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中国法治进程的一部电视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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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群书听说过,中国拍犯罪、警匪类题材比较有名的导演。《 命案十三宗》剧细心的观众计算,其实只有十二宗,而且也一直没有站出来说明。到底是导演组的数学是体育老师教的,还是什么特殊原因如有一宗涉及敏感问题而没有过审,不得而知。看完总体感觉,那时的影视剧的环境相对宽松,但法治环境恶劣。
有人说,要是像这样触及现实题材的影视剧是根本无法放出来的,深表同意。改革开放后,我们的新闻、文艺的大环境呈越来越紧的趋势,把影视剧逼得只能去拍一下远离现实的无聊题材作品。但是,我们的法治环境相对在进步发展,现在回头看,除了3、4集里的姜虹罪大恶极,判死刑没有异议之外,其他的案件放在现在都有可能最高死缓最低甚至可以缓刑。法律有时像皮筋,时紧时松,对民紧对权贵松,这也是一直为许多法律界人士所诟病的。有时明摆着就是为了震慑和恐吓老百姓,以达到减少犯罪,而不是追求公平正义。这是很可怕的,而且河北也是其重灾区,聂树斌案,见识了河北司法的荒谬。办成错案还不是罪荒谬的,而是在再审时,王书金已经承认了是聂案真凶,而且大部分也吻合。但在法庭上,就是有法官纠缠细节,极力否认是王书金所为,为掩盖错案费尽心机。镇觉得那就是中国法治的耻辱。虽然后来为聂平反,但追责成为一句空话。
在电视剧的十多起案件中,觉得最冤的就是董俊会。一位多次遭受家暴的妇女,逃回娘家也无法避免丈夫的上门骚扰,在愤怒之中烧死丈夫,结果当时被判处死刑,还连累了好几位家人也判了重刑。不知当时他们依据的是什么法律条款,罔顾事实,践踏法律。如果说在当时环境中,家暴不算违法,那按照电视剧中的情节(不知真实情况是否类似),丈夫带了汽油和刀子到她家,扬言要杀死她全家。那么董俊会和家人的许多行为带有自卫性质。即使最后造成了死亡的后果,也并非故意杀人。还有就是点燃汽油,只要是烧断了捆绑的绳索,受害人也可以自救。这些都具有减轻犯罪行为的情节,可惜都没有被采纳。
最后说说高中生杀人案。电视剧中, 王博重 读高二,按一般读书年龄,再晚也不会超过18周岁,不知道为什么字幕打出的年龄是21岁。如果不满18周岁,即使有两条人命也不应该判死刑,有从轻的因素。即使满了18周岁,当时的情况属于激情杀人而非故意,何况还是学生,也应该有从轻因素。唯一可以解释的,就是两名专横跋扈的学生后台太硬,迫于压力才被判处死刑的。
看罢电视剧,有同情,有叹息,有愤怒,有不解,也许这都是导演想表达的。希望这样的影视作品,能够记录我们在法治进程中的每一步,照亮我们未来的法治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