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觉得Larry其实是包法利夫人:
1️⃣二者都有不幸/不被自己所接納的婚姻;
2️⃣后者看浪漫小说,前者则沉迷于与爱情强相关的流行口水歌(纪录片当中多次出现Larry手机中的歌曲声),這些塑造了她們關於愛情/婚姻/幸福的想像;
3️⃣故此,二者都拥有「過度」(不被男權社會所接受的)的浪漫與慾望;同時都將情慾付諸行動。但包法利夫人顯得更為極致,耽溺於各種混亂的兩性關係最後趨於滅亡;文化水平更低的Larry卻顯得理智得多,非常清楚自己想要從愛情/婚姻🀄️得到什麼。
而將這種慾望付諸行動的契機,對於包法利夫人而言是資本主義中的「消費」與「縱慾」信念,而對於Larry而言,其「流民」與「移民」身分反倒讓她無所畏懼地衝破了一些藩籬。倘若她是山東本地的女人,在宗法和禮教的控制下很少有概率反覆結婚而沒有心理道德/外在輿論負擔。
最讓人值得深思的是,該紀錄片當中的拐賣誘騙不再是如同「盲山」或「徐州八孩母親」那樣殘酷的表徵和想象,而是朝著一種中立甚至積極的方向轉變。不知道是出自於時代的進步,全新的「論述」正在形成,抑或僅僅是創作著的「誤讀」(或「粉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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