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电影]夜访吸血鬼
这篇影评可能有剧透
他,是一只人性未泯的吸血鬼.两百年前,他二十四岁,半年间的丧子丧妻之痛使他失去了继续生活下去的希望.他在妓院与赌场流连,醉生梦死.也许因为他本性懦弱,也许因为他内心仍尚存一丝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他没有选择自我了结,然而他从心底渴望着有个人能帮他取走他的生命,这个人,可以是愤怒的赌客,可以是轻佻的妓女,甚至可以是跟在他们后面的那些卑微的皮条客...这些对他都已不再重要.
这时一个特别的人物出现了,如愿以偿地夺走了他的生命,但又给了他另外一种形式的生命,那就是吸血鬼的生命.从此,他成了黑暗中的生物,他将再也见不到美丽的日出,然而他那一双吸血鬼的眼睛使他看到了一个崭新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石雕像女子会眨动眼睛,但事实上又尚未移动半步;在这个世界里,一切都是那样不同,然而其实还是老样子.他本该恋上这个动人的世界,然而他没有.嗜血的本性令他对周遭鲜活的人类充满饥渴,而尚未泯灭的良心令他在无情杀戮的地狱门前久久徘徊.终于,他选择了以喝老鼠,鸡,贵妇犬等动物的鲜血苟且偷生.他是吸血鬼中的懦夫,同时他也是人类眼中可怖的妖魔.
直到有一天,他经过一片爆发瘟疫的废墟.他看见一座破旧的房子里有一个可怜的小女孩,正在她母亲的尸体前痛哭.尸体已经腐烂了,但是小女孩仍以为母亲只是睡着了而已.她企求他的帮助,求他帮忙唤醒她的母亲,帮她找回一去不复回的父亲.他的内心触动了.这是何其相似的命运!当身边的亲人全都离自己远去,生亦何欢,死亦何苦?于是,他怀着一半悲悯一半罪孽的心情,一口咬断了小女孩脖颈上的动脉.从那一刻,他尝到了更甚于生命本身的甜美.也是从那一刻,故事依然仅仅是开端.
他,是一只冷酷世故的吸血鬼.他懂得吸血鬼的本质,他服从吸血鬼的规则,他是吸血鬼中的享乐主义者.虚荣的他,贪慕上流社会的贵族血液,于是,他衣冠楚楚,混迹于各大社交场合,如猎犬般敏锐地搜寻那新鲜味美的琼浆.每天,他会先吸食一个年轻的女子;然后,再是一个美貌的男子.多年吸血鬼的经验使他拥有超凡的能力,他说那是黑暗的天赋,他能通过这种天赋洞察人心.上流社会的假恶丑,也许都曾通通堕入他的法眼.然而他却可以不带任何褒贬地一笑置之.因为他知道,这才是吸血鬼,除了上帝之外,唯一能对所有人类一视同仁的个体.在生命与死亡面前,任何人一律平等.生命只不过是一晌贪欢,而他,已经皈依了冰冷的永恒.
他永远保持着强者的姿态.在人面前,他自信,俊美,神采飞扬;而在吸血鬼面前,确切地说,在被他同化了的那位懦弱的同类面前,他以怒其不争的愤恨姿态嘲笑着同伴的怯弱.他连杀人的方式都是优雅的,魅惑的,令他那位只吃老鼠的同伴相形见绌.然而,他的内心呢?也许那里依然是孤独的墓地,连他自己都不敢涉足.于是,他才制造出了这样一位同伴.当他还在密西西比河畔的妓院里醉生梦死的时候,他就已经盯上他,把他视为发展的对象.为什么要选择他?谁知道呢?也许要成为吸血鬼必定是六根清净断绝尘缘,对人世不再留恋;而也许,他们都具有共同的特性,那就是孤独,这一隐秘的特性必将使他们联系在一起.他们将是最好的拍档,他们将一起歆享生命那如同死亡一般的永恒,那将是多么绝妙的事情!
于是,他自命对自己的同伴拥有不可一世的占有欲.为了让同伴成为真正杀人如麻的吸血鬼,他尝尽了各种办法.最后,他选择了那个被同伴咬到差点断气的小女孩,将她发展为另一位同伴.他要通过小女孩从人到吸血鬼的转变,来提点自己的同伴,只要完全依赖自己的本性,做一个吸血鬼其实并没有那么难.从此,他们和小女孩,组成了一个特殊的家庭.对人类,他是残忍的;然而对自己的同类,他又是那样可亲.也许,他做任何事情都有他的目的,但是我知道,其中有一个,一定是缓解他的孤独.外表再强悍如他也好,终于还是在两百年后的那座破败的老房子里泄露了他的另一面,现代化的车灯,将他的房子照得亮如白昼.他惊恐得大叫,歇斯底里.终归,他仍然害怕死亡,即便那是属于吸血鬼的死亡.害怕死亡的人,固然对生命残存念头,固然懂得,什么是生命的孤独.
她,是一只天真无邪的吸血鬼.吸血鬼之所以成为吸血鬼,在大多数情况下都并不出于自身的本意.在她成为吸血鬼之前,她还只是一个哭着要妈妈的人类小女孩;在她成为吸血鬼之后,她仍然把妈妈挂在嘴边.然而小孩子完全不懂得死亡的真谛,也没有学会如何领略什么才是痛苦.很快她就可以把妈妈放在一边,继续活泼可爱下去,像一个美丽的洋娃娃.唯一不同的是,这个洋娃娃嗜血.量衣服的时候,她杀死了她的裁缝;弹钢琴的时候,她杀死了她的钢琴教师;逛街的时候,她杀死洋娃娃店的老板,把那个最昂贵最漂亮的娃娃据为己有.她太小了,不懂得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于是她便可以如初生牛犊无所畏惧.她不是邪恶的.她正是最最正派最最健康的吸血鬼.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作为吸血鬼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然而,事情不可能永远都那么美好.她也会长大.虽然,吸血鬼的容貌是不会改变的,也就是说,她的身体永远不会长大,永远不会变老,她将永远是一个小女孩.可是,她的心依然在长大,在成熟.一天,当她隔着窗户看见一个成熟女人的胴体,她所想的,将不再是"我想要吸她的血",而是"我想要成为她".她真的是长大了,她拥有了大人才会有的仇恨与愤怒,她开始记恨那两个令她永远也长不大的人.然而,对那个在母亲尸体面前吸了她的血的人,她却怎么也恨不起来.于是,她把所有仇恨,集中到那个使她变成吸血鬼的罪魁祸首身上,诱使他喝了死人的血,杀死了他.却和那个原本她也应该一道记恨的人远走天涯.我想,那就是爱情吧.
灵魂已经长大成人的小女孩已经懂得了爱情,于是也就懂得了痛苦.在身体上,他是她的父亲,而在心灵上,他则是她的爱人.也许很无奈,而也许,这是可以一直维系他们之间关系的最好方式.直到..他们出发,去了欧洲,认识了一群住在剧院地下室的吸血鬼.天真的他们当初也许不知道,在吸血鬼世界里唯一的犯罪,便是谋害自己的同类.于是,那群吸血鬼想要捉住她,处罚她,同时挽留她父亲般的爱人成为他们的一员.她预感到两人不久后的分离,擅作主张找来一名丧女的母亲,要她的爱人把也便成吸血鬼从此来陪伴她,作为离开他的交换.就在那一天,地下室的吸血鬼们冲进她的房间,绑走了她和她的新母亲,而把他锁进了棺材,埋进墙里.他们把她和她的新母亲投入一口枯井,在枯井里度过一夜之后,白天来临,太阳照了进来.这是吸血鬼的噩梦.太阳把她们两人照成了灰烬.
也许,故事并没有结束.人性未泯的吸血鬼一把火烧掉了地下室,为她复了仇.从此,他开始一个人孤独的生活.他回到美国的新奥尔良,那个当他还是人的时候就一直生活的地方.两百年了,他的生活像史诗一样壮阔,然而,这于他已经没有意义.他接受了一名记者的采访,述说自己两百年来的经历.他本想把这个作为一个教训,发诸报端以警醒世人,然而,愚昧的记者却被他的故事深深吸引,居然也想变成吸血鬼体验一下他那传奇般的生活.他怒不可遏,掐住记者的脖子,然后消失得无影无踪.两百年了,他依然那么孤独.孤独到,没有一个人能够真正了解他的心境,包括眼下这个看似知书达礼,阅人无数的记者.
而冷酷世故的吸血鬼也依然还活着.他就如不死鸟那样坚强.小女孩杀了他之后,将他投入了满是爬虫的沼泽,他没有死,靠吸食鳄鱼的血醒转过来,但是已是面目全非.他回到同伴们的面前,一面弹钢琴一面缓缓低诉,眼神里是压抑着的仇恨.再一次,他们翻倒蜡烛,烧死了他,连同那座房子.可是,他还是没死.他一个人,在那房子的废墟里,生活了一百多年.最后,他终于还是咸鱼翻身了.靠吸食那个记者的血,他又变得英俊,优雅,眼神自信而充满魅惑.他开着记者的车,带着将死的渴望变成吸血鬼的记者,跨越大桥,驶入旧金山的茫茫夜色之中.
看来,这是一个永远也不会完结的故事.他们是吸血鬼,然而同样遭受着的人性的纠缠,终将使他们欲罢不能.
ps:这实在是一部很赞的电影.惊叹于影片画面有如十八世纪油画般的效果.惊叹于Brad Pitt和Tom Cruise这两位绝世帅哥的魅力.惊叹于影片剖析人性的独特视角.有空还得再看一遍...
这时一个特别的人物出现了,如愿以偿地夺走了他的生命,但又给了他另外一种形式的生命,那就是吸血鬼的生命.从此,他成了黑暗中的生物,他将再也见不到美丽的日出,然而他那一双吸血鬼的眼睛使他看到了一个崭新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石雕像女子会眨动眼睛,但事实上又尚未移动半步;在这个世界里,一切都是那样不同,然而其实还是老样子.他本该恋上这个动人的世界,然而他没有.嗜血的本性令他对周遭鲜活的人类充满饥渴,而尚未泯灭的良心令他在无情杀戮的地狱门前久久徘徊.终于,他选择了以喝老鼠,鸡,贵妇犬等动物的鲜血苟且偷生.他是吸血鬼中的懦夫,同时他也是人类眼中可怖的妖魔.
直到有一天,他经过一片爆发瘟疫的废墟.他看见一座破旧的房子里有一个可怜的小女孩,正在她母亲的尸体前痛哭.尸体已经腐烂了,但是小女孩仍以为母亲只是睡着了而已.她企求他的帮助,求他帮忙唤醒她的母亲,帮她找回一去不复回的父亲.他的内心触动了.这是何其相似的命运!当身边的亲人全都离自己远去,生亦何欢,死亦何苦?于是,他怀着一半悲悯一半罪孽的心情,一口咬断了小女孩脖颈上的动脉.从那一刻,他尝到了更甚于生命本身的甜美.也是从那一刻,故事依然仅仅是开端.
他,是一只冷酷世故的吸血鬼.他懂得吸血鬼的本质,他服从吸血鬼的规则,他是吸血鬼中的享乐主义者.虚荣的他,贪慕上流社会的贵族血液,于是,他衣冠楚楚,混迹于各大社交场合,如猎犬般敏锐地搜寻那新鲜味美的琼浆.每天,他会先吸食一个年轻的女子;然后,再是一个美貌的男子.多年吸血鬼的经验使他拥有超凡的能力,他说那是黑暗的天赋,他能通过这种天赋洞察人心.上流社会的假恶丑,也许都曾通通堕入他的法眼.然而他却可以不带任何褒贬地一笑置之.因为他知道,这才是吸血鬼,除了上帝之外,唯一能对所有人类一视同仁的个体.在生命与死亡面前,任何人一律平等.生命只不过是一晌贪欢,而他,已经皈依了冰冷的永恒.
他永远保持着强者的姿态.在人面前,他自信,俊美,神采飞扬;而在吸血鬼面前,确切地说,在被他同化了的那位懦弱的同类面前,他以怒其不争的愤恨姿态嘲笑着同伴的怯弱.他连杀人的方式都是优雅的,魅惑的,令他那位只吃老鼠的同伴相形见绌.然而,他的内心呢?也许那里依然是孤独的墓地,连他自己都不敢涉足.于是,他才制造出了这样一位同伴.当他还在密西西比河畔的妓院里醉生梦死的时候,他就已经盯上他,把他视为发展的对象.为什么要选择他?谁知道呢?也许要成为吸血鬼必定是六根清净断绝尘缘,对人世不再留恋;而也许,他们都具有共同的特性,那就是孤独,这一隐秘的特性必将使他们联系在一起.他们将是最好的拍档,他们将一起歆享生命那如同死亡一般的永恒,那将是多么绝妙的事情!
于是,他自命对自己的同伴拥有不可一世的占有欲.为了让同伴成为真正杀人如麻的吸血鬼,他尝尽了各种办法.最后,他选择了那个被同伴咬到差点断气的小女孩,将她发展为另一位同伴.他要通过小女孩从人到吸血鬼的转变,来提点自己的同伴,只要完全依赖自己的本性,做一个吸血鬼其实并没有那么难.从此,他们和小女孩,组成了一个特殊的家庭.对人类,他是残忍的;然而对自己的同类,他又是那样可亲.也许,他做任何事情都有他的目的,但是我知道,其中有一个,一定是缓解他的孤独.外表再强悍如他也好,终于还是在两百年后的那座破败的老房子里泄露了他的另一面,现代化的车灯,将他的房子照得亮如白昼.他惊恐得大叫,歇斯底里.终归,他仍然害怕死亡,即便那是属于吸血鬼的死亡.害怕死亡的人,固然对生命残存念头,固然懂得,什么是生命的孤独.
她,是一只天真无邪的吸血鬼.吸血鬼之所以成为吸血鬼,在大多数情况下都并不出于自身的本意.在她成为吸血鬼之前,她还只是一个哭着要妈妈的人类小女孩;在她成为吸血鬼之后,她仍然把妈妈挂在嘴边.然而小孩子完全不懂得死亡的真谛,也没有学会如何领略什么才是痛苦.很快她就可以把妈妈放在一边,继续活泼可爱下去,像一个美丽的洋娃娃.唯一不同的是,这个洋娃娃嗜血.量衣服的时候,她杀死了她的裁缝;弹钢琴的时候,她杀死了她的钢琴教师;逛街的时候,她杀死洋娃娃店的老板,把那个最昂贵最漂亮的娃娃据为己有.她太小了,不懂得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于是她便可以如初生牛犊无所畏惧.她不是邪恶的.她正是最最正派最最健康的吸血鬼.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作为吸血鬼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然而,事情不可能永远都那么美好.她也会长大.虽然,吸血鬼的容貌是不会改变的,也就是说,她的身体永远不会长大,永远不会变老,她将永远是一个小女孩.可是,她的心依然在长大,在成熟.一天,当她隔着窗户看见一个成熟女人的胴体,她所想的,将不再是"我想要吸她的血",而是"我想要成为她".她真的是长大了,她拥有了大人才会有的仇恨与愤怒,她开始记恨那两个令她永远也长不大的人.然而,对那个在母亲尸体面前吸了她的血的人,她却怎么也恨不起来.于是,她把所有仇恨,集中到那个使她变成吸血鬼的罪魁祸首身上,诱使他喝了死人的血,杀死了他.却和那个原本她也应该一道记恨的人远走天涯.我想,那就是爱情吧.
灵魂已经长大成人的小女孩已经懂得了爱情,于是也就懂得了痛苦.在身体上,他是她的父亲,而在心灵上,他则是她的爱人.也许很无奈,而也许,这是可以一直维系他们之间关系的最好方式.直到..他们出发,去了欧洲,认识了一群住在剧院地下室的吸血鬼.天真的他们当初也许不知道,在吸血鬼世界里唯一的犯罪,便是谋害自己的同类.于是,那群吸血鬼想要捉住她,处罚她,同时挽留她父亲般的爱人成为他们的一员.她预感到两人不久后的分离,擅作主张找来一名丧女的母亲,要她的爱人把也便成吸血鬼从此来陪伴她,作为离开他的交换.就在那一天,地下室的吸血鬼们冲进她的房间,绑走了她和她的新母亲,而把他锁进了棺材,埋进墙里.他们把她和她的新母亲投入一口枯井,在枯井里度过一夜之后,白天来临,太阳照了进来.这是吸血鬼的噩梦.太阳把她们两人照成了灰烬.
也许,故事并没有结束.人性未泯的吸血鬼一把火烧掉了地下室,为她复了仇.从此,他开始一个人孤独的生活.他回到美国的新奥尔良,那个当他还是人的时候就一直生活的地方.两百年了,他的生活像史诗一样壮阔,然而,这于他已经没有意义.他接受了一名记者的采访,述说自己两百年来的经历.他本想把这个作为一个教训,发诸报端以警醒世人,然而,愚昧的记者却被他的故事深深吸引,居然也想变成吸血鬼体验一下他那传奇般的生活.他怒不可遏,掐住记者的脖子,然后消失得无影无踪.两百年了,他依然那么孤独.孤独到,没有一个人能够真正了解他的心境,包括眼下这个看似知书达礼,阅人无数的记者.
而冷酷世故的吸血鬼也依然还活着.他就如不死鸟那样坚强.小女孩杀了他之后,将他投入了满是爬虫的沼泽,他没有死,靠吸食鳄鱼的血醒转过来,但是已是面目全非.他回到同伴们的面前,一面弹钢琴一面缓缓低诉,眼神里是压抑着的仇恨.再一次,他们翻倒蜡烛,烧死了他,连同那座房子.可是,他还是没死.他一个人,在那房子的废墟里,生活了一百多年.最后,他终于还是咸鱼翻身了.靠吸食那个记者的血,他又变得英俊,优雅,眼神自信而充满魅惑.他开着记者的车,带着将死的渴望变成吸血鬼的记者,跨越大桥,驶入旧金山的茫茫夜色之中.
看来,这是一个永远也不会完结的故事.他们是吸血鬼,然而同样遭受着的人性的纠缠,终将使他们欲罢不能.
ps:这实在是一部很赞的电影.惊叹于影片画面有如十八世纪油画般的效果.惊叹于Brad Pitt和Tom Cruise这两位绝世帅哥的魅力.惊叹于影片剖析人性的独特视角.有空还得再看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