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案子也太能扯了吧

这篇剧评可能有剧透
如何定罪完全可以警察自己说了算?!香港的法律这么儿戏吗?!告知真相和教唆杀人都分不清楚,还来抓人判案?!
第一个案子有2名死者,分别是剧团老板的儿子和染艾滋病的那个导演。剧团老板的儿子年轻的时候胡作非为,强奸了一个女孩,结果女孩的妈妈非常生气,但是因为没有证据,所以告不了剧团老板的儿子,结果惹出非议,很多人都说是她女儿不检点之类的话,导致女孩自杀。死者的妈妈一直想要报仇,但是剧团老板的儿子出国躲避风头了,几年以后回来,物是人非也都认不出来。这个时候关键人物张淑敏出来了,虽然带有目的性的去告知死者的妈妈,你要找的仇人就是现在剧团老板的儿子。虽然目的是想搞臭剧团老板的儿子,但是没想到死者的妈妈为了给女儿报仇杀人他。
在这件事上,张淑敏从始至终没说过一句,要死者的妈妈去杀了剧团老板儿子这样的话,更没有和它一起串谋施加伤害。甚至死者妈妈去杀了剧团老板的儿子也在她意料之外。作为成年人,都有判断能力,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死者的妈妈选了去杀死害死她女儿的凶手,这完全是她个人的意愿。就算张淑敏不告诉她,当有一天她知道了,难道就不去杀吗?!告诉受害人真相也能叫教唆杀人吗?!这是狗屁逻辑真是看的人一脸尴尬。而且更重要的是,真正杀死剧团老板儿子的是那个导演补的一刀,受害人妈妈顶多算是严重伤人或杀人未遂。但那个导演去补刀就和张淑敏更没有关系了。亲自出手的受害人妈妈都定不了杀人罪,何况在这里面隔着一层关系的张淑敏了;
第二个死者,张淑敏无疑之间发现导演有家暴并把艾滋传染给了他老婆,当然这个导演整天好堵把剧团搞的乌烟瘴气,加上不尊重雪姐。张淑敏为了维护雪姐和剧团,所以把导演传染艾滋给他老婆告诉了他的儿子。他儿子处于气氛最后用日本刀杀死了他爸。在这件事上,张淑敏也从始至终教唆告诉他儿子也去杀他爸。甚至杀人现场和杀人工具都是他儿子准备的。在这里面,张淑敏固然有泄露秘密给他儿子的过错,但即使这样也难以定为教唆杀人的罪名吧。首先他儿子是成年人,如何去做不是外人可以指使的,即使他儿子恨自己的老爸,但是外人又如何能知道,这种恨甚至可以达到杀人的程度。那么试问告诉真相给他儿子,这能算教唆杀人吗?!当然张淑敏目击了一切,并给那个死了的导演戴上虎头绑上锁链,有破坏现场,扰乱警察破案的嫌疑。但即使这样也不能算教唆杀人吧?!
曾几何时,法证先锋都以严谨的科学办案深受大家的喜爱,但是拍到了第四部,法政采集证据越来越玄幻,定罪越来越儿戏,实在是不应该啊。如果是这样拍下去,还不如让这个IP寿终正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