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育良的18年 从哪来的呢 全篇都没有受贿啊 哪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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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演是不是有病?那么喜欢唱智斗。。(胡铁花非花)
如果不是陈岩石跟沙瑞金关系匪浅,这台戏根本唱不下去(小歪兜兜里没糖)
第一集,陈海是怎么升到局长的?(狂风的麦客)
问题4:祈同伟胜天半子的底气是什么?(rickcafe)
王大路为什么对欧阳菁那么好?(rickcafe)
这部剧女性友好吗? (jun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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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还是无法证明向高行贿,性贿赂不入罪
豪宅已经算受贿了,要是情妇收礼不算的话,那以后贪官只要让亲戚朋友收钱就行了,消费刷朋友的卡,买房子用情妇的身份证,完全查不到自己身上。
这就是我国法律的悲哀,从法律来说,只要小凤与高坚称是爱情,谁也没办法说是性贿,如果小凤说高不知道两亿,高就无罪。剧中也没交待小凤与高承认什么了,所以剧中审判是有很大问题的
受贿必须主体客体人证物证确定,有关联,不能推论因为疑罪从无
大哥不要诡辩了好伐,你说你要怎样的证据才叫直接证据?你扶个摔倒的老太太,老太太说你撞到了他你就得举证你自己清白,现在你和有求于你的集团老板的礼仪小姐在一起了,他老板给了你们一套别墅,你给他老板批了项目,随后你又娶了这个妹纸,坐实了你接受了贿赂,这个别墅你知道,你还和你现任老婆在里面浪,夫妻共有财产哦,集团老板也证实了你接受了性贿赂和别墅贿赂,这都不叫直接完整,你说啥才叫直接证据。你好无聊,
从法律上,那是小凤的婚前财产与高没半毛钱关系,与小凤浪是出轨,是违纪,结婚是爱情,与高受贿没关系。
表说套话,空话,你就说这个案件你要怎样才能定罪????任何事件都是基于常识,按你这样诡辩,这个案件里面刘新建也没犯罪喽?你当人证是死的。何况他受贿的证据明晃晃摆在那里了,别墅看着你,有本事你当初退了那套别墅啊。
我从法律上说说吧:他和高小凤结婚的,后来虽然说高小凤收了一栋别墅,但很可能是他们两共同名下的,所以说涉嫌受贿罪,另外一方面,他是政法委书记,分管祁同伟,后来祁同伟出了这么多事,育良书记涉嫌玩忽职守罪
不好意思,情妇收礼一样算受贿,情妇属于关系密切的人,收受请托人财物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高育良经赵瑞龙介绍认识了当时的情人后来的妻子高小凤,赵又找他谈美食城项目,高狡猾地说我和新来的市长说说,如果新来的市长不同意,以高的性格会把球一脚踢回去,但从结果看新市长是同意了,高是帮了赵瑞龙的忙,但从办事程序上他并没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他有问题,但结婚真爱这件事说明这个能否称为性贿赂还是有点问题的
是高小凤先有了别墅,然后他们才发展成情人关系或者发生肉体关系的,这一点电视里是交代清楚的
私生活是必须向组织汇报的,和平年代也是有特务的,还有就是以免出现裸官,裸官是要离职的,尤其高这种位置。。高实际上就是个裸官,而且老婆是香港公民,我记得在哪看过,党员干部,军人之类的是不能和港澳台的人结婚的,他满了六七年了吧。再一个就是他的很多事和赵立春有关系,赵瑞龙的很多事他不可能撇的一干二净。。还有陷害侯亮平的事,肖刚玉不可能不把他给抖出来,还有就是拉帮结派这一点吧,陈清泉肖钢羽那都是他的人,作风不良,都是他保下来的。。他更多问题是出在党纪上,司法上应该是勾结陷害之类的,小高受贿也算给他了,这一点的话,应该跟第一集赵德汉差不多,别墅虽然不在赵名下,但是他门仍然查得出别墅是赵的。。
所以判重了嘛,呵呵,我觉得为高育良说话的很多网友都是因为张志坚老师把这个人演得太真实了,非常喜欢这个鲜活真实的角色才为他辩解。连戏里的陈老夫妇都为他惋惜呢。从另一方面说,高育良这种做事有底线的人也是不让人厌烦的
李达康的玩忽职守罪也不轻啊,听你这样说
这种,一般省委书记点头了,其他人也不会说什么吧,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过的,不然为什么沙瑞金他们说李达康一言堂很危险呢,赵立春那个时候估计也是一言堂,你知不知道有一段时间人大开会,有人调侃就是开会举举手,会下握握手之类的,这种基本都是上面定了,下面执行,开会就是个形式。。
我觉得李达康没有玩忽职守啊,他老婆犯罪,并不是他职务的关系,孙连城也没有犯罪,只是不作为而已
不想理你,所有说法必须依据事实和常识,赵瑞龙招了,他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有证据支持。这都可以狡辩,你啥罪不可以脱。刘新建表示也很冤啊。那你杀了人,手里拿着刀还可以说你不小心走进去捡起来看的咯。高的问题是,他这些不光有直接证据(别墅、小高),证人(赵瑞龙),还有动机(抱赵立春大腿),所有直接间接证据都指向他。他也没有明确的可靠证据,也就是你说的所谓直接证据证明他批吕州项目真的是时代所限,他说时代所限也是一面之词啊。说他权钱交易还有证据有证人,他自己时代局限倒是讲出个证据来啊。
其实这件事的核心是,他没有按照规定来批项目(这是不可狡辩的的,吕州美食城在那里,环评在那里,国家规定在那里,李达康没批在那里),现在要证明这件事情是权钱交易还是他自己能力缺欠,现在权钱交易有明显证人,证据,能力欠缺是他自己一面之词你说法律相信哪个???你说的这套猜测,毫无证据。
赵瑞龙那个只要赵家父子供了,高就逃不了。侯亮平那个,只要肖钢羽一干人供了,他也逃不了吧。最后一条比较模糊,但是,两亿基金他确实说不清楚,他老婆是个家庭妇女,一个月的消费情况查一查就清楚了,一旦超过高的财务能力,就有迹可循了,也可能就是电视剧没演,但这种事情一般可以查个完整的证据链吧。。再有,那套别墅,应该是可以算作小高成为情妇后收的财产,这一点,一般高管根本撇不清,尤其小高就是个家庭妇女啊,相干人等再供出些什么,也可以有证据链吧。。庇护祁同伟那个,这个问题偏党纪问题多一点,毕竟这个人是他提拔上来的,他想赖也很难赖掉,还有陈清泉肖钢羽这种被人民群众举报,却被他保下来的人,这个大多靠口供吧。
但本剧中小凤是赵的员工,这就说不清了,也可以说是赵送给小凤更好地与高搞关系,与高受贿没关系。
信托基金高小风是知道的,侯提到两亿的时候,高小风明显一幅你竟然知道的表情。
前提是官员本人不知道就可以免罪,达康夫人即是如此。
肖钢羽只要供出来是高指示的就可以了,虽然老狐狸说话比较委婉
可那会批地的时候还没有结婚,那时智能算是情妇
总有别的办法吧,要不哪来那么多零口供办案。
高育良提拔的背景是吕州市排名全省第二的经济指标以及他和赵家良好的关系,更得益于梁老书记。美食城的事情判不了那么重。由于祁同伟的自杀,高处在了一个比较有利的位置
达康那个是有个提前报备,再加上他们两口子的事,京州干部上至沙瑞金,下至赵东来,大家都知道,都心里有个底。。高这个,就是说不清道不明了,你隐瞒组织是为了什么?权利?利益?这个时候再来些佐证,就算是清白的,也跳不出来吧。
现在不讲口供讲证据链和关联,看看重庆薄和铁路刘志军当年的判决吧,本剧高受贿的问题从剧情看是无法被判的,编剧对受贿罪的理解与现行法律不符,因为剧中高不是一个爱钱的人,也表现了的确不知两亿的事,作为政法背景的人对此是清楚的。
请托人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取所谓薪酬的,以受 贿论处,这一点法律有解释的,小高一个礼仪小姐薪酬能买豪宅吗。
顺便说一下李达康的事,欧阳是用自己职务受贿,跟李达康没关系好吗,老高是娶了美人收了豪宅还利用影响力帮赵公子批了地,这个利益链条还不够完整吗?
关键是权色交易是不会被判受贿罪的,因为在法律上没有性贿赂,高即使违规批了项目但没有因此收财物,不会构成受贿的客体,至于提拔更是与违规批项目无关,这些年违规批项目的多了去,不违规的可能才是少数。从剧中理解为高为了上赵立春的船而批的才更合理,其实他并没有从中受益。至于小凤,理解为中年成功男人渴望激情,恰在此时满足了他的欲望更合理。
我不觉得判重了,书里面没有提到判刑,就是交代落网的事情,这大概是最高检要求加的,要求了,就会协助,协助了,就不会太脱离实际。。也不否定是判重了是为了吓唬那些贪官,但也就是三四年的起伏
送小高房产还不是特定关系人呢,怎么算老高的,帮赵批地而没因此获益怎么定受贿罪。别忘了欧阳的另一个身份是市委书记夫人,他们两口之间什么关系,外人怎么可能清楚,一般都会认为有关联,所以法律规定在法庭辨论时可以亲亲相忍。只要达康说不知道夫人受贿,夫人也说他不知道,达康就可免罪,否则同罪。同理2亿元也是这样。
按剧来说实际审判可能无罪
我觉得就是没个审判的过程,如果非要写过程,该给的证据链都会有的
送小高房产时老高已经跟她交往了好不好,别忘了别墅是两人一起去看的,批地是跟小高交往之后,这都不算特定关系人那全天下的情妇都可以洗白了。
关健是全剧都没交待,所以高才值得大家讨论,也不可恨,因为他不象祁,足真得有底线
交往不代表是情人,法律能认定吗。批地到底是小凤的作用呢,还是赵立春的作用呢,能说的清吗,我看剧情赵立春的作用更大,高想借此机会,先故意反对拿一把再办事,
有没有别墅,高最后都会批的,全剧高是爱财的人吗,赵立春才是主要因素,上他的船才是目的,但这不违法。
还有吕州的别墅,高知道别墅是别人送的,并且给人家办事了,就是受贿了
很不能理解为高叫屈的人
美食城是一个污染项目,即使赵立春调走了李达康,高玉良也不想给批的项目,你想想这个项目得有多差,就是因为高玉良迟迟不批,赵瑞龙才启用小高,最终拿下了高玉良,拿到了美食城项目
李达康没有给王大路利益输出,正如你所说,如果高玉良没有给高晓琴利益输出,那2亿的基金就不算受贿,关键就在于,高玉良给高晓琴利益输出了
高玉良不爱钱,送钱没用,所以惠龙集团送了小高,而小高收了惠龙集团的一套别墅,如果不是因为高玉良,人家凭什么给你一个宾馆服务员送别墅,并且高玉良是知道惠龙集团送别墅给小高的,毕竟他都去住了嘛
别墅他都去住了,还不是明知
正如有人说,叫不醒一个假睡的人,我看为高玉良叫屈的人就是那个假睡的人,说什么都没用了
如果按你这样说,当官的就没贪官了,你给他送女人送别墅他给你批项目,到你这变不好说心情好了?那有哪个贪官没有心情好心情不好的时候啊?那侯勇的2亿说不是自己的,你凭什么说他贪污了?他心情好喜欢骑电动车到这个别墅来不行吗?这个别墅是亲戚朋友的不行吗?那哪个当官的老婆收个别墅都不是事咯?证据链已经如此充分,证人证词动机都是板上钉钉的,你说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咯,言出法随,三清在上咯?
欧阳菁拿的50万是正常的银行内部过桥利息返点,整个银行系统都拿,跟李达康根本没有关系,能不能不胡搅蛮缠
这种人,说穿了就是偏执狂,不是说坏,就是哗众取宠,令人恶心。
剧中说的很明确,是小高的关系,因为赵调走李达康后,高迟迟不批,才有的小高
是你恶心着我了
他们是习惯了从人治的思想出发,从不会理解什么叫法治。
墙倒众人推啊,关键老书记被双规了啊
也不全是,关键在体制内,只要站错队,达摩利克的剑就放在你头上。关键是组织想大事化小,还是小事化大。
他可能脑子秀逗
我比较赞同你们二位的意见,同时我也觉得你们不必再和他们辩论了。
高育良有罪吗?站在上帝视角看的我们当然知道有罪,而且罪过大了。
但是,作为一个法学教授,他是十分擅长打擦边球的,有很多地方他都刻意撇清自己的罪责,用另一套虚伪的言辞和冠冕堂皇的理由掩饰自己的动机。
我的个人观点:
1.为了“恶人有恶报”,编剧在后期强行让他智商下线留了不少把柄,最后判刑问题不大
2.个人认为编剧这样做有点不负责任。我个人更希望看到编剧砍掉黄毛的所有戏份,拿省出来的时间详细刻画一下我国的法律是如何疏而不漏让高育良这样的伪君子难逃制裁的,这样才能让现实中游走在法律边缘的“高育良”们心惊胆战,让即将成为“高育良”的动摇的官员浪子回头。
3.囿于我国现实的执法状况,编剧是不可能做到第二点的。所以收回对编剧“对剧情不负责任“”的批评,但不收回对黄毛戏份过多的批评。
很赞同你的看法
本来编剧就是在有意拉低负面人物的智商。一大群政法口出来的,没文化也有钱请顾问律师吧,谈亿以上的生意,什么问题会不清楚。而且也太小看一个公安厅长的权力了吧。
他一直向组织隐瞒婚姻状况,为赵公子批美食城,批地存在权力交易,明知祁同伟的很多事,还一再推荐,算他同伙不冤吧,似乎还有六年包小三的经历,这些赵公子都会供认的,再有就是高小凤收的别墅,2个亿的信托基金,我想高小凤在香港一定也有同伙关照,多方供认,一个利益团体的事一定会全查清的
中国的法律有什么研究的?法官判个案子还要请示领导。这一点,剧中那个学外语的法官已经表现出来了。在官场混,多学点厚黑少研究点法律!
我也觉得是这样,祈同伟前期,高育良后期,智商低得太过了。
这部剧最大的特点是讲明了政治斗争的复杂性和残酷,李达康,沙瑞金等人物有没腐败,这不清楚。沙瑞金是必须打丢高育良一伙的,为什么这样说,因为高育良的汉大帮统治着整个省的暴力机关,所以为什么说祁同伟不能不保。而高育良没有任何站队倾向,高育良在说要切割时,所以吴老师就说为什么不找沙书记谈了。打丢了高育良,就是沙家的天下了,所以啊,高育良的被判,实质腐败基本是无关的。
我说的情况是收豪宅那次,不是后来的2亿信托,收豪宅时是情妇,收信托时已经是妻子了。
其实不用再争论了!这就像律师为被告辩护一样,不管有什么样的证据(人证、物证),不管原告怎么说,律师都能找到各种理由反驳回去,是吵不出一个结果的。一个人有没有罪,其他人自由心证,都有自己一杆秤。
我觉得人证很重要,当所有关联的人都说他是这样,那无论他自己再怎么反驳都有口难辩了。
就像猴子被诬陷为什么会计司机这么重要,会计一说和猴子无关大家都相信了一样,赵公子刘新建大小高他们一招,大家都说老高怎么样了口供还一致,那老高就没得洗了。(也许实际调查里他们把所有的都供出来了只是剧里没拍呢)
的确老高和他的律师可以按楼上几位的说法反驳,但一家之言很无力,而且老高和其他人之前没统一口径,无法找旁人给他作证。加上证据链完整,法院这么判也是正常的。不然现实中那么多贪官,哪个不是很精明,就不认罪或把锅甩别人的,他们是怎么被判的呢
法治是必须的,但不可否认的是法律会有很多漏洞,很多条款,情况都可以从不同方面解释,换个法官换个判决都很有可能。所以经常会有很多的判决有争议,会有从法律客观和道德主观上的冲突,会有法治和人治的争辩。
所以法官的重要性就在此显现。当法律不完善,当公平正义不能通过法律来维护,他该怎么判?判,楼主说不应该,按法理来说老高罪不当立,不判,高层和老百姓不答应,就这么任贪官钻了法律空子继续贪?哪个危害更大?所以为了不让他们继续贪,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上,对法律做出适当的解释,使贪官对号入座加以惩治,这就是剧中乃至现实中法官们所做的事吧。
贪官钻法律空子来诡辩,法官也能“钻空子”进行解释毕竟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人证无用证据链无用,
毕竟法官立足点是为了维护公平正义,而不是像贪官那样为自己私利
毕竟贪官诡辩,也许“合法不合情”,法官的解释和判决,却是“合情又合法”
(本人非法律专业,若哪里说的不对请轻喷)
第一次在豆瓣app作这么长的回复……格式一塌糊涂,请多包涵_(:з」∠)_
翻一下法律条款就知道了,证据链很明显
事实上,我国目前对受贿罪的界定确实有空可钻,至少没有性贿赂,而且只要领导本人不知,确可免罪,达康们即如此。所以编剧最后的判刑有问题,我全过程跟踪了重庆薄的五天审判微博,对此印象深刻。而剧中交待高对2亿元不知道,房产又在成为情人之前,加之高又是政法背景,不应该对此不了解,否则人设整体就不成立了。所以最后的判决不如不写。
都说了不合理的东西,所以干脆不交代。我朋友曾经有个案例,也给做个典型:我朋友代号C,介绍了A和B做生意,因为生意有犯罪情节,B是主犯,而C和A也做了生意,结果用推理说C也有犯罪了,检察的内部给我说明了情况,为什么要推理C也犯罪了,因为C已经审查扣押了一年多,判无罪是要赔偿的,所以C一定要判。这也让你明白,有些东西法律是一回事,组织的说法又是另一回事。
高育良这个18年是不知道怎么来的,迷迷糊糊。但是李达康那个是明显婚内老婆受贿,离个婚就屁事没有了??? 那受贿又有新招了,全部让老婆收钱,收够了离个婚嘛,太简单了,然后钱拿了,官照做,当然,得有个沙书记帮你,这个也简单,给沙书记老婆送个一两亿,再让沙书记离个婚嘛...
那不是嘴笨,都是熟人,介绍人是不足以定罪的,顶多没收违法收入
明知就是,就如介绍人去买白粉一样,但人家真的是做生意的。
我是说,真的是介绍人家去做生意的。所以不能判的。
我讲的就是体制,法律是有很多灰色地方的,是让体制内的人说话的,我国还不是案例法国家,所以我们到现在有很多纠正冤假错案的新闻,所以无论你从商还是从政,达摩利克的大剑就悬在你头上,为什么很多土豪成功后,就开始搞政治关系,就是因为想得到更多的保护,不要让这把剑斩到自己。
李达康老婆受贿是用自己银行行长的职务牟利,没利用李达康的职权牟利。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啊,搞政治关系不等于行贿受贿,明白吗。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很多东西我也不方便发表,我只可以给你讲一些现实。
18年,有从重的成分。
1、对组织隐瞒个人生活,与前妻离婚快十年了,还把真正的妻儿在大陆外安家,做隐形裸官,这是明知故犯。
2、道德败坏,玩女人、找情妇,为达到违背党纪的目的伙同前妻欺骗组织。
3、已经知道祁同伟也有腐败情节,却不检举揭发,还伙同祁诬告侯亮平。
4、为亲戚(高小琴)非法经营打保护伞,侵吞国有资产。
5、作为前法学教授、政法委书记,有以上行为显得主观更加恶劣。
我好想笑,拜托。“为达到违背党纪的目的”,我真看不出来,看来高育良不是腐败分子,是恐怖分子。哈哈哈哈
同意,站错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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