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开始,我也爱上梅艳芳了
我第一次看梅艳芳的电影时还在读小学,母亲带我到剧场去看的,电影名叫《富贵兵团》,后来才知道里面有好多明星,散场后母亲问我好看吗?我还傻乎乎地说了句那个花木兰阿姨挺好看的。之后再看她的电影已是初中了,学校包场看的《川岛芳子》,明知她演得是反派,可我却怎么也恨不起来。到了高中VCD出现了,又看到她的英雄本色之《夕阳之歌》,风尘侠女,惊艳四座,凄美绝伦。然后就是在大学网吧包夜时,四周CS枪声通宵彻响,可《胭脂扣》里的如花却令我如痴如醉,如梦如幻。再后来,她死了,满大街都在放《女人花》,这好像也是我唯一听过她的一首歌。 时至今日,我和梅艳芳的交集就这么多,再没有了。然而,今早一篇关于梅艳芳的公众号推文却再次把她拉入我的视界。文章名为“梅艳芳走了,也带走了整个时代……”,标题大得唬人,将她四岁登台直至生命尽头的三十六年演绎生涯,情感纠葛,家庭悲剧,友情岁月佐以图片音乐,声情并茂,娓娓道来。读完后,有些感慨,又恐遭片面之词误导,便又翻看了她生前身后的大量访谈,结果同然一辞,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我于是乎更有些激动了,赶紧找了她生前最后那首夕阳之歌的视频来看,漆黑空荡的红馆舞台上,她穿着一件古典的纯白色婚纱,做了最后一次的告白,字字句句都是真情流露,因为很感动,我一个字都没舍得删,原封抄在了下面。
“我穿婚纱好不好看? 但是,错过了时间, 很可惜, 我也曾经有数次穿婚纱的机会, 但是,我自己错过了。
每个女性的梦想都是拥有属于自己的婚纱, 有一个自己的婚礼, 我相信自己已经没有机会。
我是一个歌手,也是一个演员, 这婚纱,已经不是第一次穿, 但是每一次都不属于我, 我终于告诉我的拍档刘培基; 我好想穿一次, 就算没有人娶也好, 做一件属于自己的婚纱, 穿给大家看看, 一件属于自己的婚纱。
最后,他帮我做了这件, 既简单又隆重的婚纱, 或者只穿一晚, 或者整个演唱会穿, 这件婚纱就会放进仓库, 送给你们好吗?
人生便是这样, 有些时候你预料的东西,你以为拥有的东西,偏偏没有, 我以为我28岁,或者三十岁前便会结婚, 我希望我在三十二岁拥有自己的家庭,拥有自己的小孩,但是没有, 终于过了四十岁, 我拥有什么? 我拥有你们啊。
但是我想提醒你们, 如果你们在拍拖,不要考虑太久,不然你身边的那位,想得太久,便会作罢, 一直拍拖,一直同居,不要做太多,不是的 女孩的梦想和男孩不同, 女孩的梦想是拥有自己的家庭, 拥有爱自己的丈夫, 有一个陪伴自己终老的伴侣,
没有,没有,什么都没有,扑来扑去都会落空, 不要紧,我等贝克汉姆,等他离婚, 等刘德华,更困难,他是个独身主义者。
以下的时间,我将会唱整场演唱会最后一首歌 这首歌包含很多很多的意思, 有我自己的心声, 但是我想对大家说, 夕阳虽然美丽,黄昏虽然美丽, 但是眨眨眼便会变成过去, 所以我们要把握分分秒秒。
接下来的时间, 我希望告诉你们, 夕阳虽然美丽,不过,只是,近黄昏, 歌曲的名字叫做“夕阳之歌”。
都说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可我知道,她最后这段话不是戏,也不图别人喝彩,就是想自己成全自己,或者说,她把自己当戏看了。之后,再没了空劳的牵挂,再没了难舍的情愫,歌起落嗓,鸾吟凤唱。
“斜阳无限,无奈只一息间灿烂 随云霞渐散,逝去的光彩不复还 迟迟年月,难耐这一生的变幻 如浮云聚散,缠结这沧桑的倦颜
漫长路,骤觉光阴退减 欢欣总短暂,未再返 哪个看透我梦想是平淡
曾遇上几多风雨翻,编织我交错梦幻 曾遇你真心的臂弯,伴我走过患难
奔波中心灰意淡,路上纷扰波折再一弯 一天想,想到归去但已晚
天生孤单的我心暗淡,路上风霜哭笑再一弯 一天想,想到归去但已晚”
歌词写得真好,仿佛写尽了她传奇的一生,怎奈痴心女子古来多,天妒红颜命自薄,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一曲唱罢,她身披婚纱,拾起裙摆,转身向空空的红毯尽头走去,这一路是如此孤单而漫长,她却在最后挥手道别时微笑着讲出了再见,一句再见却是再也不见。此情此景,真是让人无语凝噎泪自流,这泪水,是爱慕,是悲悯,是痛惜,是难舍,是敬仰,是尊重。
拭去眼泪,回归现实。我了解宫颈癌,更深知末期病人那种非人的痛苦,我想知道是怎样的一种信念支撑着她,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在万人空巷的红馆连续开完这八场演唱会?那需要多大的毅力和勇气?她憔悴枯小的身体里怎么会迸发出这么大的能量?我想,也许能从整场演唱会中找出些缘由。好在演唱会的影像至今在网络上仍有流传,让我有幸从头至尾重温了百变天后的千古绝唱。舞台上的她依然豪爽,照旧与歌迷互开玩笑、诚恳可亲,照旧与老友谈笑风生、琴瑟合鸣;舞台上的她依然百变,可华美服饰包裹的却是流血的残躯,个性发型遮掩的却是满地的青丝;舞台上的她依然炫目,蹒跚的舞步并未阻挡她穿着神给的舞鞋纵身一跃,游走的声线也不能停止她扯着嘶哑的喉咙泣血歌唱;舞台上的她仿佛幻化成一只荆棘鸟,炸裂自我,纵情燃烧,惊鸿一般短暂,开放在你面前。然后她死了,连羽毛也烧成了灰烬,我终于明白了她眼中的泪水,那是她对这舞台,爱得深沉。
想来你离开也有十六载了,论生辰你长我一轮有余,理应尊你一声梅姑的,可我今日要叫你一声梅姐,便是从心里认了你。虽说这世间你的粉丝千万也不缺我一个,可还是想你知道,有那么个年近不惑的男人,也曾为你流过一回眼泪,别日赴港,我也会到“香港的女儿”像前祭上一支黄玫瑰。(完)
(不是结尾)最后,还是想对华仔说上一句,你“既担了这个虚名,越性如此,也不过这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