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我也是一看到找到另一个凶器时,就立马锁定撒的人。
我说说我的想法........一点愚见~~~~~ (写得比较长篇,请花一点时间看看)
证据的话......这案应该是激情杀人,如果2235-2245没有打碎玻璃声音,意思就是杀人时,一定不是直接玻璃砸下去的,因为没理由激情杀人也会有空閒包着玻璃灭声才砸嘛,所以小白说的用布包着再砸死人这方法有点说不过去 (小白一说这脑洞我就觉得有点说不通,因为一定是凶手去问大的时候一生气就杀人,而不是什麽都不问就预谋拿着一个包好的玻璃瓶去砸)。如果不是用玻璃瓶杀人而有另一个凶器时,意思即是玻璃瓶就是杀人之后,想到要製作不在场证明才需要砸碎的,是特地去「製作碎片」,再要把玻璃碎摆过去尸体旁边。
再来逻辑问题...... 如果凶手是白,他就会是在2230到大房间杀人+製作碎片,即是之后进来的鬼和撒会看到尸体+碎片+血。如果凶手是2245进来的鬼,就是撒会看到尸体+碎片+血。如果我是鬼/撒,看到地上有尸体+玻璃碎+血的话,我一定会很小心会特地避开,看清楚路才踩下去,因为我会想到如果我身上有碎片和血我就死定了,这逻辑最正常,所以后来的人应该是不会沾到碎片和血的。所以如果凶手是白鬼其中一人,撒也不应该沾到什麽的,但撒踩到玻璃了,这样的逻辑不太对,太没可能,很像说谎。
反过来看,如果我是製作碎片的人,因为是「製作途中」碎片掉落什麽地方很难预算,才有可能不小心踩到而不自知,所以凶手踩到玻璃碎的可能性就会相对地高。而,还是同一句话,撒踩到玻璃了,这个逻辑感觉又很对嘛。
所以我就觉得........只要玻璃碎是「製作」出来的,正推反推也是撒嫌疑上升。
这就是我一看到何老师说有真正的凶器,我就这样推理的......我这样的想法不知道有没有漏洞? 我有没有自圆其说? 包含做笔记我看了五六个小时的这个时候,我已经头昏脑胀不知道有没有推错了...
申报一下......我是一个不喜欢用套路来猜剧情的人,我看证据和逻辑,所以猜撒撒是凶手的原因,真的不是因为之前他只有一次凶手牌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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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的应该没错,花瓶不是真正的凶器,那么弄碎花瓶的一定是凶手。
明白了
哎呀抱歉抱歉.......我不是來寫解釋的.......哈哈.....
我是想問大家我有沒有想錯了?
你想的应该没错,花瓶不是真正的凶器,那么弄碎花瓶的一定是凶手。
但弄碎玻璃瓶之後的推理我有沒有想錯............?
已經想好久了...........
抱歉抱歉我寫得不清楚,
應該是,當然弄碎玻璃瓶就是兇手,但為什麼就一定會是撒撒......這才是我寫這篇文的原因
我不知道自己有沒有繞暈自己.....
我觉得 -- 个人观点啦 如果只看证据 那么没有找到撒袖口的血迹 那么撒鞋底的玻璃渣什么都说明不了 因为凡是进过那个屋子的人都有可能踩到 因为玻璃渣会跑到哪里去太不可预估了 每个进了屋子的人都是有可能踩到的 我反而觉得 如果是心思缜密的凶手 说不定会在走出现场后检查自己的鞋底
搞了半天居然是激情杀人 那我有一点实在不明白 干嘛要安排白有一个什么拿着美白针 染发膏回房间的细节 ---- 这实在太像一个明白了惩罚计划 知道了自己并没有什么家人被烧死的人的解脱的心理 故事的噱头大大超过了真正的罪案推理 AND 激情杀人要怎么推理啊~~~
我觉得第一,时间线上来看,小白进屋没看到大,如果小白说的是真话,那会肯定没有花瓶,所以花瓶碎掉就是鬼和撒之间一个人干的。第二有另外的凶器,那么为什么要制造碎花瓶?如果是有预谋,不可能出现另外的凶器,而凶器刚好就是大屋子里的东西,所以应该属于无预谋的激情杀人。排除掉力气小的鬼鬼,就是白和撒。我刚才又看了遍最开始的时间线叙述,撒说他是22:30-22:35办私事,白白说自己是22:20-22:35办私事,这里就出现了矛盾。俩人同时回医院,然而并没有遇见。而白承认了自己去大的屋子,而撒只解释了自己22:50之后的行踪。所以我觉得何老师最终确认撒是多方面综合的结果,而不是单靠碎玻璃锁定的,只不过剪辑最后呈现的效果出来就成了这样。
对的,我看到白的状态变好了,很容易想到他知道了这个惩罚计划的真相,还有那把通向真相的钥匙在那个什么美白药丸里,真的很怀疑白白。结果结果,故事和犯罪没什么关系,这样的感觉怪怪的
撒白敘述的時間線是這樣的(綜合全片)
2230-2235 白是在大房間
2230-2235 撒有解釋他在甄房間
如果照兩人敘述來看,撒之後回房,只是幾步而且不用走出醫院外,應該會比要繞遠路走正門的白比較快進自己房門,兩人沒遇上也合理。我覺得這個也不是矛盾.......
不過,如果照真相揭曉來看,白回房繞遠路正門回去,撒是從甄房離開再去大房間(也是需要走正門),他們反而是應該會遇見的,這不就竟然是真相有矛盾?
其實對呀,有玻璃碎只證明這個人進過屋,任何人也可能踩到,就算不是兇手的人也可以。
所以我想的那些腦洞也不是一鎚定音,而是邏輯上好像比較對,於是某人就會提高嫌疑值 🤔🤔🤔 但我就怕自己繞暈自己,哈哈
如果按照撒说的,35在甄的屋子里发现了大杀弟弟的证据,他肯定得立刻去质问大才对。而他说的50才去的大的屋子就变得很怪。而那封举报信也侧面证明了,撒觉得举报没用,所以他揉掉了信,直接去找大对质,这样才对得上时间线。只写一封信,还只写了个开头就揉了,肯定用不了15分钟。这只是我的个人看法,我也觉得这个案子里白是真凶才合理一些,因为有些无意义的线索设计很奇怪,包括焗油针等,而且关键线索根本不在后发现的洗手间里,不解开它也可以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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