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男警察严重失职,但现实里没受到任何惩罚
这篇剧评可能有剧透
其中一个早在案子破了前就离开了警局,另一个道歉的没受到任何惩罚好像去缉毒了,两人对强奸受害者口供会出现前后不一的事完全不知道,只会抓住受害者盘问,据强奸犯所说08年的案子是他早期犯的,犯了很多错误,他还以为自己要被抓了,但警察什么都没发现,现场侦查水平也堪忧,刀都没发现,11年的女警在强奸犯已经熟练几乎没破绽的情况下还能破案,水平高了不止一点,女警在去其他警局时看到那本关于强奸的书,说她也读过其他相关的书,所以她知道怎么和受害者说话,也知道她们口供可能会不一致,你要做的不是去找受害者的茬,最绝的08年养母看新闻发现案件相同,别的警察打电话给这个憨憨,他竟然置若罔闻,这边看的气死了,08年就可以把案件联系起来硬是让这人在外面多了三年伤害了更多人
原新闻调查里的:" 根据联邦调查局的统计报告,2008年,玛丽的案子是四个被林恩伍德警方视为没有事实依据的案件之一。在2008年至2012年的五年中,联邦调查局认定,在47件向林恩伍德市警方报告的强奸案中,其中10件无事实根据,占总数的21.3%。在同一时期内,这一数字是国家有关机构报告相同案件类型的五倍(4.3%)。瑞德说他的警局对于像玛丽这种被贴上「毫无事实依据」标签的案件越来越小心。「我可以冒昧地说一句,我们调查案子比其他部门都更有积极性,现在我们对于自己结案的权利使用也及其小心。」 "
" 玛丽受害报案前,一个有关调查强奸案的挑战和敏感性的手册已被性犯罪专家们起草。该手册适用于所有警察部门,里边详细介绍了(调查中可能出现的)常见失误。
调查人员的训诫是,不应该预设任何一个真正的受害者是歇斯底里,而不是冷静的;也不应该假设他们能展现身体伤害的明确迹象和每一个细节。一些受害者会混淆细微之处,甚至颠倒供词。警方也不应该迷失在固有的刻板印象里——例如,认为一个成年的受害者会比青春期的受害者更可信。警方不应该质问受害者或威胁使用测谎设备。"
可以看下原新闻调查,不少没拍出来,搜索难以置信的强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