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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集被告拿着刀追着人砍都判不了刑,还踏马误杀😱
+1当街砍人,警察在场还继续动手
楼主一定没有用心看😂建议重新看一遍审案过程,有说原因的可以想想如果是故意砍人致死,有确凿的证据,行凶者供认不讳,就算律师有自己的立场,那么法官,陪审团呢?不可能都在打瞌睡吧在一些案子里,凶手借助法律漏洞脱罪是因为警方掌握的证据链不完善,或是证人突然改口供……但是第一个案子砍人者自己承认砍人了
第一集确实很让意外居然凶手被判处无罪。剧集中的“自卫”对标我国刑法,应该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犯罪认定的阻却事由,即该防卫行为是正当的,面对不法侵害时,防卫人没有退让的义务,可以采取自力措施保护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具有违法性。但是,“正当防卫”的认定有一个很重要的时间条件,那就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另外,该不法侵害具有【紧迫性】,也就是你不立马采取措施就会导致自己受损害,因此不得不采取措施。对标该剧情,凶手被律师的引导下,自认是出于防卫,因为死者生前对他家进行过施暴、勒索、恐吓,扬言要杀了他全家。凶手不采取行动,那被杀的是他。因此,他选择了死者与朋友在大排档吃宵夜的时候,携带长刀去砍杀死者。死者身上无防卫工具,慌乱中立马逃跑躲闪,凶手还一直追一直砍,即使警察赶来阻止好言相劝,凶手仍不停手继续砍,最终死者死了。从这些情节足以看出,凶手行凶时没有被死者不法侵害,其人身财产权益没有被侵害,不需要采取任何防卫措施,其是有预谋携凶器去行凶,是故意杀人。对标昆山龙哥案,身上任何凶器的于某是先被醉酒的龙哥持尖刀连续砍了几次后,因龙哥失手掉了尖刀,于某才拿去尖刀进行防卫。我们都是普通人不是神,试想自己被人莫名其妙连续砍了几刀还能心平气和若无其事吗?龙哥的暴力行为彻底被点燃了于某的反抗以及恐惧,只有反击才能制止对方的不法侵害(是否“防卫过当”就不在此讨论范围)。因此,龙哥案和第一集剧情的“防卫”情景是不一样的,不具有可比性。从个人的角度看,剧中凶手无论出于什么动机杀人,他谋杀罪名是成立的,也不具有违法性的阻却事由。当然,他出于被死者生前长期多次施暴、恐吓才计划杀人,这些情节可以作为酌定量刑情节,即在判决刑期是可以酌定判低一些。这集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凶手的辩护律师指出凶手在被死者多次施暴、恐吓报警无果,他很尊重法治,但法治尊重他了吗?
看下前因后果,因为被害者算是挑衅吧, 又去被告的位置,所以被告出于自卫 持刀杀人【律师的思路是这样】
香港的防卫和大陆的定义不同吗?不用侵害正在发生,只要曾经有过侵害就可以随时防卫?
香港的防卫和大陆定义不同吗?只要曾经发生过侵害就能随时防卫?
不了解具体的香港法律
香港那会随英国佬的法律,有城堡法案的吧
> 去壹号皇庭的论坛
所以最后一集是什么意思?(徐徐走路嗖嗖嗖)
灭口(凌小雨)
袭警(凌小雨)
证人(凌小雨)
没有路就是死刑(凌小雨)
不完美(凌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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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街砍人,警察在场还继续动手
楼主一定没有用心看😂
建议重新看一遍审案过程,有说原因的
可以想想如果是故意砍人致死,有确凿的证据,行凶者供认不讳,就算律师有自己的立场,那么法官,陪审团呢?不可能都在打瞌睡吧
在一些案子里,凶手借助法律漏洞脱罪是因为警方掌握的证据链不完善,或是证人突然改口供……
但是第一个案子砍人者自己承认砍人了
第一集确实很让意外居然凶手被判处无罪。
剧集中的“自卫”对标我国刑法,应该是“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犯罪认定的阻却事由,即该防卫行为是正当的,面对不法侵害时,防卫人没有退让的义务,可以采取自力措施保护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具有违法性。
但是,“正当防卫”的认定有一个很重要的时间条件,那就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另外,该不法侵害具有【紧迫性】,也就是你不立马采取措施就会导致自己受损害,因此不得不采取措施。
对标该剧情,凶手被律师的引导下,自认是出于防卫,因为死者生前对他家进行过施暴、勒索、恐吓,扬言要杀了他全家。凶手不采取行动,那被杀的是他。因此,他选择了死者与朋友在大排档吃宵夜的时候,携带长刀去砍杀死者。死者身上无防卫工具,慌乱中立马逃跑躲闪,凶手还一直追一直砍,即使警察赶来阻止好言相劝,凶手仍不停手继续砍,最终死者死了。从这些情节足以看出,凶手行凶时没有被死者不法侵害,其人身财产权益没有被侵害,不需要采取任何防卫措施,其是有预谋携凶器去行凶,是故意杀人。
对标昆山龙哥案,身上任何凶器的于某是先被醉酒的龙哥持尖刀连续砍了几次后,因龙哥失手掉了尖刀,于某才拿去尖刀进行防卫。我们都是普通人不是神,试想自己被人莫名其妙连续砍了几刀还能心平气和若无其事吗?龙哥的暴力行为彻底被点燃了于某的反抗以及恐惧,只有反击才能制止对方的不法侵害(是否“防卫过当”就不在此讨论范围)。因此,龙哥案和第一集剧情的“防卫”情景是不一样的,不具有可比性。
从个人的角度看,剧中凶手无论出于什么动机杀人,他谋杀罪名是成立的,也不具有违法性的阻却事由。当然,他出于被死者生前长期多次施暴、恐吓才计划杀人,这些情节可以作为酌定量刑情节,即在判决刑期是可以酌定判低一些。
这集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凶手的辩护律师指出凶手在被死者多次施暴、恐吓报警无果,他很尊重法治,但法治尊重他了吗?
+1当街砍人,警察在场还继续动手
楼主一定没有用心看😂
建议重新看一遍审案过程,有说原因的
可以想想如果是故意砍人致死,有确凿的证据,行凶者供认不讳,就算律师有自己的立场,那么法官,陪审团呢?不可能都在打瞌睡吧
在一些案子里,凶手借助法律漏洞脱罪是因为警方掌握的证据链不完善,或是证人突然改口供……
但是第一个案子砍人者自己承认砍人了
看下前因后果,因为被害者算是挑衅吧, 又去被告的位置,所以被告出于自卫 持刀杀人【律师的思路是这样】
第一集确实很让意外居然凶手被判处无罪。
剧集中的“自卫”对标我国刑法,应该是“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犯罪认定的阻却事由,即该防卫行为是正当的,面对不法侵害时,防卫人没有退让的义务,可以采取自力措施保护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具有违法性。
但是,“正当防卫”的认定有一个很重要的时间条件,那就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另外,该不法侵害具有【紧迫性】,也就是你不立马采取措施就会导致自己受损害,因此不得不采取措施。
对标该剧情,凶手被律师的引导下,自认是出于防卫,因为死者生前对他家进行过施暴、勒索、恐吓,扬言要杀了他全家。凶手不采取行动,那被杀的是他。因此,他选择了死者与朋友在大排档吃宵夜的时候,携带长刀去砍杀死者。死者身上无防卫工具,慌乱中立马逃跑躲闪,凶手还一直追一直砍,即使警察赶来阻止好言相劝,凶手仍不停手继续砍,最终死者死了。从这些情节足以看出,凶手行凶时没有被死者不法侵害,其人身财产权益没有被侵害,不需要采取任何防卫措施,其是有预谋携凶器去行凶,是故意杀人。
对标昆山龙哥案,身上任何凶器的于某是先被醉酒的龙哥持尖刀连续砍了几次后,因龙哥失手掉了尖刀,于某才拿去尖刀进行防卫。我们都是普通人不是神,试想自己被人莫名其妙连续砍了几刀还能心平气和若无其事吗?龙哥的暴力行为彻底被点燃了于某的反抗以及恐惧,只有反击才能制止对方的不法侵害(是否“防卫过当”就不在此讨论范围)。因此,龙哥案和第一集剧情的“防卫”情景是不一样的,不具有可比性。
从个人的角度看,剧中凶手无论出于什么动机杀人,他谋杀罪名是成立的,也不具有违法性的阻却事由。当然,他出于被死者生前长期多次施暴、恐吓才计划杀人,这些情节可以作为酌定量刑情节,即在判决刑期是可以酌定判低一些。
这集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凶手的辩护律师指出凶手在被死者多次施暴、恐吓报警无果,他很尊重法治,但法治尊重他了吗?
香港的防卫和大陆的定义不同吗?不用侵害正在发生,只要曾经有过侵害就可以随时防卫?
香港的防卫和大陆定义不同吗?只要曾经发生过侵害就能随时防卫?
不了解具体的香港法律
香港那会随英国佬的法律,有城堡法案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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