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清楚,确实协助了毒贩,并且意图就是帮助毒贩逃脱(如果帮助的人不是她哥哥,是否就没那么值得原谅了?)。即使不能因「非法持有毒品并意图售卖」被定罪,也算是犯了「协助毒品交易」或「窝藏毒品」吧?
[第1集] 纯法理上讨论, Rachael 是否应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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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指控的是“非法持有并意图贩卖毒品”,没有指控其他的罪名。陪审团只能针对指控的罪名作出判决,要么判有罪,要么判无罪,不能主动判检方没有指控的罪名。
这个案子的确扯,楼上好几位指出了一条普通原则,但这里并不适用。
这案件被编剧简化,把两项罪名合并到一起了,非法持有和意图贩卖本来就是独立分开的两项罪。别被男主装腔作势的表演搞迷糊了,别忘记本案一上来双方就对非法持有没有疑议,即,关于持有,瑞秋有罪。
关于意图贩卖。涉案毒品重量才是关键标准,超出标准就不是持有,是贩卖。检方已经通过证人质询环节用瑞秋自己的证词证明了:瑞秋知道她哥在贩卖,警察搜查时她正在匿藏,而毒品重量超出持有标准。检方对照罪名标准逐一跟瑞秋确认,而男主一脸smart ass要瑞秋承认,在真实的法庭里等于认罪,这就是旁边那个胖女律一直着急上火的点。而剧里搞的好像男主在下一盘大棋,可实际这包袱最后也没抖出来。
最后男主的结案陈词,which is pretty lousy,逻辑如下:1,你们不认识瑞秋,所以你们觉得她有罪。2,我认识,我知道她没罪。What the hell,我们也不认识你啊!所以,男主偷梁换柱的神操作来了:3,你们要相信我,因为我是律师我不会撒谎,我撒谎犯法。把“瑞秋是否有罪”替换成了“我不会犯罪”,在剧里,这是建立主角光环的要求,随意神操作;可楼主问,瑞秋是不是犯罪,辩护是不是正确,hell no!
协助贩卖,这是另外的标准,关键一条是不能被逮着手里有毒品,拉客洗钱那叫协助,手里有毒就叫贩卖,瑞秋这就是被逮现行。
这剧俩男主的表演sucked到家了
这不是天朝,检方指控疑犯什么罪名,法院就只能对什么罪名进行审判,对于所指控的罪名如果证据不足只能判无罪,你以为像天朝还有“证据不足,发回公安机关从新侦办”这种荒谬的事情?
检方指控的是“非法持有并意图贩卖毒品”,没有指控其他的罪名。陪审团只能针对指控的罪名作出判决,要么判有罪,要么判无罪,不能主动判检方没有指控的罪名。
控方没有证据证明她在贩毒,最多是持有
这不是天朝,检方指控疑犯什么罪名,法院就只能对什么罪名进行审判,对于所指控的罪名如果证据不足只能判无罪,你以为像天朝还有“证据不足,发回公安机关从新侦办”这种荒谬的事情?
被告的行为算不上窝藏,可以说是知情不举
你对荒谬一无所知
审判范围不能超出指控范围
这个案子的确扯,楼上好几位指出了一条普通原则,但这里并不适用。
这案件被编剧简化,把两项罪名合并到一起了,非法持有和意图贩卖本来就是独立分开的两项罪。别被男主装腔作势的表演搞迷糊了,别忘记本案一上来双方就对非法持有没有疑议,即,关于持有,瑞秋有罪。
关于意图贩卖。涉案毒品重量才是关键标准,超出标准就不是持有,是贩卖。检方已经通过证人质询环节用瑞秋自己的证词证明了:瑞秋知道她哥在贩卖,警察搜查时她正在匿藏,而毒品重量超出持有标准。检方对照罪名标准逐一跟瑞秋确认,而男主一脸smart ass要瑞秋承认,在真实的法庭里等于认罪,这就是旁边那个胖女律一直着急上火的点。而剧里搞的好像男主在下一盘大棋,可实际这包袱最后也没抖出来。
最后男主的结案陈词,which is pretty lousy,逻辑如下:1,你们不认识瑞秋,所以你们觉得她有罪。2,我认识,我知道她没罪。What the hell,我们也不认识你啊!所以,男主偷梁换柱的神操作来了:3,你们要相信我,因为我是律师我不会撒谎,我撒谎犯法。把“瑞秋是否有罪”替换成了“我不会犯罪”,在剧里,这是建立主角光环的要求,随意神操作;可楼主问,瑞秋是不是犯罪,辩护是不是正确,hell no!
协助贩卖,这是另外的标准,关键一条是不能被逮着手里有毒品,拉客洗钱那叫协助,手里有毒就叫贩卖,瑞秋这就是被逮现行。
这剧俩男主的表演sucked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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