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职责不是公平正义,而是己方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
试想一下,你花钱请个律师,结果律师收受对方好处,当庭倒戈相向,你什么感想?
和电影里的区别就是:被告没花钱,是律所接的法律援助。律师没收对方好处,是为了正义。
但是也无法掩盖事情的本质,就是出卖了己方当事人。无论出于什么目的,这是非常严重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如果律师觉得和当事人三观不合,完全可以退出解除代理,他非选择当庭反戈,真的是....
还有私下接触对方证人,很容易威胁或者利诱证人做出翻供,对检方是极其不利的,检方和法院居然不制止真的是脱离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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