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雷被判刑这一剧情里法律漏洞百出,编剧缺乏最基本的常识,让人不吐不快:
1、天雷一审被判死审,10日内不服可到中院上诉。有没搞错,可能判死刑案件归中院管辖,基层法院哪有权力给判死审,而且还需要最高院复核才行,王大君只手遮天到可以搞定最高院,把死刑复核都省了?
2、这案子是刑事案件,王小军只能算是受害人,王大君是受害人家属,在二审中怎么突然成原告了,还放弃上诉,这什么乱七八糟的?像这种刑事案件都是公诉案件,只有公诉人,哪来的原告?受害人就算对判决不服只能请求检察院抗诉,没有放弃上诉一说。
3、居然律师集体害怕王大君,没人敢接案件,编剧有点常识好吗?这种死刑案件,天雷就算不请律师,法院也会指定一个援助律师的,这是法律规定好吗!!!
4、小玉是唯一证人吗?三梆子一群在里面砸东西,动用管制刀具砍人,当他们冲进厨房时明明有多个厨师、服务员在内,这些人都是瞎了,还是不敢做证?虽没看到起因,但是正当防卫的证据是可以作的。更不存在判成故意杀人!这一审法院该收了王大君的多少贿赂?
6、三梆子说他们有6个人做证,天雷只有玉龙一人做证。晕菜了,做证是看谁的人多谁就对吗?三梆子这6人都是王小军的打手,他们的作证效力本来就很弱,跟玉龙的一样,谁也压不倒谁。最不利的证据是天雷杀死王小军的勺子。但只要天雷跟警察刚开始问话时一样,一口咬定是被打急了乱扔了,也不知扔哪了,这也无法定为故意杀人!
7、剧中警察严重不作为,这是想揭露社会黑暗吗?这好像是一部只反映人性真善美的剧吧!三梆子6个混混的证据,只要警察认真的单独隔开询问,没经过窜通的谎言,其证词必定自相矛盾,漏洞百出,最后根本不能证明任何问题。这种情节还是TVB拍得好,这时必定会有一个不怕黑恶势力的律师出头,然后同这群兄妹与王大君的黑恶势斗智斗勇,让剧情一波三折中将兄弟之情淋漓展现,最后来一场精彩绝伦的法庭辩论,让好人平安,坏人被绳之以法,观众看着爽快。可这部剧中,三梆子们寻衅滋事、打砸抢、还至人受伤后,当晚就释放,拘留都没有,更无赔偿,这是哪们子法律?这反映了什么真善美?对坏人宽容就是真善美了?王大君还与警察大队长坐茶楼里讨价还价,电视想宣扬什么?
8、天雷是防卫过当吗?王大军动用管辖刀具对天雷进行连续攻击,而且并没有停止,而且极有可能就会对天雷造成严重伤害,这时的天雷不出手根本无法制止对方侵害,这算过当吗?防卫过当的要件,一是对方侵害已经停止。二是防卫明显超过阻止对方侵害的限度。三是对第三人防卫。 这三点一条都不沾,法院是如何判出防卫过当的?
说这些不是想吹毛求疵,一开始之所以喜欢这剧,是因为讲的真是人世间的真善美,人人都这么善良,都是人性中的闪光点,感人而温暖。可看到后面,好人有好报了吗?坏人得到处罚了吗?国家法律是帮好人还是帮坏人?对一部主旋律影片而言,这样的情节漏洞是相宣扬什么?被坏人侵害时,他打我我必须忍着,我打他就要坐牢,电视是想告诉我们这些吗?
有听过防卫过当吗?
和谐社会 举国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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