体系呢?好比去要求康熙大帝去像乔治华盛顿那样建立起一个三权分立的国家体制。
There is nothing new under the sun。当把这部剧联系到当今社会的冤假错案,聂树斌案,呼格案,张玉环案,刑讯逼供导致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人间惨剧,我们痛定思痛的时候,一个个再熟悉不过的概念又闪现出来,程序正义,尊重证据,宁纵勿枉...一千年过去了,我们还会期盼司法体系多出一些包青天吗?人无完人,不妨大方地承认人性的弱点和不可靠性吧。一个法治(Rule of Law)的体系远比万万个包青天来得安心可靠。
记得小时候看过一个动画片,一家人在沙滩上建房子,又快又容易,早早建成,还有另外一家人选择在岩石峭壁上建,不被另一家理解,结果洪水到来,沙滩上的那一家人只好去岩石上的那家去避难。看来这世界上没有捷径可走,尤其是想要寻求稳固可靠的东西,好比公平正义,一定得让它建立在稳定基础之上。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高于一切其他公权力包括政府,无罪假定,司法复核...这些最最基本法治的理念,却是支撑起整个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