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黄毛案,帮助教唆、毁灭证据罪,砸的那一下属于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在正当防卫范畴无罪。
2.朱福来,我国没有教唆自杀罪,但郭宇口供里说了必须铲除,有杀人故意,比较勉强算故意杀人够起诉条件,但司法实践中很少以故意杀人入罪,只要律师合格这条能打掉。
3.邵海的死,我没仔细看,印象里是海哥主动要去他屋里睡被误杀的,通过摄像头看到了而已。公民没有阻止犯罪的义务,后期我不记得警察有没有找他问口供了,如果问了他故意隐瞒,可以算包庇罪,但考虑到窝藏包庇罪都是要求主动行为,比如提供住所、逃跑经费、假证明,这条也可以打成出于生命安全恐惧的知情不报,强调行为被动性,也能打掉。 4.骆闻的死,这个最重,故意杀人的共犯。有小姨妈的视频和丰田哥的视频证明共同的犯罪故意,具体来看丰田哥属于主犯和实行犯,郭宇属于从犯和帮助犯,提供了实质性的事前帮助——打电话约人。量刑上会根据作用量刑。
5.铁水淋小姨妈,这个有视频为证,明显的胁迫犯罪,且没有伤害后果,无罪。
综上,比较明确成立的是黄毛案的毁灭证据罪和骆闻案的故意杀人从犯,无自首立功等减刑情节。前者是三年以下,最高三年。后者从犯本身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刑罚,考虑犯罪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减刑可能性很小,从轻的话最低十年。
数罪并罚后判罚差不多在1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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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郭宇害怕的更多是钱途本身,包庇做伪证本身并不重,但出来后想要在自己的领域上岗再就业就很难了。
看剧不仔细吗,邵海的床别他故意浇上水了,邵海才到他的床上睡得,应该是有故意杀人意图吧
忘了说黑吃黑火哥钱的事,但当事人都死光了…… 只要自己不抽风供述没事。
忘了说黑吃黑火哥钱的事,但当事人都死光了…… 只要自己不抽风供述没事。
朱福来的死在现实世界是不可能的,怎么可能会有教唆自杀这种事发生
很多教唆自杀的案例,多数发生在亲人和恋人关系中,日本这种自杀大国就有明确的教唆自杀罪
是不是他误以为骆闻把他的指纹做上去了
我也认为朱福来那个定不了罪。
实践中教唆犯帮助犯的成立是以实行犯的成立为前提。
自杀是死者自陷风险的行为,不能认定死者是故意杀人的实行犯,这不符合故意杀人罪的定义。
其次,即使认为教唆自杀是共犯从属性的例外,郭宇并没有明确教唆朱福来自杀,而更多是一种暗示。朱作为具有完全责任能力人,对于郭宇的说话他其实有很多种选择,但他还是选择了郭宇想要的那种结局,这更像是编剧的刻意安排。
朱慧如确实存在录音,但录音本身能够让法官确信的只有郭宇恨朱福来,骆闻这点。郭宇仍然存在抗辩的空间。
我认为郭宇害怕的更多是钱途本身,包庇做伪证本身并不重,但出来后想要在自己的领域上岗再就业就很难了。
看剧不仔细吗,邵海的床别他故意浇上水了,邵海才到他的床上睡得,应该是有故意杀人意图吧
不谈善恶,就说法律。除了黄毛案的伪造现场,其他两个肯定无罪。还有为什么杀骆闻是从犯?他只打了个电话告诉他发现了丰田,去找丰田是骆闻自己的选择啊。
如果是他打电话给丰田,告诉骆闻的位置,丰田去医院杀了骆闻,那他肯定是从犯。但骆闻作为一个有判断力的正常人,他去找丰田,就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啊。
啊那是真的没注意!不过这个部分他自己如果不认真是没办法
他和丰田此前有交易的,自己在录音里也说了自己打电话是为了铲除这个障碍
我没说这个能定罪,我的意思是他有意把邵海坑杀掉的……
https://movie.douban.com/subject/26930540/discussion/615034239/
一夜暴富资产来路不明——盗走火哥的钱,这应该够入刑吧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普通人暴富不会有公检主动干预的,除非有人检举其盗窃、侵占或者其他犯罪行为,比如宋喆……
嗯嗯,这个人真的是够阴的
洛闻并不是李丰田杀的,李丰田都没动手,自己病死的,怎么算?
洛闻的死应该也没问题吧我觉得… 李丰田把指纹弄掉之后,警方不是也拿他没办法吗?剧里严良也说了,除非他再犯案。
李丰田这个操刀的都没办法,郭宇只是发了条短信而已啊…这个没法作为证据吧
加两条:偷了火哥的钱;发家后打黑心官司。前者目前没有一样人证物证,且参与的当事人都死了。后者入刑困难,最后应该吊销律师执照。
东野圭吾式的侦探剧
动机:杀了骆闻。佐证:他和朱惠茹的谈话及录音。
郭宇这个人设真的把我恶心到了。
镇魂
邵海死的那天,好像是他故意破坏了暖气管,把邵海的床弄湿了,引诱邵海睡在他床上的,这样算起来,应该算是故意杀人的间接正犯吧
不过这个剧从刑侦角度来说,确实不及格,严良怀疑骆闻就显得没有任何道理
3.说一下,他知道李丰田要杀他,他那么布置显然是故意的,浇湿郭海的床,把自己手机放床边,安装摄像头,因此应该算是间接杀人,李丰田是实行犯。
骆闻是死于自己的身体疾病,郭羽的电话和李丰田的出现都只是诱因,郭羽并不知道骆闻在透析并且还有1000 ml 血在里面,他应该想的是李丰田会杀了骆闻,但李丰田还没动手的时候骆闻自己就不行了。因果关系我觉得不成立,不能算杀人
成立不了的,最终骆闻是死于自身疾病,他的行为和实害结果之间因果关系不成立。只有动机不能定罪。
海哥的死,是他采取行为诱导海哥睡到他床上的,他的行为配合李丰田才构成了海哥的死,可以算过失致人死亡吧;提火哥的钱,这最起码是盗窃罪吧,他提了得有几十万吧,算数额特别巨大,可以判无期了,当然这两项证据都是问题
骆闻那个,他有什么罪啊?他只是打个电话说看到了李丰田,没毛病啊?骆闻也不是被李丰田杀的。
他还偷了钱……盗窃罪
骆闻最后死于他的病。不是toyota杀的~每天罪状貌似都罪不可赦,而且都没有证据,真真的无证之罪!
骆闻是自己死的 跟李丰田和郭羽没关系吧
但是这个很好自己洗脱嫌疑
他故意浇水又怎么样啊?你往你的室友床上恶作剧,他睡在你床上,结果发生了一些意外他死了,法律会判你罪吗?(纯属法律小白个人观点)
他怎么会知道有人会来杀他啊(虽然他知道)
骆闻的死事实上是因为身体不支,当然郭羽主观上是想让李丰田杀了骆闻,但事实上是,郭羽打电话告诉骆闻发现了伤害他妻女的人,使得骆闻在透析没有结束身体极度虚弱的情况下外出,见到李丰田后得知妻女已被李丰田杀害,于是骆闻想用氰化物杀死李丰田,结果被李丰田扳住手没有成功,李丰田之后离开,骆闻自己身体不支,送医后死亡,不是李丰田杀的他。所以,这个应该怎么算呢?
还有邵海的死,郭羽知道李丰田要来杀自己,所以他故意打破水管弄湿邵海的床,使邵海占据了他的床,李丰田误把邵海当作郭羽杀掉。郭羽相当于设个陷阱让邵海替自己死,虽然很坏,但是从法律上讲郭羽确实没有直接杀人。这种杀人在法学界有争议,所以恐怕很难给郭羽定罪
想知道小姨妈会受到什么判罚。
所以我觉得无证之罪这个标题放在郭羽身上也异常贴切
海哥的死确实让我们看到郭羽这个人心机深不可测
骆闻的死不是李丰田杀的呀,李丰田都死了在没有任何口供的前提下,警方只能从骆闻尸检结果看到失血过多而死吧
我觉得除了吞了火哥的钱有明确的罪之外其他都不好定罪吧
刀上有血和小姨妈的指纹,之前小姨妈和郭羽就串供好全盘否认了,所以小姨妈是和郭羽是捆绑的,如果有人自首,两人同罪
郭羽是心理罪,很恶毒,间接害死几个人命
郭羽这种人就是心眼太坏,贪钱贪色胆儿又小,自私。
反正是王者
他和李丰田事先同谋,有共同的杀人故意。
从这部剧的剧名来看,就不能奔着刑侦和证据的标准去理解,它的重点不在于依靠证据能定多少罪,而是在于让观众看到,依靠证据的定罪量刑和犯罪事实、以及和人性善恶之间,那是多么大的鸿沟,细思恐极,毕竟证据是法律手段,而人是活在真实感情里的啊
同意,我正想说呢,他就是故意的,因为他不但怕死,还咬找人做替死鬼。
我也这么觉得,要不是因为他故意位置,或许邵海根本不会死,正确的做法是找借口不让他回宿舍,不要害他才对。
对啊,非法占有他人财产,虽然火哥的钱也有问题
想说 郭羽律师人设是搞笑 杀黄毛时候还没有考司法考试 洛闻死后第二年摇身一变 老板级别大律师 胡扯呢 杀完黄毛 要等到第二年九月份考证 十二月份出成绩 就算紧接着办实习证 也要实习期一年 还要考核 司法局磨蹭发证 快则实习期满半年内 慢则拖大半年 所以最快 郭羽也要在杀黄毛的第三年才能当律师 律师当老板更是有执业年限限制 所以郭羽一年摇身变老板律师简直是编剧无知
话说回来,他怎么就算得那么准确呢?
警察会问他和杀人犯啥关系,他和被害人又是啥关系,他都说不知道?说不认识杀人犯不知道自己为啥被杀?他的慌话没那麽好圆,他的丑事也都是有石锤的,比如取过钱,比如拍过杀人视频。。。
只有死去的邵海知道 他自己知道 录像是之后打开的 只记录了邵海强占他的床 他谎称水管自己破的
其实法律上 他的罪真的很轻 很容易就脱罪的
还有谁知道这件事?证据呢?
火哥及那几个小弟都死了 没人来报案
警察要想给郭定罪,发现他突然变这么有钱,总能找到知道火哥放高利贷的混混,联系火哥莫名其妙的死亡和小弟们的神秘失踪,加上ATM取款机的监控录像。就看编剧乐不乐意写了。没律师资格的人有了钱都能摇身一变都成为大律师,这点情节算什么。
只是你的臆想而已
呵呵,什么想法都没有,你看剧未免太无趣
打住吧 对话到此为止 话不投机半句多
少了一条,盗窃罪,私自窃取他人的财物啊
铁水淋小姨妈,真的戳中我的笑点。哈哈哈哈哈哈哈
尽管郭羽此人其心可诛,可恶至极,但是正如片名无证之罪,其实没多少证据,加上自己是律师,数罪并罚也不会超过10年。有一些只是看似铁证,比如偷火哥的钱,你以为监控会保存一年以上吗,很多人是不是忘了已经过了一年多了。如果郭的水平高超,能达到港剧里知名大状那样,顶多三年
有意图然而并没有证据啊 只有邵海被杀的证据 但并没有郭羽把暖气管弄坏的证据
这是个明白人!
这个角色就是个一直打着法律擦边球的渣男,最后还要假死骗同情脱身,白瞎了一付好长相啊!第一眼看到就觉得好帅!
大哥,骆闻是受了刺激加上本身的病死的,李丰田也没打他伤他,郭宇咋就共犯了?
.邵海的床被他故意弄湿了,不能睡了,所以睡了他的床,给他当了替死鬼。
海哥案,是他故意把暖气管破坏,淋湿了海哥的床,海哥才要求去他屋里睡的。这个能无罪吗?
黄毛案,制止的方法失当。有过失嫌疑
朱富来自杀:郭羽的诱导起关键作用
邵海:如果郭羽房间是地狱,那一杯水就是推邵海的手
骆闻:郭羽应是主犯,埋胸杀人。只不过用的不是钱
你确定你看剧了?邵海的死是因为他故意弄破了暖气 让邵海睡到他那里 替他抵挡可能的伤害行为
有几个问题:
1、设计让海哥替死的时候除了没证据的泼水,以及故意打开的笔记本摄像头,还有他曾经把自己的手机放在海哥床头,李丰田曾经打郭羽手机验证过睡在那个位置上的是不是他,海哥拿起了手机,这才被杀。这也许能算证据?不过郭也许会一口咬定手机是忘在那儿了,毕竟是他的床…
2、就算骆闻死于他自己造成的失血过多,但郭在视频里承认了与李合谋,那是不是该算蓄意谋杀失败的教唆犯?
3、盗窃财产已经彻底死无对证了…小混混们充其量也只是知道火哥丢钱丢东西了,最后经手的是黄毛,并不知道被谁拿了。但郭怎么解释自己的钱来自哪里?他对朱慧如承认过拿过黄毛车上的一个包吧,虽然没说除她的卡之外还有啥,能不能算证据?
4、最后偷偷携财产驾车离开算不算逃逸?
5、他曾经留言给李,威胁他不交出朱就去报案,所以他这难道不算知情不报窝藏罪犯?
6、曾经在最后被劫持的时候教唆严良杀李丰田
7、在朱拍摄的视频里,郭曾经试图谋杀朱
8、倒铁水那里,李丰田曾经说过“她知道我们做的事儿,必须灭口”,郭并没否认,有严朱两人听到,算不算证据?
9、朱哥的死真的是死无对证,但是自杀之前的失踪有何意义呢?用于自杀的毒药是谁提供的呢?留给朱哥的兑下店的电话呢?
还有,其实只要他被判一条,他的职业生涯就已经完了,所以他最怕的就是这个,他只能让自己一点儿污点都没有。
能举证么?
朱福来的死是编剧的败笔,为了推动情节刻意为之。观众几乎无法理解他无意义的牺牲。其实引个伏线,朱福来曾目睹过郭羽以前的劣迹,所以才极力阻止妹妹跟他一起。后被郭羽暗算。这样也许更适合
后来他不是还逃了…算不算罪
哪有这么容易就判教唆罪了,说句话就是教唆那还能说话吗?
+1
郭羽的身份设定和他推动几个剧情发展的动机是编剧最大的败笔。
郭宇不是跑路了吗……
骆闻不是死于他杀吧。
邵海是因为他故意把水管砸破淋湿床铺才霸占他的床的,他是看准邵海个性而为之,有关系,但似乎不是因果关系
对,一旦犯了罪,律师这碗饭就。。。
没什么意义了,为什么会一步步走向堕落,才是我们需要思考的。法律能够惩罚他们,却无法制止他们的一再发生。
而且直接账本就在枕头边上,这明显是他做的局
妈呀太可怕了 这些个事好像他都搅和了 而且几乎都间接受益 但都没犯重罪 都是推波助澜借刀杀人 尤其邵海这个替死鬼 绝了 因为他死的 但如果庭审说一切是巧合能把自己摘的干干净净 还有骆闻的死 如果是他自己要去找李丰田 就也没郭羽啥事了
骆闻是病死的啊老哥
🤭个体户小姨妈即使有案底也不影响她出狱以后继续开砂锅店,但是郭羽却再也进不了公检法,也当不了律师了,哈哈
这个只要郭羽自己不说谁知道,所以无罪
哈哈 是的,完全硬伤 这算一个
学习到了好多法律知识 如果郭宇要判这么久 续集也就不用想了 做剧的行业知识总是补习的不够啊 感谢指正🙏
郭宇就是一渣滓
不过他不是郭总了嘛
他把暖气管搞坏了,也没证据他是故意让同事去他床上睡得
你不知道的事情不代表没有发生
在人不知情的时候录音或者拍视频不是不能作为合法证据么,我们又不是美国有陪审团制度。这个视频应该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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