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不应该是这样!
我们常说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有三类人:法官、检察官、律师。
法官、检察官是正义的化身,好理解。因为他们干的就是匡扶正义的活,检察官把邪恶势力检举出来,告上法庭,而法官则明断是非,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掉一个坏人。一般来讲,社会公众对于法官、检察官期许很高,他们代表着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在所有的国家里,他们的社会地位都很高哦!
律师就与前两者不同了,律师为社会公众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通俗点讲,就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律师给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行为都必须在法律允许之内,因为律师不像法官、检察官一样拥有国家权力,他们唯有法律才是自己的后盾,所以所有的一切都必须合法,必须符合律师的职业伦理,唯有法律才是律师的强有力的后台。
在一个法治国,法律保护所有的人。因此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只要他向律师寻求法律帮助,律师都可能提供,而且也应当提供,甚至国家在刑事审判中,如果被告人没有经济能力聘请律师,审判机关还要为他指定援助的律师替他辩护。从这个意义上讲,律师的客户不仅可以是好人,同时也可以是坏人。职业伦理也要求律师持业的第一原则是保护好当事人的利益。这一条是明确规定在律师法之中的,寻求真相或者说申张正义,从来是不是律师工作的第一要旨。你想,当国家机器全力运转起来对付一个个体,这是多么大的力量啊!这已经足够了!律师站在自己的委托人这一边就好,不能越线,不然当事人真的没有活路了。而且说的不客气一些,在现实生活中律师能够帮助委托人对抗国家机器的力量其实是很有限的。
但是世界就是这么奇怪。一个本来应当全力维护当事人利益的角色在影视剧中要扮演正义的化身,而且这个倾向不仅亚洲人有,西方人同样有。美剧《庭审专家》里那批律师不仅要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而且还把警察的活给干了。每一起刑事案件最后都通过他们捉到了真凶。不得不说,如果律师捉贼这么厉害,那么还要警察、FBI干什么呢?把这几万人给解散了,能省下多少费用来啊!
东亚的韩国也是这样,在这本《证人》的电影中,又是一个律师正义感暴棚,明明一审打赢了官司,最后这位律师觉得自己的委托人有罪,公然在法庭上倒戈一击,直接把委托人送进了监狱。当然,他是一个普通人认知上的好人,但不得不说,他是法治国家的罪人。也许会因为这样的小善,最后葬送掉法治的基础。
他不是一个合格的律师!
我还是欣赏另外一部电影中的律师,《辩护人》。律师作为法治的守护者和斗争者可以,哪怕受到迫害入狱均可。这样的坚持是因为其他司法职业他们都有国家权力在后,而律师唯有高举书上的法典高呼呐喊,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民众的信任。只有这样,律师这个职业和群体才能生存下去。
最后,电影里的那个自闭症的女孩演得很好,活灵活现的,韩国电影这些年拍得不错,在言论自由的国度导演们能够拍出自己想要拍的电影!
唯有思想的自由,才能够产生伟大的作品。这一点我深信不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