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存的影片錄像,是任雲鼓勵柳鶯幾句後,就融進了「主題歌」的歌舞蒙太奇,之後再銜接到公園裡的群眾坐在那裏聽柳鶯和任雲演出「同名插曲」,然後魯斯曲發瘋跑來原本要槍殺柳鶯,最後自我了斷。
有論者覺得結尾乏力而失當,草率了結,而我是推斷:可能結尾的片段有錯置。
劇情本事(編劇秦復基,即後來的陶秦)是這麼寫的:「(魯斯曲把柳鶯趕了出去)柳鶯跑到了任雲那裏,得到大家的鼓勵,支持她不怕困難的去實現她的遠大理想!柳鶯向大家宣言,要到各地去流浪,發揚她的志願。她終於加入了任雲的音樂團隊,他們到處去演唱,無論在孤兒院,養老院裡,都有他們的音樂足跡。日子一天天的過去,他們給予人們的愛也一天一天的發揚,到處有人在熱烈歡迎他們,紀念他們,歌頌他們,他們才是真正的藝術家!」
「主題歌」的詞意,包含了流浪的孤兒發憤圖強、勞動人民的辛苦、軍人保家衛國的精神、批鬥發國難財的奸商等許多社會面相,最後全都會合到「為大眾歌唱」的宣言裡。

而「同名插曲」,整首歌所要表達的純粹只是柳鶯的發心立願,沒有更進一層的寓意,唱完後緊接著便是目睹魯斯曲自戕,收結在柳鶯的悲傷裡。確實有草草結束的感受。

假如,重新推敲劇情真正的安排,將現存的影片「主題歌」與「同名插曲」位置對調,會變成是:魯斯曲自戕後,柳鶯化悲憤為力量,與任雲的音樂團一起邁開大步,走遍各地,將動人的歌聲、音樂帶給更多的人,發揮鋤強扶弱、推動社會的力量,這樣的結尾,是不是力道會比較強些,也比較符合劇本?
其實現存影片的線索,便可道破「主題歌」與「同名插曲」兩個片段確實有錯置之嫌:當魯斯曲把柳鶯趕出去,畫面跳到任雲和劉琪的小樓內,任雲正在苦惱:「今天的節目要不要柳鶯參加?」劉琪對任雲說:「今天一早在公園裡,有這麼多人等著,我們怎能沒有她呢?」這,不就表明了緊接下來的戲,就該是柳鶯在公園裡對大眾歌唱嗎?結果現存的影片在這裡卻接上了一段眼花撩亂的歌舞,然後才又跳回了公園裡柳鶯的演唱,這不是非常莫名其妙嗎?整段「主題歌」歌舞蒙太奇成了突兀亂入的天外飛來一筆,變成好像是柳鶯諸人的意識流,而不是真實。
我找到一份另一個版本的電影本事,結尾的寫法更加證實了我的想法:「(魯斯曲把柳鶯趕了出來)她(柳鶯)跑到任雲那裡求助,經他的鼓勵,正式加入任雲等之音樂團,去往一公園裡歌唱。魯斯曲聞訊立刻乘車趕來,他想毀滅他所親手扶植出來的人。可是等他看到群眾被(柳)鶯歌聲感動的情形,他迷惘了,他失去了以往對藝術看法的準繩(,)悲痛中,他以自殺結束了殘生。從此柳鶯(他)們的足跡,踏遍了各個角落,而給予人們的愛,也在一天天地擴展起來。」

若是能夠找到當年《鶯飛人間》完整的對白本,或許就會有明確答案。究竟是當年上映時的影片後來又被電影公司更改?抑或是被放映師或甚麼人自行剪接,或是出於甚麼緣故,現存的影片結尾會變成這樣不合常理?不得而知。
各位看法如何?
你好,我找到了电影对白,现在你怎么看电影结尾?
图片发不全,而且画质压缩严重,有需要的可以私信我发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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